浦北县自然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租公告浦自然交告字〔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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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自然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租公告浦自然交告字〔2021〕1号

受北通镇平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以拍卖方式出租1幅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PJ2021-02

宗地面积:

430.99平方米

宗地座落:

北通镇平坡村 (略) 西向

出租年限:

3年

容积率:

≥1.32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10

建筑控制高度(米):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2.9万元

起叫价:

9.1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拍卖时间:

2021年12月27日10时

注:其他规划设计指标按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浦自然规条字[2021] 34号)执行

二、土地现状及使用条件

(一)宗地租赁红线范围内场地已平整,周边基础设施达到通路、通电条件。北通镇平坡村委会在地上新建有一幢二层厂房,一并出租。

(二)本宗地在租赁期限内,县人民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规划调整权。

(三)宗地出租后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土地。在租赁期限内,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不得改变,承租人需要改变本宗地土地用途的,由出租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租赁。

(四)本地块出租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宗地的,应当于届满前6个月向出租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租人应当予以同意。

(五)出租人同意续期的或承租人申请转为出让方式使用土地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协议出租或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应当重新签订租赁或出让合同。

(六)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并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宗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由出租人无偿收回。

三、承租人范围及资格审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承租活动。不接受联合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二)承租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其本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在浦北县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四、本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租按出价最高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租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拍卖出租文件,并以拍卖出租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26日到浦北县自然资源局一楼102室获取有关拍卖出租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26日到浦北县自然资源局一楼102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缴纳竞拍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12时整(以到账为准,竞拍保证金由竞拍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拍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租资格。

七、本次拍卖会定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整在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举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北县城越秀大道24号(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办公

大楼一楼102室)

联系电话:0777—*、*

联 系 人:庞旺健、*元雄

九、缴纳竞拍保证金账户:

户 名:浦北县北通镇财政所代管村级资金专户

开 户 行:浦北国民村镇银行北通支行

账 户:*06

转账时需在转账凭证备注中注明缴交北通镇平坡村 (略) 西向PJ2021-02号地块拍卖租赁保证金。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以上拍卖时间为拍卖会开始时间。

(三)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拍卖出租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浦北县自然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受北通镇平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以拍卖方式出租1幅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PJ2021-02

宗地面积:

430.99平方米

宗地座落:

北通镇平坡村 (略) 西向

出租年限:

3年

容积率:

≥1.32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10

建筑控制高度(米):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2.9万元

起叫价:

9.1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拍卖时间:

2021年12月27日10时

注:其他规划设计指标按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浦自然规条字[2021] 34号)执行

二、土地现状及使用条件

(一)宗地租赁红线范围内场地已平整,周边基础设施达到通路、通电条件。北通镇平坡村委会在地上新建有一幢二层厂房,一并出租。

(二)本宗地在租赁期限内,县人民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规划调整权。

(三)宗地出租后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土地。在租赁期限内,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不得改变,承租人需要改变本宗地土地用途的,由出租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租赁。

(四)本地块出租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宗地的,应当于届满前6个月向出租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租人应当予以同意。

(五)出租人同意续期的或承租人申请转为出让方式使用土地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协议出租或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应当重新签订租赁或出让合同。

(六)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并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宗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由出租人无偿收回。

三、承租人范围及资格审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承租活动。不接受联合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二)承租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其本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在浦北县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四、本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租按出价最高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租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拍卖出租文件,并以拍卖出租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26日到浦北县自然资源局一楼102室获取有关拍卖出租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26日到浦北县自然资源局一楼102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缴纳竞拍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12时整(以到账为准,竞拍保证金由竞拍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拍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租资格。

七、本次拍卖会定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整在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举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北县城越秀大道24号(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办公

大楼一楼102室)

联系电话:0777—*、*

联 系 人:庞旺健、*元雄

九、缴纳竞拍保证金账户:

户 名:浦北县北通镇财政所代管村级资金专户

开 户 行:浦北国民村镇银行北通支行

账 户:*06

转账时需在转账凭证备注中注明缴交北通镇平坡村 (略) 西向PJ2021-02号地块拍卖租赁保证金。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以上拍卖时间为拍卖会开始时间。

(三)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拍卖出租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浦北县自然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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