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示】天长市国道345辅道康弘精特管材厂出口项目(1期)成交结果公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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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示】天长市国道345辅道康弘精特管材厂出口项目(1期)成交结果公告【网】

(略) 国道345辅道康弘精特管材厂出口项目(1期)成交结果

一、项目编号:czcg*-020

二、项目名称: (略) 国道345辅道康弘精特管材厂出口项目(1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皖东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河北路456号

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零*佰元(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略) 国道345辅道康弘精特管材厂出口项目(1期)

施工范围: (略) 国道345 辅道康弘精特管材厂出口项目,在国道 G345北半幅路肩边绑宽 1.5m 绿化带 6m 机非混行辅道 2m人行道,辅道设计车速为30Km/h,厂区出入口与西边宿扬高速入口约391m,距离东侧 S204 约 259m,道路全长326.11m。机非辅道设计结构为:110cm 3%石灰改善土 40cm 10%灰土 20cm 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 20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 7cmAC-20中粒式沥青砼 5cm厚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面层。人行道设计结构为:20cm 级配碎石 15cm C25透水混凝土。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惠纯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兴山、卢晓燕、李保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3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1150元,专家推荐费10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或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天康大道 (略) 仁和南路天然居综合楼二楼,联系电话:0550-*或0550-*-802,*。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http://**-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http://**-63dd-4f17-b17c-*c6eda8.html) (略) 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地址: (略) 商务中心5楼,联系电话:055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天康大道南侧

联系方式:陈巧玲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仁和南路天然居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俞工、李工055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工、李工

电  话:0550-*-802、*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二次报价单

(略) 国道345辅道康弘精特管材厂出口项目(1期)成交结果

一、项目编号:czcg*-020

二、项目名称: (略) 国道345辅道康弘精特管材厂出口项目(1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皖东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河北路456号

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零*佰元(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略) 国道345辅道康弘精特管材厂出口项目(1期)

施工范围: (略) 国道345 辅道康弘精特管材厂出口项目,在国道 G345北半幅路肩边绑宽 1.5m 绿化带 6m 机非混行辅道 2m人行道,辅道设计车速为30Km/h,厂区出入口与西边宿扬高速入口约391m,距离东侧 S204 约 259m,道路全长326.11m。机非辅道设计结构为:110cm 3%石灰改善土 40cm 10%灰土 20cm 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 20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 7cmAC-20中粒式沥青砼 5cm厚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面层。人行道设计结构为:20cm 级配碎石 15cm C25透水混凝土。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惠纯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兴山、卢晓燕、李保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3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1150元,专家推荐费10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或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天康大道 (略) 仁和南路天然居综合楼二楼,联系电话:0550-*或0550-*-802,*。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http://**-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http://**-63dd-4f17-b17c-*c6eda8.html) (略) 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地址: (略) 商务中心5楼,联系电话:055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天康大道南侧

联系方式:陈巧玲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仁和南路天然居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俞工、李工055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工、李工

电  话:0550-*-802、*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二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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