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群乐康药业有限公司仿制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四川群乐康药业有限公司仿制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 (略) 仿制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四 (略)
项目名称:仿制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地点: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1栋3层1号、2号
建设内容:2022年4月13日,成都高新区发展和规划管理局以川投资备【2204-*-04-01-*】FGQB-0284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备案;2022年6月28日,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以成高环诺审[2022]47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22年8月,四川清 (略) 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申领到《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ACM5BN8C001Z)并于2022年12月1日进行了变更。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竣工。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科园南路9号附一号爱斯特大厦3层1号和2号房间,设计建设仿制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用于仿制药的工艺和质量的小试实验研究,不涉及生产、销售,只提供工艺路线,研发样品最终作危废处置(不涉及P1、P2、P3、P4生物实验和动物实验,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不涉及恶臭气体排放);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设计一致。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鲍经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 (略) 仿制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四 (略)
项目名称:仿制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地点: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1栋3层1号、2号
建设内容:2022年4月13日,成都高新区发展和规划管理局以川投资备【2204-*-04-01-*】FGQB-0284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备案;2022年6月28日,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以成高环诺审[2022]47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22年8月,四川清 (略) 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申领到《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ACM5BN8C001Z)并于2022年12月1日进行了变更。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竣工。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科园南路9号附一号爱斯特大厦3层1号和2号房间,设计建设仿制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用于仿制药的工艺和质量的小试实验研究,不涉及生产、销售,只提供工艺路线,研发样品最终作危废处置(不涉及P1、P2、P3、P4生物实验和动物实验,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不涉及恶臭气体排放);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设计一致。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鲍经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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