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119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119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晋江东石白沙二级渔港工程
2. 建设地点: (略) 东石镇白沙村西侧海域
3. 建设单位: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 (略)
5.项目概况:建设防波堤兼码头长397.8m,护岸及引堤长362.4m,港地疏浚58.7万m3,形成港内水域面积为10.9万m2,其中避风水域面积7.23万m2;*域面积0.9万m2,其中综合管理中心1392m2;相关配套工程包括智慧渔港系统、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等工程。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海洋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
渔港建成后对水文水动力和冲淤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港池、口门、航道附近。码头前沿最大年淤积量约0.13m,港池最大年淤积量约0.25m,口门和航道出现一定的冲刷,最大年冲刷深度约0.3m。本项目防波堤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属于透水构筑物,其灌注桩基础壅水小,水流平顺,对周边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影响较小,影响且局限于项目区附近海域。底泥开挖采用先进的挖泥船,实现高精度的定深挖泥,提高工精度,确保开挖工作准确、有效进行,减少作业中不必要的超深、超宽的挖泥方量,降低对周围水体的扰动,减轻对周边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2)海洋水质环境
①施工期,施工船舶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施工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施工废水对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行期,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政污水管网,堆场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排 (略) 政污水管网,到港船舶舱底含油废水排入港区污水接收设施,委托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因此项目对周边海域海水水质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施工场地粉尘影响范围一般在100m 范围内,且时间短。本项目施工场地位置远离居民生活区布置,且超过100m,因而对居民区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环境影响的主要为船舶、汽车尾气及渔获鱼腥异味等,但污染物排放量比较小,且海边空气扩散条件好,因而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码头装卸机械噪声较小,对附近居民影响很小,主要是船舶噪声。渔船停靠码头时运行时间较短,附近的区域本身就是渔港,以渔业生产为主,渔船运行对附近居民基本无影响。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
(5)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严禁将船舶生活垃圾向海域抛弃,应在船上分类收集后送至附近村庄垃圾清运点。港池疏浚开挖过程中产生弃方经淤泥干化后全部运至东石镇清透村、金泽村的矿坑回填。运行期港区船舶含油废物单独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上岸后委托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6)环境风险
主要考虑船舶溢油事故造成的环境风险,将严重影响水生生物。因此应做好溢油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配备围油栏、吸油毡、分散剂等应急物资;并可以充分利用围头湾周边船舶污染应急能力,与围头港区签订应急联防联控协议,共同防范船舶溢油事故。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于2022年7月14日进行首次网络环评信息公示,于2022年9月15日进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及现场宣传栏张贴公示,项目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晋江东石白沙二级渔港工程
2. 建设地点: (略) 东石镇白沙村西侧海域
3. 建设单位: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 (略)
5.项目概况:建设防波堤兼码头长397.8m,护岸及引堤长362.4m,港地疏浚58.7万m3,形成港内水域面积为10.9万m2,其中避风水域面积7.23万m2;*域面积0.9万m2,其中综合管理中心1392m2;相关配套工程包括智慧渔港系统、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等工程。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海洋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
渔港建成后对水文水动力和冲淤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港池、口门、航道附近。码头前沿最大年淤积量约0.13m,港池最大年淤积量约0.25m,口门和航道出现一定的冲刷,最大年冲刷深度约0.3m。本项目防波堤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属于透水构筑物,其灌注桩基础壅水小,水流平顺,对周边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影响较小,影响且局限于项目区附近海域。底泥开挖采用先进的挖泥船,实现高精度的定深挖泥,提高工精度,确保开挖工作准确、有效进行,减少作业中不必要的超深、超宽的挖泥方量,降低对周围水体的扰动,减轻对周边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2)海洋水质环境
①施工期,施工船舶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施工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施工废水对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行期,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政污水管网,堆场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排 (略) 政污水管网,到港船舶舱底含油废水排入港区污水接收设施,委托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因此项目对周边海域海水水质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施工场地粉尘影响范围一般在100m 范围内,且时间短。本项目施工场地位置远离居民生活区布置,且超过100m,因而对居民区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环境影响的主要为船舶、汽车尾气及渔获鱼腥异味等,但污染物排放量比较小,且海边空气扩散条件好,因而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码头装卸机械噪声较小,对附近居民影响很小,主要是船舶噪声。渔船停靠码头时运行时间较短,附近的区域本身就是渔港,以渔业生产为主,渔船运行对附近居民基本无影响。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
(5)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严禁将船舶生活垃圾向海域抛弃,应在船上分类收集后送至附近村庄垃圾清运点。港池疏浚开挖过程中产生弃方经淤泥干化后全部运至东石镇清透村、金泽村的矿坑回填。运行期港区船舶含油废物单独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上岸后委托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6)环境风险
主要考虑船舶溢油事故造成的环境风险,将严重影响水生生物。因此应做好溢油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配备围油栏、吸油毡、分散剂等应急物资;并可以充分利用围头湾周边船舶污染应急能力,与围头港区签订应急联防联控协议,共同防范船舶溢油事故。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于2022年7月14日进行首次网络环评信息公示,于2022年9月15日进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及现场宣传栏张贴公示,项目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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