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东莞市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略) 源 (略) (迁改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 (略) 源 (略)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对照《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送审稿)等相关要求。2023年02月 (略) 源 (略) 在厂区组织召开《 (略) 源 (略)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勘探了现场,查阅了《 (略) 源 (略)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源 (略) (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UN0KE9U, (略) (略) 大朗镇水口中心金路78号2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5"55.990";东经113°57"29.820"。?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80m2,建筑面积480m2,年产UV胶46.8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源 (略) 于2022年07月委托广东 (略) 编写了《 (略) 源 (略) (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1月09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源 (略) (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2】11721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 (略) 源 (略) (迁改建)项目关于噪声、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设施的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一)废气
加料、混合搅拌、研磨、过滤分装工序:有组织的VOCs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将有机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加强密闭空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
1、生产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主要水污染源为员工生活污水。
2、生活污水:
项目所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较严值。
(三)噪声
对于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首先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其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有机原料桶、废抹布、废滤芯、废活性炭)。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 (略) 源 (略)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3年01月05日~06日,广东标尚 (略) 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项目各个工序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80%以上。
经监测。项目噪声废气可达到相关的环保标准《详见验收监测报告BST*-13》。
六、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七、结论
(略) 源 (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验收组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若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向环境管理部门申报。
八、建议
(一)加强对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加强监督管理,精心操作,维护保养设备,使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职工培训,保证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四)、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10日-2023年03月09日环保投诉电话:12369
公示地点:http://**
(略) 源 (略)
2023年02月10日
建设单位: (略) 源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备注:
(略) 源 (略) (迁改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 (略) 源 (略)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对照《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送审稿)等相关要求。2023年02月 (略) 源 (略) 在厂区组织召开《 (略) 源 (略)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勘探了现场,查阅了《 (略) 源 (略)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源 (略) (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UN0KE9U, (略) (略) 大朗镇水口中心金路78号2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5"55.990";东经113°57"29.820"。?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80m2,建筑面积480m2,年产UV胶46.8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源 (略) 于2022年07月委托广东 (略) 编写了《 (略) 源 (略) (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1月09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源 (略) (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2】11721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 (略) 源 (略) (迁改建)项目关于噪声、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设施的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一)废气
加料、混合搅拌、研磨、过滤分装工序:有组织的VOCs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将有机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加强密闭空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
1、生产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主要水污染源为员工生活污水。
2、生活污水:
项目所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较严值。
(三)噪声
对于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首先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其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有机原料桶、废抹布、废滤芯、废活性炭)。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 (略) 源 (略) (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3年01月05日~06日,广东标尚 (略) 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项目各个工序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80%以上。
经监测。项目噪声废气可达到相关的环保标准《详见验收监测报告BST*-13》。
六、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七、结论
(略) 源 (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验收组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若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向环境管理部门申报。
八、建议
(一)加强对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加强监督管理,精心操作,维护保养设备,使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职工培训,保证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四)、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10日-2023年03月09日环保投诉电话:12369
公示地点:http://**
(略) 源 (略)
2023年02月10日
建设单位: (略) 源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备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