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定县委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州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专项巡察泸定县履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及利用职责的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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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定县委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州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专项巡察泸定县履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及利用职责的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州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于今年4月对我县履行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及利用职责情况的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2022年7月1日,巡察组向我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县工作中存在的3个方面15项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对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逐项认领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压实部门责任、精心组织整改,同时,全力克服“9·5”泸定6.8级地震影响,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0项,正在整改5项。通过有力有序开展整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及利用工作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管控更加科学和合理。现将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委第二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压实整改责任。对州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制定了《州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专项巡察泸定县履行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及利用职责的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泸委发〔2022〕56号)及《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要求,逐项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方向和整改目标,着力在治标上下功夫、在治本上做文章,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坚持统筹推进。以“建设泸定攻坚年”“重塑泸定促改年”“幸福泸定保障年”为指引,把推进巡察问题整 (略) 建设、乡村振兴、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康泸新”一体化协同发展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到实处。同步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检验,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尚存在‘三个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中,受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体职能部门负责人、中标企业的认知能力、专业能力及调研深度广度等因素制约,在明确空间发展目标、确定空间发展策略、转变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方式,提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及利用质量和效率上的前瞻性不够,仅仅局限于本届县政府3-5年内的开发利用来划定‘三条控制线’和编制规划,对泸定未来预留可持续发展空间不足。如:在个别谈话、座谈会和实地调查中,多名干部、群众均提出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要聚众智提高新规划的前瞻性,否则是自断未来发展空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委、县政府坚持规划引领,立足长远发展,强化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增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方米左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理顺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同时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避免今后出现同类问题,切实做到工作规则统一。二是工会片区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于2022年6月7日经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进入施工建设程序;税干 (略) 宿舍地块已于2022年10月31日挂牌出让,将加快推进开发,确保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三是已编制了益州河锦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四是鉴于谊桥花园E区4层楼房房 (略) 取得初始登记,并出售给相关购房者,且与谊桥花园全体业主产生了产权纠纷。为 (略) 规划的严肃性,保障谊桥花园业主的合法权益,已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将按照调查结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是已组织开展云玺湾相关问题调查核实,待完成核实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预计2023年3月底前完成。

9.针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对违反规划的工程建设执法处罚不逗硬,甚至对大量违法违规现象‘视而不见’。如:未及时制止泸定桥河西街农户王建英违建行为,被中纪委现场督办;兴隆镇永欣砖厂临时用地到期后未第一时间复耕,取料点遭到生态环境破环;大成矿业岚安石膏矿、山盛水泥厂兴隆阳山村矿场生态修复慢、效果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我县已对泸定桥河西街农户王建英房屋违建部分进行了规划执法,并强制拆除,相关责任人已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执法部门政治思想、法治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兴隆镇永欣砖厂临时用地于已5月底前完成复垦,并经州级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兴隆镇永欣砖厂取料点按照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方案的相关要求基本完成,现正在进行后续收尾工作。三是大成矿业岚安石膏矿已经州级核查,并按程序报请销号。四是将进一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要求山盛水泥厂按照既定《长海子石灰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加快开展生态修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0.针对“乡镇党委政府与职能部门沟通衔接不够、管控不力、宣传不到位,群众建房合理需求未及时得到解决,导致乡村建设乱象突出。如:批准建设项目时 (略) 干线安全防护距离要求不严,导致泸桥镇咱里村、冷碛镇甘 (略) 干道沿线部分村组农房存在安全隐患;泸桥镇、兴隆镇等乡镇党委政府对宅基地审批程序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职能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衔接不够,‘一户一宅’政策落实难,未建立常态化沟通、巡查、督查监管机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农牧农村部门牵头,建立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于2022年9月5日召开了联席会议,会商研判相关问题,解决群众建房诉求和乡村建设乱象问题。二是由农牧农村部门牵头,农村宅基地管理各成员单位配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力度。三是 (略) 干道新建、重建、改建审批的房屋,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不予审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1.针对“机改职能划转后,自然资源、住建、综合执法三方在执法和监管时相互推诿,加之执法力量不足,仅在县城执法,乡村两级党组织认为自身非执法主体、无执法权限,对基层群众私下买卖宅基地、违法建房现象‘睁只眼闭只眼’,导致乡镇执法处于‘空白’。如:兴隆镇沈村、得妥镇马列村没有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相关手续,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跨村组建房、一户两宅多宅等问题210余户、非法侵占耕地建房10户。如:机改后,农牧农村局及乡镇党委政府等在执行宅基地审批‘三到场’制度不严,无相关巡查记录,农村建房竣工验收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综合执法部门牵头,农牧农村、自然资源、林草、住建等部门配合,兴隆镇、得妥镇赓即对兴隆沈村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跨村组建房、一户两宅多宅210余户、得妥马列村10户非法侵占耕地建房等问题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二是对清理出的违法建房,待国家、省、州出台农村违法建房处置政策后,依法依规分门别类逐步予以处理。三是由县农牧农村部门牵头组织成员单位每季度开展动态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违规行为,杜绝新增违规建房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宅基地审批“三到场”程序,各乡镇分别建立日常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巡查台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整改进度:已完成排查工作,待国家、省、州出台农村违法建房处置政策后,将依法依规分门别类逐步予以处理。

12.针对“全县耕地‘非粮化’现象重,系统布局农业产业结构不足,农业生产结构体系与耕地保护联动性不高,过渡依赖产业结构调整促农增收,引导群众自主种粮力度偏软,导致群众种植经济林木现象突出,遏制耕地‘非粮化’成效不明显。如: (略) 级下发的耕地动态监测图斑统计表中,涉及泸定9个乡镇、212个图斑、面积1506.7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3月由县农牧农村科技局牵头,成立专项 (略) 级下发耕地动态监测图斑核查统计工作,经核实,我县耕地变为非耕农用地212个图斑中耕地面积830.94亩;退耕地519.16;荒山荒坡、自留山、林地、竹林145.36亩;坑塘水面3.78亩;高速公路征占7.26亩。基本农田种植果树“非粮化”面积为8.08亩,已完成整改。二是由县农牧农村科技局牵头以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结合现有补助政策和正在申报补助类项目开展宣传,引导农户种植经济林木上坡上坎,逐步将基本农田全部用于粮食作物种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违法违规现象雪上加霜”的问题整改情况

13.针对“2019年12月24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上届县委县政府瞻前顾后,不主动、怕担责, (略) 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问题整改严重超期。截止巡察时,排查涉及科级及以上干部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两违’情况的34户,仅拆除4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略) 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的“干部利用手中权利与民争利”涉及违法占地、违法建房情况进行入户核实调查,经再次实地核定排除3户5宗违建,截至目前,共计筛查核定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两违”行为31户32宗。二是按照分类施策、依法处置、有序推进的原则,对涉及违占、违建的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签订《承诺书》;同时,对涉及干部进行纪律谈话,要求全力配合完成整改。三是成立工作专班,重拳出击拆除3户3宗“两违”建筑,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制定出台了《泸定县违法占地违法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28户29宗“两违”建筑进行没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4.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干部履行审批、监管责任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找理由、找借口,置群众利益不顾,甚至失职渎职。主要领导在项目选址时,明知侵占红线、违背规划而不直接指出,导致项目建设违规违建或无法落地。如:2017年12月,县国资公司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违 (略) 场进行升级改造,至今未对持有双证的商户办理产权调换,业主多次信访。住建、自然资源部门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将熙和盛世商服楼房10户公寓不动产权证变更为房屋住宅不动产权证,发现后,已纠错4户,其余6户仍未纠正。县自然资源局在泸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单位采购和得妥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采购中,通过设置项目配置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等方式,限制潜在投标人。如:得妥镇马列村移民搬迁的10户村民未经过村民大会审议,直接落户在村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以州委作风建设年“清风2022”六大专项整治活动为引领,紧密结合我县作风建设五年攻坚·2022促改年专项活动,抓好统筹协调、上下衔接,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对整改过程中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推诿扯皮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成效。二是加强与相关整改部门的沟通衔接,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对部门移交或者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同时坚持以案治本,积极推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三是责成 (略) 对升级 (略) 场后部分对持有双证的商户未办理产权调换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明确症结关键,按照先易后难开展工作,由 (略) (略) 广福 (略) 等业主全面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完成《拆迁补偿协议》后,收回全部产权证书并办理注销登记,针对有产权证书的群众, (略) 与业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办理产权证书;对于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群众,待业主先行依法缴纳税费后补办产权登记证书,统一交 (略) ,后按照 (略) 与业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办理产权证书。四是由住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对熙和盛世商服楼房公寓不动产权证变更为房屋住宅不动产权证的6户建立“一户一策”,细化工作措施,分类进行纠错处理。同时,于2021年10月县纪委针对熙和盛世存在同一小区同一栋房屋用途登记不一致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五是已组织县财政局、县政府采购中心组成工作组,对泸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单位采购和得妥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采购中人员配置进行专项核查,经核查,未发违规设置人员配置问题。六是经逐户调查核实、与派出所户籍核对,现有3户搬迁户在2004年,4户搬迁户在2007年由其他县、乡、村迁至马列村,因年代久远,相关资料无法查证,在下步工作中,将持续加大对农村宅基地政策的宣传力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 (略) 场商户产权调换摸底调查已完成, (略) 广福 (略) 等业主联系签订物权转让协议,待协议完成签订后将稳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预计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熙和盛世产权变更登记已销号1户,其余5户正在开展相关工作,预计2023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

15.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及乡村干部对基层群众违规买卖宅基地、违法建房现象‘视而不见’,导致各乡镇违规建房歪风盛行,农村违建数量和体量‘直线攀升’。如:公职人员带头侵占土地违规建房,与民争利,导致群众见缝插针、浑水摸鱼、‘想建就建’,滋生‘法不责众’思想,‘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东建西’等现象大量存在,仅县城违规建筑1300余个。如:岚安乡脚乌村云谷音乐山庄项目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乡镇党委政府违法批建,造成该项目违建,后又进行执法拆除,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给引进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如:冷碛镇在城镇改造过程中,私自买卖农房,有84户中只有10户符合政策,镇党委政府为息事宁人,违规承诺、签订协议书,引发长期上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严肃查处在城乡规划执行落实、依法治理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环节中敷衍塞责、消极应付,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领导干部。二是将《 (略) 品质提升攻坚督查考核工作方案》部门日常履职情况和国土空间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各部门整改推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对考核的结果运用,严厉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提高监督质效。三是2019年3月自然资源部门、岚安乡人民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云谷音乐山庄项目负责人拆除600余平方米的违建。下步,深刻吸取教训,加大项目规划和实施的统筹结合力度,加强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执法力度,杜绝类似现象。四是冷碛镇桐子林村、木瓜沟村84户农户中,符合一户一宅的且有拆旧换新意愿的农户,已办理拆旧换新审批8户,涉及的《承诺书》正在依法撤销。五是责成相关部门对城区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摸排清理,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步整改;同时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乡村干部、公职人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将违法建设制止在萌芽阶段,坚决杜绝违法建设“跟风”现象再次出现, (略) 更新进度予以解决。

整改进度:已开展冷碛镇桐子林村、木瓜沟村的84户农户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有拆旧换新意愿的摸底调查,经调查,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有拆旧换新意愿的涉及8户,经农户申请办理了原址拆旧换新相关手续;《承诺书》正在依法撤销,预计2023年3月底前完成撤销工作。

三、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认真汲取此次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及利用专项巡察经验教训,做到规划保护及利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保护开发及利用标准化、科学化、法治化。

(一)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衡点。二是按照国家、省、州相关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健全“多规合一”的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加快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扎实开展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初步形成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三是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和执行力,加强规划的监督,建立科学的规划评价标准体系和规划监督流程,使规划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障全县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用 (略) 开发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有成效。

(三)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部门协调联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工作覆盖面广、涉及职能部门多,在项目实施、规划编制、资源利用、执法监督等方面,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打好部门“组合拳”,做到工作互助、信息互通、成果共享。

(四)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政策宣传执行。以民族团结进家庭、支部共建、“三防一保”等工作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乡镇、村组干部深入基层加大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提升政策知晓面、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共建、共管、共享体系。积极引导群众实施林下套种,有序发展林粮间作、经济林果业上山上坡,不与粮争地,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836-* ?0836-*。

邮政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泸桥镇新城政务中心三楼泸定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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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州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于今年4月对我县履行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及利用职责情况的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2022年7月1日,巡察组向我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县工作中存在的3个方面15项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对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逐项认领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压实部门责任、精心组织整改,同时,全力克服“9·5”泸定6.8级地震影响,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0项,正在整改5项。通过有力有序开展整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及利用工作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管控更加科学和合理。现将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委第二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压实整改责任。对州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制定了《州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专项巡察泸定县履行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及利用职责的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泸委发〔2022〕56号)及《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要求,逐项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方向和整改目标,着力在治标上下功夫、在治本上做文章,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坚持统筹推进。以“建设泸定攻坚年”“重塑泸定促改年”“幸福泸定保障年”为指引,把推进巡察问题整 (略) 建设、乡村振兴、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康泸新”一体化协同发展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到实处。同步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检验,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尚存在‘三个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中,受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体职能部门负责人、中标企业的认知能力、专业能力及调研深度广度等因素制约,在明确空间发展目标、确定空间发展策略、转变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方式,提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及利用质量和效率上的前瞻性不够,仅仅局限于本届县政府3-5年内的开发利用来划定‘三条控制线’和编制规划,对泸定未来预留可持续发展空间不足。如:在个别谈话、座谈会和实地调查中,多名干部、群众均提出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要聚众智提高新规划的前瞻性,否则是自断未来发展空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委、县政府坚持规划引领,立足长远发展,强化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增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方米左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理顺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同时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避免今后出现同类问题,切实做到工作规则统一。二是工会片区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于2022年6月7日经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进入施工建设程序;税干 (略) 宿舍地块已于2022年10月31日挂牌出让,将加快推进开发,确保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三是已编制了益州河锦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四是鉴于谊桥花园E区4层楼房房 (略) 取得初始登记,并出售给相关购房者,且与谊桥花园全体业主产生了产权纠纷。为 (略) 规划的严肃性,保障谊桥花园业主的合法权益,已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将按照调查结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是已组织开展云玺湾相关问题调查核实,待完成核实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预计2023年3月底前完成。

9.针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对违反规划的工程建设执法处罚不逗硬,甚至对大量违法违规现象‘视而不见’。如:未及时制止泸定桥河西街农户王建英违建行为,被中纪委现场督办;兴隆镇永欣砖厂临时用地到期后未第一时间复耕,取料点遭到生态环境破环;大成矿业岚安石膏矿、山盛水泥厂兴隆阳山村矿场生态修复慢、效果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我县已对泸定桥河西街农户王建英房屋违建部分进行了规划执法,并强制拆除,相关责任人已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执法部门政治思想、法治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兴隆镇永欣砖厂临时用地于已5月底前完成复垦,并经州级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兴隆镇永欣砖厂取料点按照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方案的相关要求基本完成,现正在进行后续收尾工作。三是大成矿业岚安石膏矿已经州级核查,并按程序报请销号。四是将进一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要求山盛水泥厂按照既定《长海子石灰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加快开展生态修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0.针对“乡镇党委政府与职能部门沟通衔接不够、管控不力、宣传不到位,群众建房合理需求未及时得到解决,导致乡村建设乱象突出。如:批准建设项目时 (略) 干线安全防护距离要求不严,导致泸桥镇咱里村、冷碛镇甘 (略) 干道沿线部分村组农房存在安全隐患;泸桥镇、兴隆镇等乡镇党委政府对宅基地审批程序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职能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衔接不够,‘一户一宅’政策落实难,未建立常态化沟通、巡查、督查监管机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农牧农村部门牵头,建立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于2022年9月5日召开了联席会议,会商研判相关问题,解决群众建房诉求和乡村建设乱象问题。二是由农牧农村部门牵头,农村宅基地管理各成员单位配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力度。三是 (略) 干道新建、重建、改建审批的房屋,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不予审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1.针对“机改职能划转后,自然资源、住建、综合执法三方在执法和监管时相互推诿,加之执法力量不足,仅在县城执法,乡村两级党组织认为自身非执法主体、无执法权限,对基层群众私下买卖宅基地、违法建房现象‘睁只眼闭只眼’,导致乡镇执法处于‘空白’。如:兴隆镇沈村、得妥镇马列村没有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相关手续,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跨村组建房、一户两宅多宅等问题210余户、非法侵占耕地建房10户。如:机改后,农牧农村局及乡镇党委政府等在执行宅基地审批‘三到场’制度不严,无相关巡查记录,农村建房竣工验收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综合执法部门牵头,农牧农村、自然资源、林草、住建等部门配合,兴隆镇、得妥镇赓即对兴隆沈村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跨村组建房、一户两宅多宅210余户、得妥马列村10户非法侵占耕地建房等问题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二是对清理出的违法建房,待国家、省、州出台农村违法建房处置政策后,依法依规分门别类逐步予以处理。三是由县农牧农村部门牵头组织成员单位每季度开展动态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违规行为,杜绝新增违规建房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宅基地审批“三到场”程序,各乡镇分别建立日常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巡查台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整改进度:已完成排查工作,待国家、省、州出台农村违法建房处置政策后,将依法依规分门别类逐步予以处理。

12.针对“全县耕地‘非粮化’现象重,系统布局农业产业结构不足,农业生产结构体系与耕地保护联动性不高,过渡依赖产业结构调整促农增收,引导群众自主种粮力度偏软,导致群众种植经济林木现象突出,遏制耕地‘非粮化’成效不明显。如: (略) 级下发的耕地动态监测图斑统计表中,涉及泸定9个乡镇、212个图斑、面积1506.7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3月由县农牧农村科技局牵头,成立专项 (略) 级下发耕地动态监测图斑核查统计工作,经核实,我县耕地变为非耕农用地212个图斑中耕地面积830.94亩;退耕地519.16;荒山荒坡、自留山、林地、竹林145.36亩;坑塘水面3.78亩;高速公路征占7.26亩。基本农田种植果树“非粮化”面积为8.08亩,已完成整改。二是由县农牧农村科技局牵头以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结合现有补助政策和正在申报补助类项目开展宣传,引导农户种植经济林木上坡上坎,逐步将基本农田全部用于粮食作物种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违法违规现象雪上加霜”的问题整改情况

13.针对“2019年12月24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上届县委县政府瞻前顾后,不主动、怕担责, (略) 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问题整改严重超期。截止巡察时,排查涉及科级及以上干部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两违’情况的34户,仅拆除4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略) 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的“干部利用手中权利与民争利”涉及违法占地、违法建房情况进行入户核实调查,经再次实地核定排除3户5宗违建,截至目前,共计筛查核定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两违”行为31户32宗。二是按照分类施策、依法处置、有序推进的原则,对涉及违占、违建的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签订《承诺书》;同时,对涉及干部进行纪律谈话,要求全力配合完成整改。三是成立工作专班,重拳出击拆除3户3宗“两违”建筑,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制定出台了《泸定县违法占地违法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28户29宗“两违”建筑进行没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4.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干部履行审批、监管责任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找理由、找借口,置群众利益不顾,甚至失职渎职。主要领导在项目选址时,明知侵占红线、违背规划而不直接指出,导致项目建设违规违建或无法落地。如:2017年12月,县国资公司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违 (略) 场进行升级改造,至今未对持有双证的商户办理产权调换,业主多次信访。住建、自然资源部门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将熙和盛世商服楼房10户公寓不动产权证变更为房屋住宅不动产权证,发现后,已纠错4户,其余6户仍未纠正。县自然资源局在泸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单位采购和得妥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采购中,通过设置项目配置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等方式,限制潜在投标人。如:得妥镇马列村移民搬迁的10户村民未经过村民大会审议,直接落户在村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以州委作风建设年“清风2022”六大专项整治活动为引领,紧密结合我县作风建设五年攻坚·2022促改年专项活动,抓好统筹协调、上下衔接,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对整改过程中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推诿扯皮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成效。二是加强与相关整改部门的沟通衔接,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对部门移交或者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同时坚持以案治本,积极推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三是责成 (略) 对升级 (略) 场后部分对持有双证的商户未办理产权调换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明确症结关键,按照先易后难开展工作,由 (略) (略) 广福 (略) 等业主全面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完成《拆迁补偿协议》后,收回全部产权证书并办理注销登记,针对有产权证书的群众, (略) 与业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办理产权证书;对于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群众,待业主先行依法缴纳税费后补办产权登记证书,统一交 (略) ,后按照 (略) 与业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办理产权证书。四是由住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对熙和盛世商服楼房公寓不动产权证变更为房屋住宅不动产权证的6户建立“一户一策”,细化工作措施,分类进行纠错处理。同时,于2021年10月县纪委针对熙和盛世存在同一小区同一栋房屋用途登记不一致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五是已组织县财政局、县政府采购中心组成工作组,对泸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单位采购和得妥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采购中人员配置进行专项核查,经核查,未发违规设置人员配置问题。六是经逐户调查核实、与派出所户籍核对,现有3户搬迁户在2004年,4户搬迁户在2007年由其他县、乡、村迁至马列村,因年代久远,相关资料无法查证,在下步工作中,将持续加大对农村宅基地政策的宣传力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 (略) 场商户产权调换摸底调查已完成, (略) 广福 (略) 等业主联系签订物权转让协议,待协议完成签订后将稳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预计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熙和盛世产权变更登记已销号1户,其余5户正在开展相关工作,预计2023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

15.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及乡村干部对基层群众违规买卖宅基地、违法建房现象‘视而不见’,导致各乡镇违规建房歪风盛行,农村违建数量和体量‘直线攀升’。如:公职人员带头侵占土地违规建房,与民争利,导致群众见缝插针、浑水摸鱼、‘想建就建’,滋生‘法不责众’思想,‘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东建西’等现象大量存在,仅县城违规建筑1300余个。如:岚安乡脚乌村云谷音乐山庄项目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乡镇党委政府违法批建,造成该项目违建,后又进行执法拆除,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给引进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如:冷碛镇在城镇改造过程中,私自买卖农房,有84户中只有10户符合政策,镇党委政府为息事宁人,违规承诺、签订协议书,引发长期上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严肃查处在城乡规划执行落实、依法治理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环节中敷衍塞责、消极应付,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领导干部。二是将《 (略) 品质提升攻坚督查考核工作方案》部门日常履职情况和国土空间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各部门整改推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对考核的结果运用,严厉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提高监督质效。三是2019年3月自然资源部门、岚安乡人民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云谷音乐山庄项目负责人拆除600余平方米的违建。下步,深刻吸取教训,加大项目规划和实施的统筹结合力度,加强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执法力度,杜绝类似现象。四是冷碛镇桐子林村、木瓜沟村84户农户中,符合一户一宅的且有拆旧换新意愿的农户,已办理拆旧换新审批8户,涉及的《承诺书》正在依法撤销。五是责成相关部门对城区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摸排清理,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步整改;同时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乡村干部、公职人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将违法建设制止在萌芽阶段,坚决杜绝违法建设“跟风”现象再次出现, (略) 更新进度予以解决。

整改进度:已开展冷碛镇桐子林村、木瓜沟村的84户农户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有拆旧换新意愿的摸底调查,经调查,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有拆旧换新意愿的涉及8户,经农户申请办理了原址拆旧换新相关手续;《承诺书》正在依法撤销,预计2023年3月底前完成撤销工作。

三、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认真汲取此次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及利用专项巡察经验教训,做到规划保护及利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保护开发及利用标准化、科学化、法治化。

(一)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衡点。二是按照国家、省、州相关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健全“多规合一”的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加快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扎实开展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初步形成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三是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和执行力,加强规划的监督,建立科学的规划评价标准体系和规划监督流程,使规划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障全县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用 (略) 开发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有成效。

(三)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部门协调联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工作覆盖面广、涉及职能部门多,在项目实施、规划编制、资源利用、执法监督等方面,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打好部门“组合拳”,做到工作互助、信息互通、成果共享。

(四)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政策宣传执行。以民族团结进家庭、支部共建、“三防一保”等工作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乡镇、村组干部深入基层加大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提升政策知晓面、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共建、共管、共享体系。积极引导群众实施林下套种,有序发展林粮间作、经济林果业上山上坡,不与粮争地,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836-* ?0836-*。

邮政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泸桥镇新城政务中心三楼泸定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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