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段)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段)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略) 潮阳区人民政府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段)
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3〕9号
为 (略) 修复水生态资源、水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拟对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段)项目位于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洋贝经济联合社、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潮阳区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田尾洋坊,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刺围洋坊,洋贝经济联合社大领前洋坊,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堤脚洋,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辽前埔洋坊、桶盘顶洋坊,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安上天洋坊;总面积5.0151公顷(折合75.2265亩,其中国有土地0.24亩,集体土地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17.5665亩、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7.5705亩、洋贝经济联合社37.1205亩、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9.588亩、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1.329亩、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1.812亩)。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及权属
拟征收土地地类为:农用地4.9994公顷(耕地0.4356公顷、园地3.6915公顷、其他农用地0.8723公顷),未利用地0.0157公顷。征收土地权属为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1.1711公顷(折合17.5665亩)、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0.5047公顷(折合7.5705亩)、洋贝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2.4747公顷(折合37.1205亩)、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0.6392公顷(折合9.588亩)、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0.0886公顷(折合1.329亩)、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0.1208公顷(折合1.812亩),国有土地0.016公顷(折合0.24亩)。
三、拟征地项目名称及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项目名称为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段)项目,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留用地安置及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5万元,青苗补偿每亩1.2万元。
(二)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总面积的10%划留,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每亩补偿标准为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即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洋贝经济联合社为每亩26万元,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为每亩23.333万元,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为每亩24.667万元。
(三)社会保障
根据汕府办〔2021〕44号文规定,对征地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险,按非中心城区平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每亩14.59万元作为基数计提征地社保费,计提比例为20%。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74.9865亩,应计提的征地社保费218.*万元(其中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51.*万元、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22.*万元、洋贝经济联合社108.*万元、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27.*万元、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3.*万元、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5.*万元),单列计提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列入征地成本。该地块为村集体统一经营土地,征地社保金分配按照被征地农户16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分配原则确定具体参保人名单和补贴金额。
公告期限: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2日,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于公告期内持权属证明 (略) 潮阳区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洋贝经济联合社、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按 (略) 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地址: (略) 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邮编:*,联系电话:0754-*)。
(略) 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略) 潮阳区人民政府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段)
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3〕9号
为 (略) 修复水生态资源、水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拟对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段)项目位于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洋贝经济联合社、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潮阳区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田尾洋坊,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刺围洋坊,洋贝经济联合社大领前洋坊,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堤脚洋,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辽前埔洋坊、桶盘顶洋坊,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安上天洋坊;总面积5.0151公顷(折合75.2265亩,其中国有土地0.24亩,集体土地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17.5665亩、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7.5705亩、洋贝经济联合社37.1205亩、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9.588亩、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1.329亩、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1.812亩)。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及权属
拟征收土地地类为:农用地4.9994公顷(耕地0.4356公顷、园地3.6915公顷、其他农用地0.8723公顷),未利用地0.0157公顷。征收土地权属为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1.1711公顷(折合17.5665亩)、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0.5047公顷(折合7.5705亩)、洋贝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2.4747公顷(折合37.1205亩)、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0.6392公顷(折合9.588亩)、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0.0886公顷(折合1.329亩)、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0.1208公顷(折合1.812亩),国有土地0.016公顷(折合0.24亩)。
三、拟征地项目名称及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项目名称为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段)项目,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留用地安置及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5万元,青苗补偿每亩1.2万元。
(二)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总面积的10%划留,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每亩补偿标准为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即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洋贝经济联合社为每亩26万元,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为每亩23.333万元,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为每亩24.667万元。
(三)社会保障
根据汕府办〔2021〕44号文规定,对征地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险,按非中心城区平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每亩14.59万元作为基数计提征地社保费,计提比例为20%。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74.9865亩,应计提的征地社保费218.*万元(其中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51.*万元、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22.*万元、洋贝经济联合社108.*万元、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27.*万元、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3.*万元、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5.*万元),单列计提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列入征地成本。该地块为村集体统一经营土地,征地社保金分配按照被征地农户16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分配原则确定具体参保人名单和补贴金额。
公告期限: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2日,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于公告期内持权属证明 (略) 潮阳区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洋贝经济联合社、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西胪镇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按 (略) 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地址: (略) 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邮编:*,联系电话:0754-*)。
(略) 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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