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齿轮厂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A地块(瓯龙建州府)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和6#楼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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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齿轮厂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A地块(瓯龙建州府)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和6#楼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齿轮厂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A地块(瓯龙建州府)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41890.5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原审批总平面规划图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建筑占地面14673.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9861.51平方米);建筑密度35%;容积率约4.8;绿地率约25%。由于该项目为棚改项目,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房屋征收难度较大, (略) 场存在较大的压力,为推动项目建设,项 (略) (略) (略) 申请对总平面规划图和6#楼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6#楼整体南平移6.7米,6#楼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指标不变。6#楼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消防登高面由北侧移至南侧。由于间距计算方式改变,原5#楼主体到6#楼主体的间距为30.7米,调整后5#楼阳台到6#楼主体的间距为36米;原6#楼主体到7#楼主体的间距为34.7米,调整后6#楼主体到7#楼主体的间距为28米,门卫、小区道路及部分绿地作出相对应调整。

我局于2023年1月13日组织召开规划管理技术审查会议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该方案已按会议要求补充完善,根据《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 (略) 政府网站(http://**.cn)、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栏、芝城公园公示栏和项目现场同时公示。公示期间,市民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8日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1、原审批总平面规划图

2.拟调整总平面规划图

3、日照分析

4.6#楼标准层平面图

5.6#楼南立面图

6.6#楼剖面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8日

齿轮厂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A地块(瓯龙建州府)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41890.5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原审批总平面规划图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建筑占地面14673.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9861.51平方米);建筑密度35%;容积率约4.8;绿地率约25%。由于该项目为棚改项目,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房屋征收难度较大, (略) 场存在较大的压力,为推动项目建设,项 (略) (略) (略) 申请对总平面规划图和6#楼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6#楼整体南平移6.7米,6#楼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指标不变。6#楼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消防登高面由北侧移至南侧。由于间距计算方式改变,原5#楼主体到6#楼主体的间距为30.7米,调整后5#楼阳台到6#楼主体的间距为36米;原6#楼主体到7#楼主体的间距为34.7米,调整后6#楼主体到7#楼主体的间距为28米,门卫、小区道路及部分绿地作出相对应调整。

我局于2023年1月13日组织召开规划管理技术审查会议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该方案已按会议要求补充完善,根据《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 (略) 政府网站(http://**.cn)、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栏、芝城公园公示栏和项目现场同时公示。公示期间,市民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8日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1、原审批总平面规划图

2.拟调整总平面规划图

3、日照分析

4.6#楼标准层平面图

5.6#楼南立面图

6.6#楼剖面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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