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海洋协管员制度实施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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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海洋协管员制度实施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海洋协管员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1016号)、《关于加快建立海洋协管员制度的通知》(茂自然资发〔2021〕34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委托技术单位实施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海洋协管员制度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海洋协管员制度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220,000.00元(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二、服务商资格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具有测绘*级以上(含*级)资质。

  三、采购服务内容

  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海洋协管员制度技术服务项目内容如下:

  1.工作范围

  按照“大*岸线巡查全覆盖、海域海岛监测突出重点”的原则,协助我局做好培训、管理等实施海洋协管员制度工作,聘用海域协管员对辖区海域海岛海岸线进行全覆盖巡查,其中电城镇辖区海岸线61.3522公里,海岛7个(白担石、大竹洲、峙仔、竹洲仔、马槛担、大母石、担母);博贺镇辖区海岸线31.140公里、海岛7个(放鸡岛、放鸡仔西岛、放鸡仔岛、船门礁、相冠石、电白黑石、白排)。

  2.工作内容

  (1)组织安排人员作为基层海洋协管员,对责任所属巡查区域的实地巡查每周应不少于2次,每次巡查长度不少于88千米。基层海洋协管员应当通过“ (略) 岸线巡查”小程序和采用书面记录、拍照取证与电话、微信工作群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馈巡查情况。

  (2)安排2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对内对外统筹培训、监管、抽查工作,每月形成《海洋协管员巡查台账》,每季度报送《滨海新区自然资源分局海洋协管员制度实施季度工作报告》。

  (3)安排工作人员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岸线巡查”微信小程序上审核核查海洋协管员已完成的每周两次岸线巡查工作内容,并做好所安排海洋协管员的考核工作。

  3.其他要求

  实地巡查的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围填海行为。(2)是否有构筑物用海施工。(3)原有围塘内是否有推土填塘修埂筑坝等非养殖活动施工。(4)是否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5)岸线标识是否被破坏,岸线范围内是否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6)是否有堤防损坏、海水漫堤漫滩、海岸线侵蚀,沙滩、滨海湿地、红树林破坏,赤潮灾害等情况。(7)海洋观测监测设施是否受到破坏,发生海洋灾害后对灾情进行统计。(8)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巡查任务。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

  投标文件地点: (略) 电白区电城镇府 (略) 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用途管制股

  联系人:谭小姐,电话:0668-*

  六、报价资料内容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或业务章。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二)资质证书。

  (三)工作方案及报价单。

  (四)评分表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服务承诺书。

  以上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其他证明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缺项或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响应报价资格。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读的,视为未提供该项资料。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我局将成立内部遴选工作小组,小组将对各单位的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次项目承担单位。

  附件: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海洋协管员制度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单位遴选评分标准表(最终).docx


(略) 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3年2月9日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海洋协管员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1016号)、《关于加快建立海洋协管员制度的通知》(茂自然资发〔2021〕34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委托技术单位实施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海洋协管员制度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海洋协管员制度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220,000.00元(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二、服务商资格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具有测绘*级以上(含*级)资质。

  三、采购服务内容

  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海洋协管员制度技术服务项目内容如下:

  1.工作范围

  按照“大*岸线巡查全覆盖、海域海岛监测突出重点”的原则,协助我局做好培训、管理等实施海洋协管员制度工作,聘用海域协管员对辖区海域海岛海岸线进行全覆盖巡查,其中电城镇辖区海岸线61.3522公里,海岛7个(白担石、大竹洲、峙仔、竹洲仔、马槛担、大母石、担母);博贺镇辖区海岸线31.140公里、海岛7个(放鸡岛、放鸡仔西岛、放鸡仔岛、船门礁、相冠石、电白黑石、白排)。

  2.工作内容

  (1)组织安排人员作为基层海洋协管员,对责任所属巡查区域的实地巡查每周应不少于2次,每次巡查长度不少于88千米。基层海洋协管员应当通过“ (略) 岸线巡查”小程序和采用书面记录、拍照取证与电话、微信工作群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馈巡查情况。

  (2)安排2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对内对外统筹培训、监管、抽查工作,每月形成《海洋协管员巡查台账》,每季度报送《滨海新区自然资源分局海洋协管员制度实施季度工作报告》。

  (3)安排工作人员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岸线巡查”微信小程序上审核核查海洋协管员已完成的每周两次岸线巡查工作内容,并做好所安排海洋协管员的考核工作。

  3.其他要求

  实地巡查的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围填海行为。(2)是否有构筑物用海施工。(3)原有围塘内是否有推土填塘修埂筑坝等非养殖活动施工。(4)是否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5)岸线标识是否被破坏,岸线范围内是否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6)是否有堤防损坏、海水漫堤漫滩、海岸线侵蚀,沙滩、滨海湿地、红树林破坏,赤潮灾害等情况。(7)海洋观测监测设施是否受到破坏,发生海洋灾害后对灾情进行统计。(8)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巡查任务。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

  投标文件地点: (略) 电白区电城镇府 (略) 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用途管制股

  联系人:谭小姐,电话:0668-*

  六、报价资料内容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或业务章。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二)资质证书。

  (三)工作方案及报价单。

  (四)评分表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服务承诺书。

  以上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其他证明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缺项或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响应报价资格。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读的,视为未提供该项资料。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我局将成立内部遴选工作小组,小组将对各单位的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次项目承担单位。

  附件: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海洋协管员制度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单位遴选评分标准表(最终).docx


(略) 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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