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赣县区韩坊镇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国家电投赣县区韩坊镇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2020-08-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家电投赣县区韩坊镇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国家电投赣县区韩坊镇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赣县区韩坊镇 |
建设单位 | 赣州百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110kV升压 (略) 赣县区韩坊镇梅街村,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主变1台,容量为1×100MVA,新建110kV出线间隔1个,为户外式升压站。 本工程总投资13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3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1)施工前应在施工场地内提前做好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漏等措施,施工时应对表层剥离土壤、挖方等产生的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等方式减少水土流失。针对表层的耕植土采取剥离防护措施,利用表土恢复原地貌,种植青草、树苗等措施,减少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2)在不影响工程整体进度的情况下,开挖土方尽量避开雨季,根据施工的组织条件,逐片分期完成。(3)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要进行清理整治,清除砼地面,重新疏松被碾压后密实的土壤,洼地要覆土平整等,并结合主体工程和绿化工程采取较完善的水保措施。 运行期: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等,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植被恢复。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站区围墙外设绿化隔离带,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警告牌;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洒地面和砂石水泥搅拌。升压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运行期:升压站巡检工作人员由光伏电站工作人员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光伏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周边作物农肥。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按规定对运送余土、散装物料的车辆进行覆盖,以防物料洒落;②存放散装物料的堆场,尽量用蓬布遮盖;③石灰、水泥、沙石料等的混合过程,尽量在有遮挡的地方进行;④材料场和材料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开空气敏感点;⑤运送余土、建筑垃圾等的车辆提前做好运输路线准备,选择车流量少、受影响的人口少的交通路段等。 五、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1)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应低于20km/h;(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 运行期:选择自冷式低噪声变压器及低噪声风机,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在升压站四周采用围墙进行隔声,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 六、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淤泥、装修废弃材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会暂时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清运。 运行期:升压站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升压站巡检工作人员由光伏电站工作人员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光伏电站巡检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建设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2020-08-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家电投赣县区韩坊镇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国家电投赣县区韩坊镇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赣县区韩坊镇 |
建设单位 | 赣州百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110kV升压 (略) 赣县区韩坊镇梅街村,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主变1台,容量为1×100MVA,新建110kV出线间隔1个,为户外式升压站。 本工程总投资13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3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1)施工前应在施工场地内提前做好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漏等措施,施工时应对表层剥离土壤、挖方等产生的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等方式减少水土流失。针对表层的耕植土采取剥离防护措施,利用表土恢复原地貌,种植青草、树苗等措施,减少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2)在不影响工程整体进度的情况下,开挖土方尽量避开雨季,根据施工的组织条件,逐片分期完成。(3)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要进行清理整治,清除砼地面,重新疏松被碾压后密实的土壤,洼地要覆土平整等,并结合主体工程和绿化工程采取较完善的水保措施。 运行期: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等,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植被恢复。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站区围墙外设绿化隔离带,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警告牌;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洒地面和砂石水泥搅拌。升压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运行期:升压站巡检工作人员由光伏电站工作人员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光伏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周边作物农肥。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按规定对运送余土、散装物料的车辆进行覆盖,以防物料洒落;②存放散装物料的堆场,尽量用蓬布遮盖;③石灰、水泥、沙石料等的混合过程,尽量在有遮挡的地方进行;④材料场和材料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开空气敏感点;⑤运送余土、建筑垃圾等的车辆提前做好运输路线准备,选择车流量少、受影响的人口少的交通路段等。 五、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1)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应低于20km/h;(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 运行期:选择自冷式低噪声变压器及低噪声风机,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在升压站四周采用围墙进行隔声,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 六、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淤泥、装修废弃材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会暂时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清运。 运行期:升压站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升压站巡检工作人员由光伏电站工作人员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光伏电站巡检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建设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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