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6000吨热支撑材料项目(一阶段)
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6000吨热支撑材料项目(一阶段)
天 (略) 建年产 16000 吨热支撑材料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01月14日,天 (略)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 年)第9号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组织环评单位联合泰泽 (略) 、检 (略) (略) 及三位技术专家,对“天 (略) 新建年产16000 吨热支撑材料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略) 环境保护标准和管理办法,查阅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行政批复意见等相关材料,现场检查项目建设内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验收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最终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天 (略) 是一家从事工业陶瓷及耐火材料制造的内资企业,位于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中道39 号(厂区中心坐标:E117°13′37.498",N39°45′45.550")。创导热材料总占地面积为53333.3m2,建筑面积为59554.60m2,现有生产能力为年产10000 吨热支撑材料,热支撑材料主要应用于卫生陶瓷、日用陶瓷、新能源锂电池粉、航空航天领域新材料的烧结工序。随着相关行业的发展,客户对热支撑材料产品的需求增加,现有各类加工设备已不能满足对产品生产的要求。因此,企业为了生产需要,拟投资2000 万元实施“新建年产 16000 吨热支撑材料项目”,年新增热支撑材料 16000 吨。
本项目原计划建设设置分混料机、液压机、挤出机等设备,新增2 条窑道和 10 间干燥室,通过混料、成型、干燥、烧成、加工等工艺对热支撑材料进行生产,用于新能源锂电池粉、航空航天领域新材料的烧结工序。为合理配置设备使用,本项目需依托现有工程的混料、成型、加工和破碎设备,依托的生产设备不需进行改造,仅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增加部分工时,设计生产能力为年新增热支撑材料 16000 吨。
(略) 场变化和资金原因,本项目分阶段建设,投资1200 万元新增 1 条窑道和 10 间干燥室,故分阶段进行验收,本项目(一阶段)年产能新增热支撑材料 8000 吨。
1.2. 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情况
2022年3月,公司委托联合泰泽 (略) 编制了《天 (略) 新建年产16000 吨热支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05月06日, (略)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 (略) 新建年产16000 吨热支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政审批意见(津宝审批许可[2022]71号)。
2022年11月28日,天 (略) 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06Y8827F0001X ,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22年11月28日至2027年11月27日。2021年8月3日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021-100-L。
天 (略) 新建年产16000 吨热支撑材料项目(一阶段)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运行试投产,建设过程无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无环保违法或行政处罚。
1.3.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一阶段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2.5%,主要用于废气治理设备、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噪声防治、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保验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等投入。
1.4.验收工作范围
本次环保验收为项目(一阶段)自主环保验收。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要求,验收工作内容: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规范化建设等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2.1. 项目环评设计阶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设计阶段:新增的2 条隧道窑尾气和现有工程的窑道尾气经收集后进入本项目新建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新增的 2 条隧道窑尾气汇入现有 1 根 20m 高的排气筒 P1(DA001)有组织排放。
2.2. 项目实际建成阶段
新增的1 条隧道窑尾气和现有工程的窑道尾气经收集后进入本项目新建的脱冷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新增的 1条隧道窑尾气汇入现有 1 根 20m 高的排气筒 P1(DA001)有组织排放。除此以外均无变化。
本项目(一阶段)与设计阶段相比,生产线、产品产能减少,达到了1/2,除此之外,本项目(一阶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产品种类、生产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不属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3.1废气净化设施
(1)上料废弃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 10 台混料机(含上料设备)且新增 2 台混料机,新增的混料机与现有工程的型号一致,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均经各自配套的收尘及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一根现有 20m 高排气筒 P3(DA002)排放。 (2)隧道窑尾气新增的 1 条隧道窑尾气和现有工程的窑道尾气经收集后进入本项目新建的脱冷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新增的 1条隧道窑尾气汇入现有 1 根 20m 高的排气筒 P1(DA001)有组织排放。 (3)破碎废气本项目需要破碎的不合格品量约 160t/a,依托现有破碎机进行破碎,不改变现有破碎机运行工况,仅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运行时间。生的粉尘均经各自配套的收尘及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一根现有 20m 高排气筒 P3(DA002)排放。
3.2 废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一阶段)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汇流后经厂区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员工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中,最终排入宝坻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3设备噪声
本项目(一阶段)噪声源主要为液压机、混合机组、上料布袋除尘器风机(紧邻混合机组)、自动定厚机、循环水池过滤机、挤出机等设备噪声,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3.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废木箱、废渣、上料和破碎收集粉尘、窑道尾气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废包装物、废木箱由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不合格品、上料和破碎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渣、窑道尾气 (略) 管理委员统一清运处理。
3.5生活垃圾
公司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厂区采取分类袋装收集,集中到厂区指定地点存放,由城管委环卫保洁队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
3.6危险废物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暂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天津合佳威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排放情况
为做好环保设施验收检测工作,公司将生产设备与环保设施进行了联机调试,调试投产期间,主体生产设备和配套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公司生产工况达到80%以上,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条件。
4.1排放废气污染物(1)排气筒P1出口排放颗粒物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9.3mg/m3,最高排放速率2.50×10-2kg/h,二氧化硫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排放速率为2.60×10-2kg/h,氮氧化物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124mg/m3,排放速率为0.364kg/h,烟气黑度排放浓度<1(林格曼级),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的要求。(2)排气筒P3出口排放颗粒物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1.4mg/m3,最高排放速率1.32×10-2kg/h,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的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
(3)厂界环境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两周期最高浓度0.301mg/m3,低于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浓度1.0mg/m3。
4.2 排放废水污染物
公司厂区污水总排水口,废水污染物SS、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pH值,符合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4.3厂界环境噪声
公司厂界环境噪声验收检测结果,公司厂界东侧、西侧、南侧、北侧环境噪声,昼间最大值55dB(A),满足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排放标准值要求。
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废木箱、废渣、上料和破碎收集粉尘、窑道尾气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废包装物、废木箱由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不合格品、上料和破碎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渣、窑道尾气 (略) 管理委员统一清运处理,厂区处置符合GBl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4.5员工生活垃圾
公司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厂区采取分类袋装收集,由城管委环卫保洁队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符合《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略) 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的要求。
4.6 危险废物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暂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天津合佳威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满足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4.7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公司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落实了排放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制作和悬挂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制作和悬挂了危险废物警告性标志牌。
4.8 污染物总量指标本项目(一阶段)生产过程排放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0.213t/a、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2.961t/a;废水污染物:COD:0.1321t/a、氨氮:0.015t/a、总磷:0.0016t/a、总氮:0.024t/a。排放总量满足项目批复的总量要求。4.9落实排污许可证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已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了本企业排污许可登记信息,并且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表,编号:*MA06Y8827F001X,符合本项目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的要求。
4.10落实应急预案情况公司已经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2021-100-L。
五.验收结论
公司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各项环保审批材料齐全。公司设有兼职环境管理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工作。落实了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生产工况符合验收检测条件,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意见提出的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检测结果达标,落实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措施,符合环境管理要求。验收检测报告符合检测技术规范,依据验收检测结果和验收报告结论,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天 (略) 建年产 16000 吨热支撑材料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01月14日,天 (略)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 年)第9号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组织环评单位联合泰泽 (略) 、检 (略) (略) 及三位技术专家,对“天 (略) 新建年产16000 吨热支撑材料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略) 环境保护标准和管理办法,查阅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行政批复意见等相关材料,现场检查项目建设内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验收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最终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天 (略) 是一家从事工业陶瓷及耐火材料制造的内资企业,位于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中道39 号(厂区中心坐标:E117°13′37.498",N39°45′45.550")。创导热材料总占地面积为53333.3m2,建筑面积为59554.60m2,现有生产能力为年产10000 吨热支撑材料,热支撑材料主要应用于卫生陶瓷、日用陶瓷、新能源锂电池粉、航空航天领域新材料的烧结工序。随着相关行业的发展,客户对热支撑材料产品的需求增加,现有各类加工设备已不能满足对产品生产的要求。因此,企业为了生产需要,拟投资2000 万元实施“新建年产 16000 吨热支撑材料项目”,年新增热支撑材料 16000 吨。
本项目原计划建设设置分混料机、液压机、挤出机等设备,新增2 条窑道和 10 间干燥室,通过混料、成型、干燥、烧成、加工等工艺对热支撑材料进行生产,用于新能源锂电池粉、航空航天领域新材料的烧结工序。为合理配置设备使用,本项目需依托现有工程的混料、成型、加工和破碎设备,依托的生产设备不需进行改造,仅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增加部分工时,设计生产能力为年新增热支撑材料 16000 吨。
(略) 场变化和资金原因,本项目分阶段建设,投资1200 万元新增 1 条窑道和 10 间干燥室,故分阶段进行验收,本项目(一阶段)年产能新增热支撑材料 8000 吨。
1.2. 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情况
2022年3月,公司委托联合泰泽 (略) 编制了《天 (略) 新建年产16000 吨热支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05月06日, (略)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 (略) 新建年产16000 吨热支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政审批意见(津宝审批许可[2022]71号)。
2022年11月28日,天 (略) 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06Y8827F0001X ,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22年11月28日至2027年11月27日。2021年8月3日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021-100-L。
天 (略) 新建年产16000 吨热支撑材料项目(一阶段)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运行试投产,建设过程无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无环保违法或行政处罚。
1.3.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一阶段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2.5%,主要用于废气治理设备、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噪声防治、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保验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等投入。
1.4.验收工作范围
本次环保验收为项目(一阶段)自主环保验收。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要求,验收工作内容: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规范化建设等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2.1. 项目环评设计阶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设计阶段:新增的2 条隧道窑尾气和现有工程的窑道尾气经收集后进入本项目新建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新增的 2 条隧道窑尾气汇入现有 1 根 20m 高的排气筒 P1(DA001)有组织排放。
2.2. 项目实际建成阶段
新增的1 条隧道窑尾气和现有工程的窑道尾气经收集后进入本项目新建的脱冷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新增的 1条隧道窑尾气汇入现有 1 根 20m 高的排气筒 P1(DA001)有组织排放。除此以外均无变化。
本项目(一阶段)与设计阶段相比,生产线、产品产能减少,达到了1/2,除此之外,本项目(一阶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产品种类、生产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不属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3.1废气净化设施
(1)上料废弃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 10 台混料机(含上料设备)且新增 2 台混料机,新增的混料机与现有工程的型号一致,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均经各自配套的收尘及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一根现有 20m 高排气筒 P3(DA002)排放。 (2)隧道窑尾气新增的 1 条隧道窑尾气和现有工程的窑道尾气经收集后进入本项目新建的脱冷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新增的 1条隧道窑尾气汇入现有 1 根 20m 高的排气筒 P1(DA001)有组织排放。 (3)破碎废气本项目需要破碎的不合格品量约 160t/a,依托现有破碎机进行破碎,不改变现有破碎机运行工况,仅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运行时间。生的粉尘均经各自配套的收尘及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一根现有 20m 高排气筒 P3(DA002)排放。
3.2 废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一阶段)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汇流后经厂区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员工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中,最终排入宝坻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3设备噪声
本项目(一阶段)噪声源主要为液压机、混合机组、上料布袋除尘器风机(紧邻混合机组)、自动定厚机、循环水池过滤机、挤出机等设备噪声,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3.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废木箱、废渣、上料和破碎收集粉尘、窑道尾气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废包装物、废木箱由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不合格品、上料和破碎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渣、窑道尾气 (略) 管理委员统一清运处理。
3.5生活垃圾
公司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厂区采取分类袋装收集,集中到厂区指定地点存放,由城管委环卫保洁队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
3.6危险废物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暂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天津合佳威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排放情况
为做好环保设施验收检测工作,公司将生产设备与环保设施进行了联机调试,调试投产期间,主体生产设备和配套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公司生产工况达到80%以上,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条件。
4.1排放废气污染物(1)排气筒P1出口排放颗粒物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9.3mg/m3,最高排放速率2.50×10-2kg/h,二氧化硫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排放速率为2.60×10-2kg/h,氮氧化物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124mg/m3,排放速率为0.364kg/h,烟气黑度排放浓度<1(林格曼级),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的要求。(2)排气筒P3出口排放颗粒物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1.4mg/m3,最高排放速率1.32×10-2kg/h,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的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
(3)厂界环境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两周期最高浓度0.301mg/m3,低于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浓度1.0mg/m3。
4.2 排放废水污染物
公司厂区污水总排水口,废水污染物SS、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pH值,符合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4.3厂界环境噪声
公司厂界环境噪声验收检测结果,公司厂界东侧、西侧、南侧、北侧环境噪声,昼间最大值55dB(A),满足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排放标准值要求。
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废木箱、废渣、上料和破碎收集粉尘、窑道尾气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废包装物、废木箱由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不合格品、上料和破碎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渣、窑道尾气 (略) 管理委员统一清运处理,厂区处置符合GBl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4.5员工生活垃圾
公司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厂区采取分类袋装收集,由城管委环卫保洁队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符合《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略) 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的要求。
4.6 危险废物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暂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天津合佳威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满足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4.7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公司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落实了排放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制作和悬挂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制作和悬挂了危险废物警告性标志牌。
4.8 污染物总量指标本项目(一阶段)生产过程排放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0.213t/a、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2.961t/a;废水污染物:COD:0.1321t/a、氨氮:0.015t/a、总磷:0.0016t/a、总氮:0.024t/a。排放总量满足项目批复的总量要求。4.9落实排污许可证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已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了本企业排污许可登记信息,并且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表,编号:*MA06Y8827F001X,符合本项目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的要求。
4.10落实应急预案情况公司已经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2021-100-L。
五.验收结论
公司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各项环保审批材料齐全。公司设有兼职环境管理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工作。落实了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生产工况符合验收检测条件,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意见提出的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检测结果达标,落实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措施,符合环境管理要求。验收检测报告符合检测技术规范,依据验收检测结果和验收报告结论,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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