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JKQ2021-08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JKQ2021-08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JKQ2021-08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概况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JKQ2021-08号宗 (略) 离石区马家村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1°13′1.898″,37°31′54.368″,占地面积约17.195亩(共计11463.30m2),现由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经现场调查,本地块用地历史为农用地,主要种植作物为核桃树,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现状属于农林用地(耕地),类别代码为E2;本地块规划将农林用地(E2)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变更后地块土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筛选风险值》(DB13/T 5216-2020)(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37-2020)( (略) 地方标准)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对本项目地块土壤环境污染状况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统计,该调查地块各采样点位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挥发酚、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等检测指标的浓度均未超过相应标准。
(2)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统计,该调查地块各采样点位地下水样品浑浊度、总硬度有超标现象,超标率分别为75%、25%,其余指标均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3)该调查地块在调查过程中采取了实验室外质量控制措施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措施,其中实验室外质量控制措施为采集同一点位的平行样品,实验室检测采取包括平行样、质控样、加标样的测定等三种质量控制措施,各措施符合要求,实验结果均在标准控制范围内。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及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此阶段调查工作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公用设施用地的使用要求。
三、土地使用权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联系电话:0358-*
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山西华 (略)
通讯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创业街19号方大创新园B座1405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JKQ2021-08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概况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JKQ2021-08号宗 (略) 离石区马家村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1°13′1.898″,37°31′54.368″,占地面积约17.195亩(共计11463.30m2),现由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经现场调查,本地块用地历史为农用地,主要种植作物为核桃树,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现状属于农林用地(耕地),类别代码为E2;本地块规划将农林用地(E2)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变更后地块土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筛选风险值》(DB13/T 5216-2020)(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37-2020)( (略) 地方标准)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对本项目地块土壤环境污染状况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统计,该调查地块各采样点位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挥发酚、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等检测指标的浓度均未超过相应标准。
(2)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统计,该调查地块各采样点位地下水样品浑浊度、总硬度有超标现象,超标率分别为75%、25%,其余指标均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3)该调查地块在调查过程中采取了实验室外质量控制措施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措施,其中实验室外质量控制措施为采集同一点位的平行样品,实验室检测采取包括平行样、质控样、加标样的测定等三种质量控制措施,各措施符合要求,实验结果均在标准控制范围内。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及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此阶段调查工作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公用设施用地的使用要求。
三、土地使用权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联系电话:0358-*
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山西华 (略)
通讯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创业街19号方大创新园B座1405室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