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市绿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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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陵市绿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60 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60 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铜官区滨江大道中段 1688 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6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docx
项目概况: 项 (略) 铜官区滨江大道中段1688号, (略)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对生产区域进行改造,淘汰原有“60万吨/年改性增强球工程”设备,购置烘干机、流化机、改性磨机、搅拌机等设备,一期建设3条β型磷石膏煅烧生产线和2条石膏自流平生产线,二期建设6条β型磷石膏煅烧生产线和4条石膏自流平生产线,利用“蒸汽双轴预混烘干煅烧工艺”处理磷石膏,建成后磷石膏综合利用量60万吨/年,可生产石膏基自流平砂浆64.3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0766.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高新鲜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处理效率。项目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送至 (略) 磷石膏渣场淋溶水池,由 (略) 进行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威立雅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石膏煅烧生产线上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其他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空间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仓储筒仓废气经各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石膏自流平生产线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混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三)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对振动筛、搅拌机、烘干机、流化机、改性磨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铁工序产生的杂物收集后外售,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相关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长期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2023-02-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60 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60 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铜官区滨江大道中段 1688 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6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docx
项目概况: 项 (略) 铜官区滨江大道中段1688号, (略)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对生产区域进行改造,淘汰原有“60万吨/年改性增强球工程”设备,购置烘干机、流化机、改性磨机、搅拌机等设备,一期建设3条β型磷石膏煅烧生产线和2条石膏自流平生产线,二期建设6条β型磷石膏煅烧生产线和4条石膏自流平生产线,利用“蒸汽双轴预混烘干煅烧工艺”处理磷石膏,建成后磷石膏综合利用量60万吨/年,可生产石膏基自流平砂浆64.3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0766.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高新鲜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处理效率。项目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送至 (略) 磷石膏渣场淋溶水池,由 (略) 进行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威立雅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石膏煅烧生产线上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其他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空间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仓储筒仓废气经各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石膏自流平生产线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混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三)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对振动筛、搅拌机、烘干机、流化机、改性磨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铁工序产生的杂物收集后外售,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相关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长期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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