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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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


关于襄垣县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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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环评排污窗口

项目名称:襄垣县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襄垣县侯堡镇蒲草沟内

建设单位:襄垣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襄垣县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项目代码:2202-*-89-05-*) (略) 襄垣县侯堡镇蒲草沟内,项目占地面积为2.5845hm2,填充容量54万m3,本项目不单独设取土场,土地复垦所需土来源于表土开挖、沟道内取土及外购。本项目区利用煤矸石对荒沟填平造地后进行土地复垦,复垦旱地1.7341hm2、乔木林地0.019hm2。本项目填充材料为煤矸石,主要来源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 (略) 常村煤矿。襄垣县 (略) 作为本项目煤矸石的处理方,对本项目负有治理主体责任,必须保证本项目按要求如期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清理与平整工程、场地防渗工程、拦护及排水工程、覆土复垦工程及公用和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进行建设,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煤矸石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填充造地,严禁危险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填充。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运输道路要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对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加强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外部运输在行驶至居民集中区等噪声敏感点处要减速行驶,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不得超载。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拦矸坝、挡水墙、截水沟、排水边沟、排水竖井、集水池以及消力池等的建设,保证场外及场内雨水的顺利导排,避免浸泡填充物;场地规范设置雨水导排系统和完善污水收集处置系统,确保不影响区域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洗车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直接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必须严格落实防渗工程的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情况发生。

(四)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建设前期的表层剥离土方要专门堆放,用于后期土地复垦,表层剥离后堆存至项目占地范围内标高较高的干燥处,堆筑成短而宽的形状,具备有效的排水系统。在堆存的土壤上播种生草,降低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并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场地平整土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指定地点,施工土方应优先用于场地建设填方和覆盖用土,建筑垃圾应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剩余部分用于本项目的冲沟填充物。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运输路线,运输车辆不得随意变更路线;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夜间运矸作业,确保本项目噪声对周边村庄居民不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六)做好施工期补偿措施、防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结合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植物措施进行边坡防护、搞好施工地的生态恢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封场隔离等生态保护措施。

(七)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

(八)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1、2022年1月25日建设单位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5日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为期10个工作日的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2022年2月24日及2022年2月25日在《长治日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2022年2月14日建设单位在项目周围的村庄:常沟村、常西村、花垴村、姬村、路村、闫村、邕子村、移民新村张贴公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2年7月26日,建设单位在长治日报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关于襄垣县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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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环评排污窗口

项目名称:襄垣县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襄垣县侯堡镇蒲草沟内

建设单位:襄垣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襄垣县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项目代码:2202-*-89-05-*) (略) 襄垣县侯堡镇蒲草沟内,项目占地面积为2.5845hm2,填充容量54万m3,本项目不单独设取土场,土地复垦所需土来源于表土开挖、沟道内取土及外购。本项目区利用煤矸石对荒沟填平造地后进行土地复垦,复垦旱地1.7341hm2、乔木林地0.019hm2。本项目填充材料为煤矸石,主要来源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 (略) 常村煤矿。襄垣县 (略) 作为本项目煤矸石的处理方,对本项目负有治理主体责任,必须保证本项目按要求如期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清理与平整工程、场地防渗工程、拦护及排水工程、覆土复垦工程及公用和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进行建设,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煤矸石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填充造地,严禁危险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填充。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运输道路要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对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加强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外部运输在行驶至居民集中区等噪声敏感点处要减速行驶,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不得超载。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拦矸坝、挡水墙、截水沟、排水边沟、排水竖井、集水池以及消力池等的建设,保证场外及场内雨水的顺利导排,避免浸泡填充物;场地规范设置雨水导排系统和完善污水收集处置系统,确保不影响区域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洗车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直接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必须严格落实防渗工程的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情况发生。

(四)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建设前期的表层剥离土方要专门堆放,用于后期土地复垦,表层剥离后堆存至项目占地范围内标高较高的干燥处,堆筑成短而宽的形状,具备有效的排水系统。在堆存的土壤上播种生草,降低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并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场地平整土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指定地点,施工土方应优先用于场地建设填方和覆盖用土,建筑垃圾应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剩余部分用于本项目的冲沟填充物。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运输路线,运输车辆不得随意变更路线;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夜间运矸作业,确保本项目噪声对周边村庄居民不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六)做好施工期补偿措施、防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结合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植物措施进行边坡防护、搞好施工地的生态恢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封场隔离等生态保护措施。

(七)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

(八)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1、2022年1月25日建设单位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5日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为期10个工作日的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2022年2月24日及2022年2月25日在《长治日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2022年2月14日建设单位在项目周围的村庄:常沟村、常西村、花垴村、姬村、路村、闫村、邕子村、移民新村张贴公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2年7月26日,建设单位在长治日报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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