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北京维公 (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就如下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BJ*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服务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A |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工作服务项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工作服务 | * |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过环评、评估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 (略) 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高新区建设(环保)局进行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服务的供应商,环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略) 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B座写字楼1108室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出示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4)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B座写字楼1108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3年02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B座写字楼1108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 (略) 九原区建华南路6号
联系人:石书宁
联系方式:047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维公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B座写字楼1108室
联系人:董红燕
联系方式:*
邮箱:*@*63.com
日期:2023年02月10日
北京维公 (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就如下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BJ*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服务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A |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工作服务项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复核工作服务 | * |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过环评、评估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 (略) 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高新区建设(环保)局进行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服务的供应商,环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略) 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B座写字楼1108室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出示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4)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B座写字楼1108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3年02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B座写字楼1108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 (略) 九原区建华南路6号
联系人:石书宁
联系方式:047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维公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B座写字楼1108室
联系人:董红燕
联系方式:*
邮箱:*@*63.com
日期:202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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