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吴忠城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略) 利通区境内 | (略) (略) | 北京中咨 (略) | 主要建设城南110kV变电站1座、板桥~城南110kV线路工程。线路工程起点为板桥330kV变电站110kV构架(10Y)出线,终点为新建城南110kV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室进线。起点坐标为:东经106°9′20.732″,北纬37°55′55.091″,终点坐标为:东经106°10′19.671″,北纬37°57′26.104″。输电线路全长9.53km,全线共建杆塔15基,其中:单回路直线铁塔1基,单回路耐张铁塔2基,双回路直线铁塔3基,双回路耐张铁塔5基,双回路直线钢管杆2基,双回路耐张钢管杆2基。项目总投资67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118.59万元,占总投资的1.75%。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加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变电站及输电线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变电站厂界及110kV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严格落实变电站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通过采用大截面导线并提高导线和金具加工工艺要求,有效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确保线路沿线声环境须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6、项目《报告表》确定的建设范围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红线,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涉及以上范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2 | (略) 金积工业园区物流及新能源配套产业园项目(油气合建站) | (略) 利通区东灵线与高青线交叉口,吴忠金积工业园区核心区内 | (略) | 宁夏 (略) | 占地面积8666.71m2,主要建设罩棚、储油区、储气区、站房、综合楼等。设置4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2台LNG双枪加气机、1台30m3地埋式卧式SF双层汽油油罐、2 台30m3地埋式卧式SF双层地埋式柴油油罐、一台60m3 LNG立式储罐。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3.5%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噪声污染。 2、项目储油罐采用地埋式双层储罐,设置1套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加油机设置油气集中回收系统;运营期加强管理,确保处理装置处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排放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4、项目运营期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渣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 5、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进行全厂分区防渗,做好全厂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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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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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夏吴忠城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略) 利通区境内 | (略) (略) | 北京中咨 (略) | 主要建设城南110kV变电站1座、板桥~城南110kV线路工程。线路工程起点为板桥330kV变电站110kV构架(10Y)出线,终点为新建城南110kV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室进线。起点坐标为:东经106°9′20.732″,北纬37°55′55.091″,终点坐标为:东经106°10′19.671″,北纬37°57′26.104″。输电线路全长9.53km,全线共建杆塔15基,其中:单回路直线铁塔1基,单回路耐张铁塔2基,双回路直线铁塔3基,双回路耐张铁塔5基,双回路直线钢管杆2基,双回路耐张钢管杆2基。项目总投资67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118.59万元,占总投资的1.75%。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加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变电站及输电线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变电站厂界及110kV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严格落实变电站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通过采用大截面导线并提高导线和金具加工工艺要求,有效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确保线路沿线声环境须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6、项目《报告表》确定的建设范围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红线,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涉及以上范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2 | (略) 金积工业园区物流及新能源配套产业园项目(油气合建站) | (略) 利通区东灵线与高青线交叉口,吴忠金积工业园区核心区内 | (略) | 宁夏 (略) | 占地面积8666.71m2,主要建设罩棚、储油区、储气区、站房、综合楼等。设置4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2台LNG双枪加气机、1台30m3地埋式卧式SF双层汽油油罐、2 台30m3地埋式卧式SF双层地埋式柴油油罐、一台60m3 LNG立式储罐。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3.5%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噪声污染。 2、项目储油罐采用地埋式双层储罐,设置1套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加油机设置油气集中回收系统;运营期加强管理,确保处理装置处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排放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4、项目运营期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渣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 5、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进行全厂分区防渗,做好全厂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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