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昆山市2022年大闸蟹产业链发展项目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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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昆山市2022年大闸蟹产业链发展项目申报的公告

为 (略) 大闸蟹生态养殖水平,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大闸蟹品牌,倾力打造大闸蟹全产业链, (略) 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 (略) 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83号、苏农计〔2022〕27号)、《关于印发 (略) 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2〕23号、苏财农〔2022〕68号)文件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 (略) 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122号)要求,特制订《 (略) 2022年大闸蟹产业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围绕昆山大闸蟹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价值链,拓展功能、创新业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支持大闸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治理,支持现代农业智能化装备应用,提升农业智能化水平。支持大闸蟹综合加工利用,开展大闸蟹初加工,建设或改善清洗分拣、冷藏保鲜、杀菌消毒、产品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支持发展大闸蟹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开展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支持大闸蟹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扩 (略) 场知名度和美誉度。支持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全产业链数字技术应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二、奖补办法

1.支持对象和条件。项目鼓励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申报主体要求3年内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项目建设期限自申报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含项目审计时间),建设时间最早可追溯至2022年1月1日。

3.项目资金补助。

(1)补助比例:原则上,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30%,对于区域代表性强、科技集成度高、创业创新典型、联农带农紧密、产业效益突出、 (略) 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管理的项目,补助比例上限可提升至50%。

(2)补助额度:原则上,单个项目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具体补助金额和比例经项目评审、集体研究后确定。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均可向属地所在的区镇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供《 (略) 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严禁弄虚作假,夸大投资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区镇农业农村部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审核,重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以及建设内容和投资造价的合理性,汇总填报《 (略) 2022年大闸蟹产业链发展项目汇总表》(附件3) (略) 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确定

市农业农村局从项目专家库中选择评审专家组成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经评审确定拟推荐申报或立项的项目名单、次序、补助额度, (略) 农 (略) 财政局集体讨论确定入选项目。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项目单位编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紧扣申报指南及评审意见,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批复下达。

五、项目绩效

各申报主体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及项目绩效自评,确保实际投产后相应指标达到预期目标。申报主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监管和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内容、绩效目标如期完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申报主体申请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请各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并于2月2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扫描档)附件1、2报送至区镇农村工作局(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志斌;邮箱:*@*63.com;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3日

为 (略) 大闸蟹生态养殖水平,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大闸蟹品牌,倾力打造大闸蟹全产业链, (略) 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 (略) 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83号、苏农计〔2022〕27号)、《关于印发 (略) 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2〕23号、苏财农〔2022〕68号)文件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 (略) 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122号)要求,特制订《 (略) 2022年大闸蟹产业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围绕昆山大闸蟹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价值链,拓展功能、创新业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支持大闸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治理,支持现代农业智能化装备应用,提升农业智能化水平。支持大闸蟹综合加工利用,开展大闸蟹初加工,建设或改善清洗分拣、冷藏保鲜、杀菌消毒、产品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支持发展大闸蟹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开展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支持大闸蟹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扩 (略) 场知名度和美誉度。支持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全产业链数字技术应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二、奖补办法

1.支持对象和条件。项目鼓励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申报主体要求3年内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项目建设期限自申报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含项目审计时间),建设时间最早可追溯至2022年1月1日。

3.项目资金补助。

(1)补助比例:原则上,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30%,对于区域代表性强、科技集成度高、创业创新典型、联农带农紧密、产业效益突出、 (略) 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管理的项目,补助比例上限可提升至50%。

(2)补助额度:原则上,单个项目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具体补助金额和比例经项目评审、集体研究后确定。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均可向属地所在的区镇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供《 (略) 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严禁弄虚作假,夸大投资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区镇农业农村部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审核,重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以及建设内容和投资造价的合理性,汇总填报《 (略) 2022年大闸蟹产业链发展项目汇总表》(附件3) (略) 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确定

市农业农村局从项目专家库中选择评审专家组成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经评审确定拟推荐申报或立项的项目名单、次序、补助额度, (略) 农 (略) 财政局集体讨论确定入选项目。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项目单位编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紧扣申报指南及评审意见,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批复下达。

五、项目绩效

各申报主体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及项目绩效自评,确保实际投产后相应指标达到预期目标。申报主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监管和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内容、绩效目标如期完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申报主体申请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请各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并于2月2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扫描档)附件1、2报送至区镇农村工作局(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志斌;邮箱:*@*63.com;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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