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三塘湖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利用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新疆哈密三塘湖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利用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对中新疆哈密三塘湖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利用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项目名称
新疆哈密三塘湖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利用示范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新 (略)
单位地址: (略) 伊州区广场北路109号
三、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建国路219号
四、项目基本情况
新疆哈密三塘湖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利用示范项目由新 (略) 投资建设,本工程总投资*万元。
本项目利用哈密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粉煤热解、焦油深加工、粉焦浆气化、净化、大型化*醇、*醇制烯烃等技术,建设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利用装置,并向下游加工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
本项目厂址位 (略) 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条湖区内的煤化工组团中,总占地面积为386.56公顷。拟选厂址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厂区用地绝大部分为沙地、草地和荒地,厂址西部有规划的铁路专用线,交通便捷。土地资源丰富、地质构造稳定,是比较合理的厂址方案。本工程不涉及用地拆迁及移民安置问题。本工程预计工程建设总周期(不包括前期)为36个月,其中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管道安装和试车。
五、项目采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本工程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1、严谨的论证本工程的可行性;
2、项目前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规范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4、减少施工扰民,做到文明施工;
5、加强公众宣传,进行公众调查,与当地政府及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
6、制定并动态完善适合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和风险预警机制;
7、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六、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厂址周边区域的公众,重点包括征求项目区域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工程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工程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基层政府。
公示发布单位:新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2月13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对中新疆哈密三塘湖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利用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项目名称
新疆哈密三塘湖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利用示范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新 (略)
单位地址: (略) 伊州区广场北路109号
三、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建国路219号
四、项目基本情况
新疆哈密三塘湖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利用示范项目由新 (略) 投资建设,本工程总投资*万元。
本项目利用哈密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粉煤热解、焦油深加工、粉焦浆气化、净化、大型化*醇、*醇制烯烃等技术,建设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利用装置,并向下游加工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
本项目厂址位 (略) 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条湖区内的煤化工组团中,总占地面积为386.56公顷。拟选厂址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厂区用地绝大部分为沙地、草地和荒地,厂址西部有规划的铁路专用线,交通便捷。土地资源丰富、地质构造稳定,是比较合理的厂址方案。本工程不涉及用地拆迁及移民安置问题。本工程预计工程建设总周期(不包括前期)为36个月,其中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管道安装和试车。
五、项目采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本工程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1、严谨的论证本工程的可行性;
2、项目前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规范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4、减少施工扰民,做到文明施工;
5、加强公众宣传,进行公众调查,与当地政府及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
6、制定并动态完善适合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和风险预警机制;
7、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六、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厂址周边区域的公众,重点包括征求项目区域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工程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工程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基层政府。
公示发布单位:新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2月1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