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包装新材料项目 | (略) 如东县丰利镇陈葛庄村 | 南通 (略) | 南通 (略) | 南通 (略) 拟投资10800万元,新征用地约20亩,新建生产用房、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单模头吹塑机、四模头双层吹塑机等设备,新建包装新材料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1万吨塑料包装制品的能力 | 1、废水治理。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建成后,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接管至如东县丰利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斜港河。 2、废气治理。项目注塑、拉丝、印刷及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限值。 3、噪声治理。你单位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专门危废堆放场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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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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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装新材料项目 | (略) 如东县丰利镇陈葛庄村 | 南通 (略) | 南通 (略) | 南通 (略) 拟投资10800万元,新征用地约20亩,新建生产用房、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单模头吹塑机、四模头双层吹塑机等设备,新建包装新材料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1万吨塑料包装制品的能力 | 1、废水治理。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建成后,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接管至如东县丰利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斜港河。 2、废气治理。项目注塑、拉丝、印刷及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限值。 3、噪声治理。你单位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专门危废堆放场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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