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社会福利院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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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社会福利院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红寺堡区民政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 (略) 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民发〔2023〕1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2-*-11-02-*。相关专家对宁夏建 (略) 编制的《红寺堡 (略) 安全改造提升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略) 由于建设时间较长,消防设施老化,加之设计标准较低,消防设施配备不全,难以满足现行消防需求,存在安全隐患。为完善消防功能,有 (略) 消防安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丹霞路以东,前进街以北,红寺堡 (略) 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给排水消防设施提升改造、暖通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电气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室内石膏板吊顶拆除及恢复、室内自流平地面面层改造3541.88㎡。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14.8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87.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6万元,预备费用10.23万元。

资金来源:基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2023年6月

六、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 (略) 安全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 (略) 安全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 算 金 额(万元)

合计

土建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费用

99.24

88.69

0.00

0.00

187.93

(一)

建筑改造

97.64




97.64

1

自流平地面

76.44




76.44

2

更换消防救援窗(2.1*1.6)含上人孔

3.58




3.58

3

拆除、更换外窗及恢复墙面破损

6.00




6.00

4

室内石膏板吊顶拆除及恢复

11.62




11.62

(二)

给排水改造


22.27



22.27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2.88



22.88

2

维修更换集热水箱


2.47



2.47

3

检查井及污水管道清通


1.80



1.80

4

化粪池清通


0.12



0.12

(三)

暖通改造

1.60

10.83



12.43

1

拆除及新建排烟井

1.60




1.60

2

防排烟改造工程


10.83



10.83

(四)

电气改造


50.59



50.5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66

16.66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0.94

0.94

2

工程监理费




2.82

2.82

3

设计费




5.64

5.64

4

审图费




0.45

0.45

5

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1.62

1.62

6

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1.09

1.09

7

竣工结算审核费




0.94

0.94

8

竣工决算编制费




0.28

0.28

10

工程检验试验费




1.88

1.88

11

消防检测费




1.00

1.00

预备费




10.23

10.23

总投资

99.24

88.69

0.00

26.89

214.82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略) 红寺堡区民政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 (略) 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民发〔2023〕1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2-*-11-02-*。相关专家对宁夏建 (略) 编制的《红寺堡 (略) 安全改造提升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略) 由于建设时间较长,消防设施老化,加之设计标准较低,消防设施配备不全,难以满足现行消防需求,存在安全隐患。为完善消防功能,有 (略) 消防安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丹霞路以东,前进街以北,红寺堡 (略) 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给排水消防设施提升改造、暖通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电气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室内石膏板吊顶拆除及恢复、室内自流平地面面层改造3541.88㎡。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14.8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87.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6万元,预备费用10.23万元。

资金来源:基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2023年6月

六、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 (略) 安全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 (略) 安全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 算 金 额(万元)

合计

土建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费用

99.24

88.69

0.00

0.00

187.93

(一)

建筑改造

97.64




97.64

1

自流平地面

76.44




76.44

2

更换消防救援窗(2.1*1.6)含上人孔

3.58




3.58

3

拆除、更换外窗及恢复墙面破损

6.00




6.00

4

室内石膏板吊顶拆除及恢复

11.62




11.62

(二)

给排水改造


22.27



22.27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2.88



22.88

2

维修更换集热水箱


2.47



2.47

3

检查井及污水管道清通


1.80



1.80

4

化粪池清通


0.12



0.12

(三)

暖通改造

1.60

10.83



12.43

1

拆除及新建排烟井

1.60




1.60

2

防排烟改造工程


10.83



10.83

(四)

电气改造


50.59



50.5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66

16.66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0.94

0.94

2

工程监理费




2.82

2.82

3

设计费




5.64

5.64

4

审图费




0.45

0.45

5

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1.62

1.62

6

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1.09

1.09

7

竣工结算审核费




0.94

0.94

8

竣工决算编制费




0.28

0.28

10

工程检验试验费




1.88

1.88

11

消防检测费




1.00

1.00

预备费




10.23

10.23

总投资

99.24

88.69

0.00

26.89

2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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