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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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对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红农发〔2023〕2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12-*-04-01-*。相关专家对中凡 (略) 编制的《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2〕1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同原村。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347亩,建筑面积为*㎡。新建钢结构拱架日光温室(土夯墙体)共75座,其中:133m*18.0m日光温室12座,90m*18.0m日光温室16座,100m*18.0m日光温室47座;安装日光温室室内给水管道9320m,安装卷帘机75套、24m3成品蓄水池(含一备一用循环水泵)75套、水肥一体机75套;拆除原有拱棚265座,场地平整*.8㎡,种植土换填66144m3,安装室外给水管道2390m,安装250杆式变压器两台等配套设施。

三、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826.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24.35万元,其他费用190.98万元,预备费111.23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四、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土建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3000.91

429.24

94.2


3524.35

(一)

100m日光温室






1

土建

1764.87




1764.87

2

桥式卷膜机及水肥一体机



47


47

3

给排水


76.56



76.56

4

电气


65.96



65.96

(二)

90m日光温室






1

大棚-土建

532.59




532.59

2

桥式卷膜机及水肥一体机



16


16

3

给排水


32.02



32.02

4

电气


22.2



22.2

(三)

133m日光温室






1

大棚-土建

580.9




580.9

2

桥式卷膜机及水肥一体机



19.2


19.2

3

给排水


25.12



25.12

4

电气


16.63



16.63

(四)

外网






1

给排水外网

15.14

29.2



44.34

2

电气外网

67.66

161.55



229.21

3

250KVA变压器



12


12

4

拱棚拆除

39.75




39.75

其他费用




190.98

190.98

1

工程监理费




52.87

52.87

2

项目建设管理费




7.06

7.06

3

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10.57

10.57

4

竣工结算审核费




3.52

3.52

5

竣工决算审计费




8.81

8.81

6

招标代理及交易服务费




10.57

10.57

7

设计费




74.01

74.01

8

测绘费




5

5

9

水土保持




8

8

10

检测试验费




10.57

10.57

预备费




111.23

111.23

总投资

3000.91

429.24

94.2

302.21

3826.5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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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对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红农发〔2023〕2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12-*-04-01-*。相关专家对中凡 (略) 编制的《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2〕1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同原村。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347亩,建筑面积为*㎡。新建钢结构拱架日光温室(土夯墙体)共75座,其中:133m*18.0m日光温室12座,90m*18.0m日光温室16座,100m*18.0m日光温室47座;安装日光温室室内给水管道9320m,安装卷帘机75套、24m3成品蓄水池(含一备一用循环水泵)75套、水肥一体机75套;拆除原有拱棚265座,场地平整*.8㎡,种植土换填66144m3,安装室外给水管道2390m,安装250杆式变压器两台等配套设施。

三、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826.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24.35万元,其他费用190.98万元,预备费111.23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四、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土建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3000.91

429.24

94.2


3524.35

(一)

100m日光温室






1

土建

1764.87




1764.87

2

桥式卷膜机及水肥一体机



47


47

3

给排水


76.56



76.56

4

电气


65.96



65.96

(二)

90m日光温室






1

大棚-土建

532.59




532.59

2

桥式卷膜机及水肥一体机



16


16

3

给排水


32.02



32.02

4

电气


22.2



22.2

(三)

133m日光温室






1

大棚-土建

580.9




580.9

2

桥式卷膜机及水肥一体机



19.2


19.2

3

给排水


25.12



25.12

4

电气


16.63



16.63

(四)

外网






1

给排水外网

15.14

29.2



44.34

2

电气外网

67.66

161.55



229.21

3

250KVA变压器



12


12

4

拱棚拆除

39.75




39.75

其他费用




190.98

190.98

1

工程监理费




52.87

52.87

2

项目建设管理费




7.06

7.06

3

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10.57

10.57

4

竣工结算审核费




3.52

3.52

5

竣工决算审计费




8.81

8.81

6

招标代理及交易服务费




10.57

10.57

7

设计费




74.01

74.01

8

测绘费




5

5

9

水土保持




8

8

10

检测试验费




10.57

10.57

预备费




111.23

111.23

总投资

3000.91

429.24

94.2

302.21

38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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