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三十里铺沥青拌合站项目(拟作出审批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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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三十里铺沥青拌合站项目(拟作出审批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肃宜达 (略) 庆城县三十里铺沥青拌合站

(略) 庆城县三十里铺镇滴水沟门村

甘肃宜达 (略)

甘肃 (略)

该项 (略) 庆城县三十里铺镇滴水沟门村。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9.5万元,占总投资的16.5%。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1亩,新建生产能力为年产8万吨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座,占地面积约为500㎡,内置沥青加热系统、骨料干燥筛分系统以及沥青拌和系统;新建生产能力为年产20万吨的水稳碎石混凝土拌和站一座,占地面积约为200㎡,主要布设水泥罐体、计量输送设备、搅拌设备、水箱等。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行驶的动力扬尘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

施工现场应科学管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时减速慢行;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次数;对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保养,进行定期维护;施工场地裸露堆放的石灰、黄沙等堆场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存放在料库中;设置专门库房堆放水泥,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开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泼洒场地抑尘;施工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严禁外排。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22:00~6:00之间及中午12:00~14:00之间在敏感点附近启动高噪声、强振动设备,在建筑物外围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及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全部由施工单位运至乡镇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处理。

(2)生活垃圾:施工场地内设置生活垃圾箱(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卫生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烟气,沥青加热搅拌产生的烟气,水稳碎石生产物料筒仓产生的颗粒物;食堂油烟。

沥青混凝土碎石原料滚筒烘干产生的粉尘与烘干炉废气收集后通过引风机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高15米,内径0.8米排气筒H1排放;沥青烟经沥青烟电捕集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导热油炉烟气经脱氮设备、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与处理后的沥青烟汇合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H2排放(有组织排放);仓筒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在食堂内安装油烟净化器1套。

2.2.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

(1)职工生活污水:日常洗漱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生活污水经污水 (略) 拉运处理。

(2)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经污水罐收集暂存, (略) 定期清运处理。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的噪声,车辆运输噪声。

(1)设备运行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隔音、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设置封闭风机机房,机房四周墙壁安装吸声材料,风机等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搅拌站做成封闭式围护结构、锅炉房门隔音处理等措施。

(2)车辆运输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2.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骨料、办工生活垃圾、电捕装置收集的废焦油等。

废骨料直接用汽车拉运外售作为路基材料使用;生活垃圾统一送至三十里铺镇垃圾转运站,最终进入庆阳 (略) 垃圾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废焦油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示期限: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肃宜达 (略) 庆城县三十里铺沥青拌合站

(略) 庆城县三十里铺镇滴水沟门村

甘肃宜达 (略)

甘肃 (略)

该项 (略) 庆城县三十里铺镇滴水沟门村。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9.5万元,占总投资的16.5%。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1亩,新建生产能力为年产8万吨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座,占地面积约为500㎡,内置沥青加热系统、骨料干燥筛分系统以及沥青拌和系统;新建生产能力为年产20万吨的水稳碎石混凝土拌和站一座,占地面积约为200㎡,主要布设水泥罐体、计量输送设备、搅拌设备、水箱等。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行驶的动力扬尘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

施工现场应科学管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时减速慢行;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次数;对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保养,进行定期维护;施工场地裸露堆放的石灰、黄沙等堆场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存放在料库中;设置专门库房堆放水泥,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开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泼洒场地抑尘;施工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严禁外排。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22:00~6:00之间及中午12:00~14:00之间在敏感点附近启动高噪声、强振动设备,在建筑物外围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及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全部由施工单位运至乡镇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处理。

(2)生活垃圾:施工场地内设置生活垃圾箱(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卫生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烟气,沥青加热搅拌产生的烟气,水稳碎石生产物料筒仓产生的颗粒物;食堂油烟。

沥青混凝土碎石原料滚筒烘干产生的粉尘与烘干炉废气收集后通过引风机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高15米,内径0.8米排气筒H1排放;沥青烟经沥青烟电捕集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导热油炉烟气经脱氮设备、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与处理后的沥青烟汇合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H2排放(有组织排放);仓筒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在食堂内安装油烟净化器1套。

2.2.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

(1)职工生活污水:日常洗漱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生活污水经污水 (略) 拉运处理。

(2)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经污水罐收集暂存, (略) 定期清运处理。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的噪声,车辆运输噪声。

(1)设备运行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隔音、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设置封闭风机机房,机房四周墙壁安装吸声材料,风机等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搅拌站做成封闭式围护结构、锅炉房门隔音处理等措施。

(2)车辆运输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2.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骨料、办工生活垃圾、电捕装置收集的废焦油等。

废骨料直接用汽车拉运外售作为路基材料使用;生活垃圾统一送至三十里铺镇垃圾转运站,最终进入庆阳 (略) 垃圾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废焦油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示期限: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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