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凯兴矿业有限公司原湘东钨矿4号尾矿库回采工程及配套选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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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凯兴矿业有限公司原湘东钨矿4号尾矿库回采工程及配套选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湖南省凯兴矿业有限公司原湘东钨矿4号尾矿库回采工程及配套选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原湘东钨矿4号尾矿库回采工程及配套选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原湘东钨矿4号尾矿库回采工程及配套选厂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茶陵县高垅镇汉背办事处原湘东钨矿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投资5000万元对原湘东钨矿4号尾矿库和515废石堆场进行回采及再选,新建一个3000t/d的选矿厂(共布置两条生产线,一条为与4号尾矿库回采工程配套的2000t/d尾砂选矿生产线,另一条为1000t/d废石选矿生产线),通过破碎、跳汰、摇床、浮选、毛毯等生产工序后,实现年产钨锡精矿627吨、铜硫精矿3605吨、铜精矿542.5吨、粗砂45万吨、细砂14.2887万吨、中砂29.92935万吨。原湘东钨矿4号尾矿库销库完毕后、本项目废石堆场清理完毕后,对上述场地进行生态修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4号尾矿库渗滤水及清挖过程库内积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尾矿库、运输道路等洒水抑尘及车辆清洗,剩余部分废水通过排水沟排入白龙水河;废石堆场淋滤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废石堆场、运输道路等洒水抑尘及车辆清洗,不外排;临时表土堆场淋滤水完全回用于临时表土堆场洒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完全回用于洗车,不外排;选矿废水进入回用水池,回用水池中的水部分回用于选矿各需用水工序,剩余部分废水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专用管道输送至5号尾矿库,5号尾矿库溢流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2km专用排水沟排入白龙水河。

(2)废气

尾矿库回采过程中产尘环节主要为皮带机、转运平台等各转运点,本项目拟在皮带机、转运平台等各转运点布设洒水装置及防风廊道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剥离、铲装过程采用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废石堆场产尘环节主要为搪瓷溜槽、转运平台等各转运点,本项目拟在搪瓷溜槽、转运平台等各转运点布设洒水装置及防风廊道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废石铲装过程采用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运输扬尘污染防治重在管理,运输车辆车箱应加盖篷布封闭,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道路周围增加绿化;原料仓主要产尘环节为尾砂及废石卸料过程,原料仓采用封闭式结构,四周设置围墙进行遮挡,仅车辆进出口敞开,顶棚设置洒水喷淋管道;破碎及筛分过程产尘环节主要为破碎机进出料口、筛分机上方、皮带输送机转运点等处运点,本项目采用湿法破碎及筛分工艺,尾砂及废石湿润程度大,粉尘产生量较小。拟在破碎机进出料口、筛分机上方、皮带输送机转运点处设置高压喷雾除尘装置,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结构,四周设置围墙进行遮挡;食堂油烟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3)噪声

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尾矿库剥离表土、尾砂筛分杂质、废弃毛毯、废水处理沉渣、废药剂包装、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生活垃圾等。尾矿库剥离表土暂存在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尾矿库复垦覆土;尾砂筛分杂质送至4号尾矿库西面的现有废石堆场堆存;废弃毛毯暂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收 (略) 回收利用;4号尾矿库渗滤水及清挖过程库内积水沉渣定期清理返回至4号尾矿库;废石堆场淋滤水沉渣定期清理返回至废石堆场;车辆清洗废水沉渣定期清理堆放在废石堆场;选矿废水回用水池沉渣定期清理返回选矿生产工序;废药剂包装、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湖南省凯兴矿业有限公司原湘东钨矿4号尾矿库回采工程及配套选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原湘东钨矿4号尾矿库回采工程及配套选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原湘东钨矿4号尾矿库回采工程及配套选厂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茶陵县高垅镇汉背办事处原湘东钨矿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投资5000万元对原湘东钨矿4号尾矿库和515废石堆场进行回采及再选,新建一个3000t/d的选矿厂(共布置两条生产线,一条为与4号尾矿库回采工程配套的2000t/d尾砂选矿生产线,另一条为1000t/d废石选矿生产线),通过破碎、跳汰、摇床、浮选、毛毯等生产工序后,实现年产钨锡精矿627吨、铜硫精矿3605吨、铜精矿542.5吨、粗砂45万吨、细砂14.2887万吨、中砂29.92935万吨。原湘东钨矿4号尾矿库销库完毕后、本项目废石堆场清理完毕后,对上述场地进行生态修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4号尾矿库渗滤水及清挖过程库内积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尾矿库、运输道路等洒水抑尘及车辆清洗,剩余部分废水通过排水沟排入白龙水河;废石堆场淋滤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废石堆场、运输道路等洒水抑尘及车辆清洗,不外排;临时表土堆场淋滤水完全回用于临时表土堆场洒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完全回用于洗车,不外排;选矿废水进入回用水池,回用水池中的水部分回用于选矿各需用水工序,剩余部分废水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专用管道输送至5号尾矿库,5号尾矿库溢流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2km专用排水沟排入白龙水河。

(2)废气

尾矿库回采过程中产尘环节主要为皮带机、转运平台等各转运点,本项目拟在皮带机、转运平台等各转运点布设洒水装置及防风廊道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剥离、铲装过程采用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废石堆场产尘环节主要为搪瓷溜槽、转运平台等各转运点,本项目拟在搪瓷溜槽、转运平台等各转运点布设洒水装置及防风廊道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废石铲装过程采用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运输扬尘污染防治重在管理,运输车辆车箱应加盖篷布封闭,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道路周围增加绿化;原料仓主要产尘环节为尾砂及废石卸料过程,原料仓采用封闭式结构,四周设置围墙进行遮挡,仅车辆进出口敞开,顶棚设置洒水喷淋管道;破碎及筛分过程产尘环节主要为破碎机进出料口、筛分机上方、皮带输送机转运点等处运点,本项目采用湿法破碎及筛分工艺,尾砂及废石湿润程度大,粉尘产生量较小。拟在破碎机进出料口、筛分机上方、皮带输送机转运点处设置高压喷雾除尘装置,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结构,四周设置围墙进行遮挡;食堂油烟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3)噪声

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尾矿库剥离表土、尾砂筛分杂质、废弃毛毯、废水处理沉渣、废药剂包装、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生活垃圾等。尾矿库剥离表土暂存在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尾矿库复垦覆土;尾砂筛分杂质送至4号尾矿库西面的现有废石堆场堆存;废弃毛毯暂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收 (略) 回收利用;4号尾矿库渗滤水及清挖过程库内积水沉渣定期清理返回至4号尾矿库;废石堆场淋滤水沉渣定期清理返回至废石堆场;车辆清洗废水沉渣定期清理堆放在废石堆场;选矿废水回用水池沉渣定期清理返回选矿生产工序;废药剂包装、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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