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3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Pp塑料餐盒生产项目 | 榆次区郭家堡乡北六堡村北侧500米处 | 山西大鹏 (略) | 山西易通 (略) | 本项目位于榆次区郭家堡乡北六堡村北侧500米处。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20台注塑机。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圆碗系列PP塑料餐盒2000吨、方盒系列PP塑料餐盒2000吨、圆盆系列PP塑料餐盒300吨。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8%。 |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对于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每台注塑机下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最终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 (略) 管网,最终进入山西 (略) 。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得外排。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置于室内、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设备定期修理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12 | 年产100万支木托盘项目 | 晋中开发区广业街与农谷大道交叉路口东南侧 | 山西 (略) | 山西易通 (略) | 本项目位于晋中开发区广业街与农谷大道交叉路口东南侧。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一条木质托盘生产线。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木质托盘100万个。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0%。 |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对于木工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推头锯、压刨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管网,最终进入山西 (略) 。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置于室内、基础减震、设备定期修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螺纹钉等一般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33 |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玻璃钢)的研发及生产项目 | 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建业街1号 | 山西 (略) | (略) | 本项目位于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建业街1号。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生产车间分区为原料的混料、真空注塑固化区、切割区和角磨区等。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玻璃钢包装箱3000个。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2%。 |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1)对于混料、注塑和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混合、注塑固化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2)对于切割粉尘,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切割机上方自带半封闭式顶吸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对于角磨粉尘,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置一座一面敞开、三面和顶部封闭式的打磨作业收尘工作台,侧面和底部设吸尘孔,清灰方式采用旋翼脉冲反吹灰,粉尘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及真空泵循环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置于室内、基础减震、设备定期修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废边角料等一般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废树脂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3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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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Pp塑料餐盒生产项目 | 榆次区郭家堡乡北六堡村北侧500米处 | 山西大鹏 (略) | 山西易通 (略) | 本项目位于榆次区郭家堡乡北六堡村北侧500米处。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20台注塑机。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圆碗系列PP塑料餐盒2000吨、方盒系列PP塑料餐盒2000吨、圆盆系列PP塑料餐盒300吨。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8%。 |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对于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每台注塑机下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最终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 (略) 管网,最终进入山西 (略) 。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得外排。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置于室内、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设备定期修理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12 | 年产100万支木托盘项目 | 晋中开发区广业街与农谷大道交叉路口东南侧 | 山西 (略) | 山西易通 (略) | 本项目位于晋中开发区广业街与农谷大道交叉路口东南侧。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一条木质托盘生产线。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木质托盘100万个。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0%。 |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对于木工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推头锯、压刨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管网,最终进入山西 (略) 。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置于室内、基础减震、设备定期修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螺纹钉等一般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33 |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玻璃钢)的研发及生产项目 | 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建业街1号 | 山西 (略) | (略) | 本项目位于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建业街1号。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生产车间分区为原料的混料、真空注塑固化区、切割区和角磨区等。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玻璃钢包装箱3000个。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2%。 |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1)对于混料、注塑和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混合、注塑固化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2)对于切割粉尘,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切割机上方自带半封闭式顶吸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对于角磨粉尘,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置一座一面敞开、三面和顶部封闭式的打磨作业收尘工作台,侧面和底部设吸尘孔,清灰方式采用旋翼脉冲反吹灰,粉尘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及真空泵循环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置于室内、基础减震、设备定期修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废边角料等一般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废树脂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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