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进一步规范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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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进一步规范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行管理


近日,温江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印发了《温江区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所称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以下简称“区控站”) (略) 温江生态环境局批准,以监测各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区控站监测项目包括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和气象五参数(风速、风向、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
《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镇(街)在区控站设置、建设、数据质量控制、基础条件保障等方面的职责分工,重点强调了在区控站运行管理中严禁出现人为干扰采样条件的行为,如存在基础条件保障不力或人为干扰干预采样条件的情形,经调查认定属实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区控站的运行管理,保障了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近日,温江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印发了《温江区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所称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以下简称“区控站”) (略) 温江生态环境局批准,以监测各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区控站监测项目包括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和气象五参数(风速、风向、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
《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镇(街)在区控站设置、建设、数据质量控制、基础条件保障等方面的职责分工,重点强调了在区控站运行管理中严禁出现人为干扰采样条件的行为,如存在基础条件保障不力或人为干扰干预采样条件的情形,经调查认定属实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区控站的运行管理,保障了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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