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供排水水质监测实验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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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供排水水质监测实验楼项目

发布时间:2023-02-14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琼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供排水水质监测实验楼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高登西街279号5楼琼山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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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供排水水质监测实验楼项目
(略) 供排水管理处"
(略) 琼山区红城湖路延长线与滨江西路交汇处
海南 (略)
(略) 上丹村污水泵站旁的空地旁新建地上五层框架结构监测实验楼一栋(设地下室,地下室设置水泵房及消防水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 含装修)、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风险在落实各项措施和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属于 M7452检测服务,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二、水利中的第 24 条水文站网基础设施以及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对照《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本项 (略) 产业政策。
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城镇建设用地。本项目为检测实验室项目, 因此项目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是相符的。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特别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运营期各工序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 控制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选址可行
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1)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非*烷总烃2.3964kg/a。(2)废水:COD、 氨氮总量控制指标将纳入污水处理厂无需申请总量。
(1)废气:各个楼层的实验楼废气实验楼废气通过每个楼层单位的废气管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通过设置在楼顶的各个楼层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 20m排放,共四套。(2)废水:1)实验器材清洗水、送检样品剩余水样:涉及病菌检测的灭活处理、酸碱废水中和 (略) 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废水: (略) 政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化 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4)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不直接接触药品、试剂的废包装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直接接触药品、试剂的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所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达标区域。本项目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设置环境风险防范、安装消防报警装置,编制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环境应急体系等
发布时间:2023-02-14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琼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供排水水质监测实验楼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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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高登西街279号5楼琼山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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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供排水水质监测实验楼项目
(略) 供排水管理处"
(略) 琼山区红城湖路延长线与滨江西路交汇处
海南 (略)
(略) 上丹村污水泵站旁的空地旁新建地上五层框架结构监测实验楼一栋(设地下室,地下室设置水泵房及消防水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 含装修)、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风险在落实各项措施和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属于 M7452检测服务,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二、水利中的第 24 条水文站网基础设施以及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对照《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本项 (略) 产业政策。
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城镇建设用地。本项目为检测实验室项目, 因此项目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是相符的。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特别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运营期各工序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 控制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选址可行
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1)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非*烷总烃2.3964kg/a。(2)废水:COD、 氨氮总量控制指标将纳入污水处理厂无需申请总量。
(1)废气:各个楼层的实验楼废气实验楼废气通过每个楼层单位的废气管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通过设置在楼顶的各个楼层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 20m排放,共四套。(2)废水:1)实验器材清洗水、送检样品剩余水样:涉及病菌检测的灭活处理、酸碱废水中和 (略) 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废水: (略) 政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化 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4)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不直接接触药品、试剂的废包装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直接接触药品、试剂的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所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达标区域。本项目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设置环境风险防范、安装消防报警装置,编制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环境应急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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