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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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废止后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528号),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矿山地质环境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专家,对2023年度申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相关要求,现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项目有异议的,可 (略) 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2月20日

附件: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一览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4日


(联系人:高义祥,电话:*,邮编:*)

附件:

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一览表

序号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

评审结果

1

清水河县刘 (略)

清水河县刘 (略) 刘胡梁采区

评审通过

附件:

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废止后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528号),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矿山地质环境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专家,对2023年度申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相关要求,现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项目有异议的,可 (略) 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2月20日

附件: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一览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4日


(联系人:高义祥,电话:*,邮编:*)

附件:

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一览表

序号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

评审结果

1

清水河县刘 (略)

清水河县刘 (略) 刘胡梁采区

评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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