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3年2月13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3年2月13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环境影响评价室)传真电话:0955-*
通讯地址: (略) 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 (略) 天然气调峰、储运、LNG生产加工和后期氢能制造生产项目 | 中宁县南山公园东侧黄桥至幸福村路南侧 | 宁夏 (略) | 宁夏 (略) | 本项目位 (略) 中宁县南山公园东侧黄桥至幸福村路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5度43分14.542秒,,北纬37度26分30.279秒。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天然气的液化、储存、配套的加油加气充电站及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5万元,占总投资的0.3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收集、储存以及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等建设。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本项目采用采暖锅炉1座、导热油炉1座以及火炬1座。采暖热水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火炬长明灯燃烧废气经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采暖锅炉及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排放的烟尘、SO2和NOX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火炬长明灯燃烧废气产生的烟尘、SO2和NOX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以及设备与管线动静密封无组织废气。拟在输油管及油气回收管连接成处加装油气回收装置进而有效收集非*烷总烃,对设备与管线动静密封无组织废气定期开展LDAR工作。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软水装置排水、锅炉排污水,通过设置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统一排入园区管网,出水水质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空压制氮站、泵房、压缩机厂房以及冷剂储存区。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科学布置,将水泵等设备安装于专用房间内,通过墙体隔声降噪,并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安装减振垫圈等综合降噪措施,场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废MEDA过滤活性炭、废重烃吸附剂、废脱汞催化剂、废润滑油、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分子筛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进行再生利用;废MEDA过滤活性炭、废重烃吸附剂、废脱汞催化剂、废润滑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过滤分离器分离出的粉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导热油每五年更换一次,由导热油炉厂家进行更换后回收利用。 5.地下水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防渗性能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后黏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
(略) 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2023年2月1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环境影响评价室)传真电话:0955-*
通讯地址: (略) 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 (略) 天然气调峰、储运、LNG生产加工和后期氢能制造生产项目 | 中宁县南山公园东侧黄桥至幸福村路南侧 | 宁夏 (略) | 宁夏 (略) | 本项目位 (略) 中宁县南山公园东侧黄桥至幸福村路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5度43分14.542秒,,北纬37度26分30.279秒。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天然气的液化、储存、配套的加油加气充电站及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5万元,占总投资的0.3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收集、储存以及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等建设。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本项目采用采暖锅炉1座、导热油炉1座以及火炬1座。采暖热水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火炬长明灯燃烧废气经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采暖锅炉及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排放的烟尘、SO2和NOX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火炬长明灯燃烧废气产生的烟尘、SO2和NOX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以及设备与管线动静密封无组织废气。拟在输油管及油气回收管连接成处加装油气回收装置进而有效收集非*烷总烃,对设备与管线动静密封无组织废气定期开展LDAR工作。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软水装置排水、锅炉排污水,通过设置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统一排入园区管网,出水水质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空压制氮站、泵房、压缩机厂房以及冷剂储存区。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科学布置,将水泵等设备安装于专用房间内,通过墙体隔声降噪,并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安装减振垫圈等综合降噪措施,场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废MEDA过滤活性炭、废重烃吸附剂、废脱汞催化剂、废润滑油、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分子筛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进行再生利用;废MEDA过滤活性炭、废重烃吸附剂、废脱汞催化剂、废润滑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过滤分离器分离出的粉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导热油每五年更换一次,由导热油炉厂家进行更换后回收利用。 5.地下水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防渗性能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后黏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
(略) 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2023年2月1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