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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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保护局

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拟在门源县泉口镇建设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向周围公众告知如下:

一、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门源县泉口镇

建设单位: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项目投资:6706.88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3项实施内容,即:

(1)东山根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建设工程:在东山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上游建设水源涵养区1.106hm2

(2)黄树湾河上游河段自然岸线生态保护带构建与修复工程:在黄树湾河中上游河段两岸建设生态柔性连锁式护坡7.56km;

(3)黄树湾河上游河段面源阻隔带建设工程:在临近农田、村庄的河段实施面源阻隔缓冲带建设工程,总建设长度为2.94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杨晨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海禾 (略)

联系人:郭工

电话:*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办理委托手续;

(2)签订技术咨询合同;

(3)开展前期工作;

(4)开展评价工作;

(5)编制报告书;

(6)专家评审;

(7)报告书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导则的要求,本次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总则对项目由来进行说明,明确评价技术规范、导则和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调查环境保护目标。

(2)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对项目的建设期、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说明。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区的自然环境概况进行分析,对项目区的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地表水进行现状监测和评价。

(4)项目施工及与运营过程中环境预测与评价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

(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其合理性。

(6)环境管理与监测提出对项目实施后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要求。

(7)公众参与调查以公示等方式调查周围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并在归类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述。

(8)结论在概括全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建设项目区现有环境质量的看法,以及对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2、项目建设期的主要影响;

3、项目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4、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5、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其建设与当地其他规划是否相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示,本次为第一次公示,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积极采纳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

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保护局

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拟在门源县泉口镇建设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向周围公众告知如下:

一、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门源县泉口镇

建设单位: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项目投资:6706.88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3项实施内容,即:

(1)东山根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建设工程:在东山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上游建设水源涵养区1.106hm2

(2)黄树湾河上游河段自然岸线生态保护带构建与修复工程:在黄树湾河中上游河段两岸建设生态柔性连锁式护坡7.56km;

(3)黄树湾河上游河段面源阻隔带建设工程:在临近农田、村庄的河段实施面源阻隔缓冲带建设工程,总建设长度为2.94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杨晨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海禾 (略)

联系人:郭工

电话:*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办理委托手续;

(2)签订技术咨询合同;

(3)开展前期工作;

(4)开展评价工作;

(5)编制报告书;

(6)专家评审;

(7)报告书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导则的要求,本次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总则对项目由来进行说明,明确评价技术规范、导则和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调查环境保护目标。

(2)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对项目的建设期、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说明。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区的自然环境概况进行分析,对项目区的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地表水进行现状监测和评价。

(4)项目施工及与运营过程中环境预测与评价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

(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其合理性。

(6)环境管理与监测提出对项目实施后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要求。

(7)公众参与调查以公示等方式调查周围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并在归类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述。

(8)结论在概括全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建设项目区现有环境质量的看法,以及对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2、项目建设期的主要影响;

3、项目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4、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5、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其建设与当地其他规划是否相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示,本次为第一次公示,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积极采纳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海北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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