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梧桐矿区铅锌矿年采选0.9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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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梧桐矿区铅锌矿年采选0.9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苍梧县梧桐矿区铅锌矿年采选0.9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苍梧县梧桐矿区铅锌矿年采选0.9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13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童总
联系电话:132 3738 8888

附件1:【终稿】公示稿.zip4.3 MB, 下载次数1
,苍梧县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苍梧县梧桐矿区铅锌矿年采选0.9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苍梧县梧桐矿区铅锌矿年采选0.9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13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童总
联系电话:132 3738 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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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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