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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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现将“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填海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本项 (略) 西部洋浦湾内小铲滩附近海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2′,北纬19°44′,位于已建洋浦港小铲滩起步工程西侧。 (略) 约137 km,至八所港124 km, (略) 那大镇60 km。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填海造地面积93.2673hm2,新建防波堤长度为717m,新建护岸238m,新建码头沉箱施工2469m。填海工程总工期约3年。本项目填海物料为港池疏浚物,*域形成填方量约867万m3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洋浦国 (略)

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滨海大道159号

联系人:郭工

电话:0898-*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附件-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洋浦国 (略)

2022年4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现将“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填海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本项 (略) 西部洋浦湾内小铲滩附近海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2′,北纬19°44′,位于已建洋浦港小铲滩起步工程西侧。 (略) 约137 km,至八所港124 km, (略) 那大镇60 km。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填海造地面积93.2673hm2,新建防波堤长度为717m,新建护岸238m,新建码头沉箱施工2469m。填海工程总工期约3年。本项目填海物料为港池疏浚物,*域形成填方量约867万m3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洋浦国 (略)

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滨海大道159号

联系人:郭工

电话:0898-*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附件-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洋浦国 (略)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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