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2月13日拟对河南省银丰塑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节水微灌器材及薄膜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3年2月13日拟对河南省银丰塑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节水微灌器材及薄膜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2023年2月13日拟 (略) (略) 年产5万吨节水微灌器材及薄膜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5万吨节水微灌器材及薄膜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

电话:0394-*

传真:0394-*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北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5万吨节水微灌器材及薄膜循环再利用项目

周口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羲皇大道南路与工业南大道交叉口淮阳区可降解新材料产业园)

(略) (略)

河南 (略)

投资25000万元,建,租赁租用园区在建厂房为生产场所,总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64561m2,设置废塑料薄膜和废PE塑料回收粉碎、清洗、造粒设备,功能母料生产设备,节水微灌器材生产设备、塑料薄膜生产设备。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塑料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冷却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收集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要求,并达到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70%的水量回用于废塑料清洗工序,30%的水量经厂区总排口排放, (略) 政污水管 (略) 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3三级 (略) 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厂区总排口排放, (略) 政污水管 (略) 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塑料再生造粒生产

车间封闭,粉碎机设置局部密封罩,废气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废塑料料仓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安装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导入粉碎工序废气处理设施)。

车间封闭,造粒机设置全密封罩,废气收集经1套“喷淋-除雾-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NMHC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也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其他行业)。

②功能母料生产

车间封闭,造粒机设置全密封罩,废气收集经1套“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NMHC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也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其他行业)。(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导入功能母料造粒工序废气处理设施)。

③塑料薄膜生产

车间封闭,吹塑设备吹出口处二次密闭,废气收集经1套“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NMHC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也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其他行业)。

④管材、管件生产

车间封闭,挤出机、注塑机生产设备挤出部位二次密闭,废气收集经1套“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NMHC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也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其他行业)。

⑤废水处理站

废水处理站全封闭,污泥浓缩池采取池体加盖措施,设置封闭污泥脱水间收集恶臭气体,收集产生的恶臭气体引入1套生物滤塔除臭装置进行处理,恶臭气体H2S、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限值要求。

⑥厨房油烟

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小型)。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是设备噪声、风机及水泵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振、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降噪措施后,有效地减少了高噪声设备运行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该项目投产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厂区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各一间,各类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定期交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各种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略) 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2023年2月13日拟 (略) (略) 年产5万吨节水微灌器材及薄膜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5万吨节水微灌器材及薄膜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

电话:0394-*

传真:0394-*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北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5万吨节水微灌器材及薄膜循环再利用项目

周口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羲皇大道南路与工业南大道交叉口淮阳区可降解新材料产业园)

(略) (略)

河南 (略)

投资25000万元,建,租赁租用园区在建厂房为生产场所,总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64561m2,设置废塑料薄膜和废PE塑料回收粉碎、清洗、造粒设备,功能母料生产设备,节水微灌器材生产设备、塑料薄膜生产设备。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塑料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冷却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收集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要求,并达到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70%的水量回用于废塑料清洗工序,30%的水量经厂区总排口排放, (略) 政污水管 (略) 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3三级 (略) 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厂区总排口排放, (略) 政污水管 (略) 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塑料再生造粒生产

车间封闭,粉碎机设置局部密封罩,废气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废塑料料仓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安装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导入粉碎工序废气处理设施)。

车间封闭,造粒机设置全密封罩,废气收集经1套“喷淋-除雾-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NMHC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也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其他行业)。

②功能母料生产

车间封闭,造粒机设置全密封罩,废气收集经1套“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NMHC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也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其他行业)。(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导入功能母料造粒工序废气处理设施)。

③塑料薄膜生产

车间封闭,吹塑设备吹出口处二次密闭,废气收集经1套“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NMHC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也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其他行业)。

④管材、管件生产

车间封闭,挤出机、注塑机生产设备挤出部位二次密闭,废气收集经1套“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NMHC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也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其他行业)。

⑤废水处理站

废水处理站全封闭,污泥浓缩池采取池体加盖措施,设置封闭污泥脱水间收集恶臭气体,收集产生的恶臭气体引入1套生物滤塔除臭装置进行处理,恶臭气体H2S、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限值要求。

⑥厨房油烟

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小型)。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是设备噪声、风机及水泵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振、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降噪措施后,有效地减少了高噪声设备运行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该项目投产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厂区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各一间,各类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定期交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各种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