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山塘建设规划(2023-2030年)》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黔东南州山塘建设规划(2023-2030年)》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就黔东南州山塘建设规划(2023-2030年)编制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方式、预算金额
(一)采购名称:《黔东南州山塘建设规划(2023-2030年)》编制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编制完成《黔东南州山塘建设规划(2023-2030年)》,最终编制成果须经专家评审通过,并按程序批准印发。编制内容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衔接黔东南州水利发展规划、水网规划及农业产业相关规划,规划项目要与现有及规划的骨干水源、灌区、高标准农田等项目紧密结合,融入大水网、保障水安全;
2.立足黔东南州现状,体现规划的战略性、统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要充分考虑水资源配置、农业产业发展、抗旱应急等需求因素,项目选点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4.规划内容至少应包括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规划必要性、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规划项目清单、与水网衔接性、建设内容和后续管护、投资匡算和实施安排、环境影响和移民安置补偿总体评价、保障措施等;
5.规划期为2023-2030年;
6.印制《黔东南州山塘建设规划(2023-2030年)》正式文本30套。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预算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本项目的报价包含项目采购内容中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人工成本支出、办公设备、现场勘查费、差旅费、咨询服务、专家评审费、印制费、税金等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除支付中标价格的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综合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和资料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水利行业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测绘*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级及以上水平评价证书、满足规划编制专业技术能力和能够为本项目配备水工、水文、地质、环境工程、工程测量、概算等专业人员的承诺书;提供承诺配备的相关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提供2015年以来承接过水利规划、水库工程设计等相关业务的中标文件或合同复印件等相关佐证资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2年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2年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要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税金零申报)的证明资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网页清晰的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询价截止时间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评分的其他佐证资料。
备注: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提供的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三份,密封提交。
(二)报价要求
请供应商按照采购内容和要求进行“一次性报价”,该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超过预算总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请有意向报价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2月15日前到黔东南州水务局建管科(4楼405室)领取询价评审方案。供应商对本采购公告报价,须在2023年2月17日上午8:30至11:00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州水务局建管科(4楼405室),逾期不再受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采购流程
1.在黔东南州水务局和州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发布询价公告(3个工作日);本次参选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若参选供应商未达到3家,采购人将采用自行征询有资质的供应商,以达到3家及以上数量的要求。
2.公告收件截止日期届满且收到3家以上供应商报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询价小组对报价单位进行评审。在符合资格、材料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通过综合评分方式,按得分最高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详见询价评审方案。
3.对询价结果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若公示期满无异议,双方应于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供应商自愿放弃,应于询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交书面放弃文件。因双方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导致逾期未能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其他参选供应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重新公示。
5.根据合同条款履行相关约定。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州水务局、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 (略) 韶山南路11号、 (略) 文化北路20号
联系人:石叡、杨驰
联系电话:0855-* 0855-*
本公告公示期:2023年2月13日-2月15日
黔东南州水务局 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就黔东南州山塘建设规划(2023-2030年)编制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方式、预算金额
(一)采购名称:《黔东南州山塘建设规划(2023-2030年)》编制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编制完成《黔东南州山塘建设规划(2023-2030年)》,最终编制成果须经专家评审通过,并按程序批准印发。编制内容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衔接黔东南州水利发展规划、水网规划及农业产业相关规划,规划项目要与现有及规划的骨干水源、灌区、高标准农田等项目紧密结合,融入大水网、保障水安全;
2.立足黔东南州现状,体现规划的战略性、统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要充分考虑水资源配置、农业产业发展、抗旱应急等需求因素,项目选点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4.规划内容至少应包括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规划必要性、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规划项目清单、与水网衔接性、建设内容和后续管护、投资匡算和实施安排、环境影响和移民安置补偿总体评价、保障措施等;
5.规划期为2023-2030年;
6.印制《黔东南州山塘建设规划(2023-2030年)》正式文本30套。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预算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本项目的报价包含项目采购内容中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人工成本支出、办公设备、现场勘查费、差旅费、咨询服务、专家评审费、印制费、税金等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除支付中标价格的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综合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和资料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水利行业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测绘*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级及以上水平评价证书、满足规划编制专业技术能力和能够为本项目配备水工、水文、地质、环境工程、工程测量、概算等专业人员的承诺书;提供承诺配备的相关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提供2015年以来承接过水利规划、水库工程设计等相关业务的中标文件或合同复印件等相关佐证资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2年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2年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要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税金零申报)的证明资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网页清晰的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询价截止时间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评分的其他佐证资料。
备注: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提供的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三份,密封提交。
(二)报价要求
请供应商按照采购内容和要求进行“一次性报价”,该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超过预算总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请有意向报价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2月15日前到黔东南州水务局建管科(4楼405室)领取询价评审方案。供应商对本采购公告报价,须在2023年2月17日上午8:30至11:00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州水务局建管科(4楼405室),逾期不再受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采购流程
1.在黔东南州水务局和州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发布询价公告(3个工作日);本次参选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若参选供应商未达到3家,采购人将采用自行征询有资质的供应商,以达到3家及以上数量的要求。
2.公告收件截止日期届满且收到3家以上供应商报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询价小组对报价单位进行评审。在符合资格、材料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通过综合评分方式,按得分最高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详见询价评审方案。
3.对询价结果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若公示期满无异议,双方应于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供应商自愿放弃,应于询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交书面放弃文件。因双方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导致逾期未能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其他参选供应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重新公示。
5.根据合同条款履行相关约定。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州水务局、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 (略) 韶山南路11号、 (略) 文化北路20号
联系人:石叡、杨驰
联系电话:0855-* 0855-*
本公告公示期:2023年2月13日-2月15日
黔东南州水务局 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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