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前沿通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前沿通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前沿通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1月20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前沿通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前沿通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青河县塔克什肯镇阿克喀仁村3队南侧约1.5km处,项目南侧30m处为在建的G331国道,项目东侧、西侧和北侧均为空地。地理位置坐标为N46°59′27",E89°31′5"。 | 青河县塔克什肯镇人民政府 | 中科国恒(北京) (略) | 本项目拟在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前沿通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侧车辆入场通道处,新建一台 MB1215DE(HS)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属Ⅱ类射线装置,占地面积约 904.5m2;车辆安检通道外观尺寸为67m×13.5m×5m(长×宽×高);车辆安检通道四周设钢筋混凝土防护墙,高 5.5m。配套辐射防护区护栏、控制室、地磅房等。2019年3月阿勒泰海关塔克什肯口岸查检科已取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环辐证〔00515〕,有效期至2024年3月25日),允许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I类、Ⅲ类射线装置。 | (一)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期管理,做好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运营期扫描大厅安装排风系统,加强通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定期更换的废靶、加速器照射头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回收。 (二)加强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机构,设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射线装置操作规程、安全和防护保卫、设备检修维护、人员培训、监测方案、安全检查等规章制度,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三)射线装置使用机房应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公众和工作人员受到意外照射的措施。辐射工作场所按要求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应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建立设备维护与维修、装置改进、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的备查档案和文字记录,以确保该项目的安全运行。 (四)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辐射安全培训。辐射管理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护及管理人员、应急人员、偶然受照人员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再培训。 (五)作业时,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管理规定,佩带辐射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六)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照射剂量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本项取5mSv为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值,取0.25mSv为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值。该项目用X射线装置正常运行时,扫描大厅墙体外表面 30cm处和出入口处拦杆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μSv/h。 |
富蕴县冬暖煤场 | 该项目位于富蕴县库尔特乡阿舍勒村154号- (略) 落,项目区四周荒漠隔壁,中心地理坐标为:E89°27"38.752",N47°0"39.161"。 | 富蕴县冬暖煤场 | 乌鲁木齐曜恒 (略) | 主体工程建设3座占地面积为1200m2的全封闭仓库,辅助工程为门卫室、地磅房,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并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及绿化。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抽运至富蕴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煤炭均置于地面贮存,仓库内设置导流、截流系统及消防应急事故池。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并洒水降尘,施工道路硬化,物料堆放及运输全密闭。 煤炭仓库全密闭,装卸过程中采用喷雾除尘设施;厂区道路全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无组织粉尘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厂界限值。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基础减振、设置软连接等措施降噪,加强设备管理维护,项目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方用于地基回填及绿化用土;废钢筋等可回收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 |
哈巴县吐河鲁库勒灌区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城东北14.0km处库勒拜镇萨尔克亚克村,距库勒拜镇政府为8.3km。地理坐标为:起点:E86°13′27.142″;N48°3′8.888″,终点:E86°0′17.053″;N48°5′21.444″ | 哈巴河县水资源中心 | (略) 清泽 (略) | 吐鲁库勒干渠总长23.92km,本次防渗改造工程为吐鲁库勒干渠一支渠分水闸后16.57km的渠道防渗及相应配套的建筑物,主要是对吐鲁库勒干渠进行防渗配套改造建设,不涉及多引水工程,防渗干渠总长为16.57km,采用现浇砼板防渗。吐鲁库勒干渠配套改造建设建筑物共为21座,其中节制分水闸6座,退水闸1座,独立分水闸3座,跨渠道桥4座,输水渡槽2座,跌水2座,牲畜饮水口3座,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置4个生活区,优化临时占地布置,限定生活区和施工范围,项目临时占用地,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做好水土保持,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进行景观绿化建设,播散草籽,按照占补平衡要求确保绿化面积不减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扬尘治理“6个100%”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运送袋装水泥须覆盖封闭,土方和水泥等易起尘材料采取挡板、蓬布封闭遮盖措施,移动式的零星拌合站采取封闭措施,降低粉尘排放量,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作业。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冲洗废水采取收集、处理和循环利用,作为施工场地降尘洒水,禁止此类废水直接排入地表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用于绿化,不被利用部分委托污水处理厂拉运至污水处理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夜间禁止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按照相关相关规定进行申请报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法,设置隔声屏障;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筑路、场地平整、绿化用土等,能够实现调运平衡,无弃土产生。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后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就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前沿通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1月20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前沿通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前沿通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青河县塔克什肯镇阿克喀仁村3队南侧约1.5km处,项目南侧30m处为在建的G331国道,项目东侧、西侧和北侧均为空地。地理位置坐标为N46°59′27",E89°31′5"。 | 青河县塔克什肯镇人民政府 | 中科国恒(北京) (略) | 本项目拟在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前沿通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侧车辆入场通道处,新建一台 MB1215DE(HS)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属Ⅱ类射线装置,占地面积约 904.5m2;车辆安检通道外观尺寸为67m×13.5m×5m(长×宽×高);车辆安检通道四周设钢筋混凝土防护墙,高 5.5m。配套辐射防护区护栏、控制室、地磅房等。2019年3月阿勒泰海关塔克什肯口岸查检科已取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环辐证〔00515〕,有效期至2024年3月25日),允许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I类、Ⅲ类射线装置。 | (一)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期管理,做好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运营期扫描大厅安装排风系统,加强通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定期更换的废靶、加速器照射头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回收。 (二)加强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机构,设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射线装置操作规程、安全和防护保卫、设备检修维护、人员培训、监测方案、安全检查等规章制度,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三)射线装置使用机房应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公众和工作人员受到意外照射的措施。辐射工作场所按要求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应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建立设备维护与维修、装置改进、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的备查档案和文字记录,以确保该项目的安全运行。 (四)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辐射安全培训。辐射管理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护及管理人员、应急人员、偶然受照人员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再培训。 (五)作业时,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管理规定,佩带辐射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六)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照射剂量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本项取5mSv为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值,取0.25mSv为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值。该项目用X射线装置正常运行时,扫描大厅墙体外表面 30cm处和出入口处拦杆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μSv/h。 |
富蕴县冬暖煤场 | 该项目位于富蕴县库尔特乡阿舍勒村154号- (略) 落,项目区四周荒漠隔壁,中心地理坐标为:E89°27"38.752",N47°0"39.161"。 | 富蕴县冬暖煤场 | 乌鲁木齐曜恒 (略) | 主体工程建设3座占地面积为1200m2的全封闭仓库,辅助工程为门卫室、地磅房,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并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及绿化。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抽运至富蕴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煤炭均置于地面贮存,仓库内设置导流、截流系统及消防应急事故池。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并洒水降尘,施工道路硬化,物料堆放及运输全密闭。 煤炭仓库全密闭,装卸过程中采用喷雾除尘设施;厂区道路全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无组织粉尘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厂界限值。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基础减振、设置软连接等措施降噪,加强设备管理维护,项目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方用于地基回填及绿化用土;废钢筋等可回收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 |
哈巴县吐河鲁库勒灌区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城东北14.0km处库勒拜镇萨尔克亚克村,距库勒拜镇政府为8.3km。地理坐标为:起点:E86°13′27.142″;N48°3′8.888″,终点:E86°0′17.053″;N48°5′21.444″ | 哈巴河县水资源中心 | (略) 清泽 (略) | 吐鲁库勒干渠总长23.92km,本次防渗改造工程为吐鲁库勒干渠一支渠分水闸后16.57km的渠道防渗及相应配套的建筑物,主要是对吐鲁库勒干渠进行防渗配套改造建设,不涉及多引水工程,防渗干渠总长为16.57km,采用现浇砼板防渗。吐鲁库勒干渠配套改造建设建筑物共为21座,其中节制分水闸6座,退水闸1座,独立分水闸3座,跨渠道桥4座,输水渡槽2座,跌水2座,牲畜饮水口3座,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置4个生活区,优化临时占地布置,限定生活区和施工范围,项目临时占用地,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做好水土保持,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进行景观绿化建设,播散草籽,按照占补平衡要求确保绿化面积不减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扬尘治理“6个100%”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运送袋装水泥须覆盖封闭,土方和水泥等易起尘材料采取挡板、蓬布封闭遮盖措施,移动式的零星拌合站采取封闭措施,降低粉尘排放量,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作业。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冲洗废水采取收集、处理和循环利用,作为施工场地降尘洒水,禁止此类废水直接排入地表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用于绿化,不被利用部分委托污水处理厂拉运至污水处理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夜间禁止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按照相关相关规定进行申请报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法,设置隔声屏障;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筑路、场地平整、绿化用土等,能够实现调运平衡,无弃土产生。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后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就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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