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3年2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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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3年2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

传 真:0877-*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编:*

拟批项目:元江加油站实施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加油站实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元江县澧江街道凤凰北路

建设单位:云南玉溪 (略)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占总投资的6.86%。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 (略)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位于元江县澧江街道,为原址重建项目,拆除原有建筑物及相关设施,不新增占地,项目总用地面积 9319.73m2(13.98 亩),拆除原有 3 个油罐(1 个容积为 25m3的 92#汽油罐,2 个容积为 25m3的 0#柴油罐),更换安装双层储油罐 4 个(1 个容积为 50m3的 92#汽油罐,1 个容积为 30m3的 0#柴油罐,

1 个容积为 30m3的 95#汽油罐,1 个容积为 30m3的 98#汽油罐),罐容由 50m3调整为 125m3(柴油折半计算),更换现有输油管线为双层防渗漏管线,新增储罐、双层管线渗漏监控系统,重新建设主体工程(加油区、站房办公区、罩棚、油罐区)、辅助工程(充电罩棚、辅助用房)、公用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工程和消防工程)、环保工程(化粪池、雨水沟、雨污分流管网、油水分离池、隔油沉淀池、地下水防渗措施、环保沟、废水排放口、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场地周围设围障,如挡墙、围墙等;②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安排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③项目不开采,砂石料等散状建筑材料临时堆场采取塑料薄膜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④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应进行硬化,并在施工场地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装置,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⑤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现象,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⑥进出项目区的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较多,主要采取减速慢行、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道路扬尘的影响;⑦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⑧使用商品混凝土。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废水、地表径流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内降尘用水,不外排。②施工生活污水较清洁部分并入施工废水一起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另一部分生活污水为粪便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元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③雨季前优先建设排水沟、围墙、围挡及沉淀池,将产生的地表径流引入的沉淀池沉淀后,优先回用于施工过程,会用不完 (略) 政雨水管网。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场地周围设围挡,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摩擦,减小噪声强度;③应有步骤安排推土机、装载机作业在短期内完成,以把噪声影响减至最低;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⑤将可移动产噪设备布置在远离周边声环境敏感点一侧,固定机械设备设置简易隔声棚隔声,对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立施工围墙;⑥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⑦装载车辆运输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期。项目混凝土浇筑期间,应工艺要求需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持有关主管部门的 (略) 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登记备案,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并防止扰民纠纷。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①现有建筑物拆除和新建建筑物过程中产生建筑废弃材料,包括砂石、石块、碎砖、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采用分类清理、及时处置,如钢材和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对残余混凝土等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②原有项目 3 个油罐在拆除及清理后,为保证安全,需用水将油罐中残留的油气置换出来。原有项目共有 3 个 25m3 的储油罐,项目置换水依次循环利用,则共产生 25m3 油气置换废水,置换水为含油废水,属于危废,此部分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③原有油罐拆除前需进行清理,加油站采用干洗法,清洗前首先将油罐内的余油抽入油罐车内,采用防爆抽油泵将油水废液抽吸至回收车内,无法抽吸的油泥、油污垢人工入罐作业清除至铝桶内,待油罐油污杂质清除干净后,再进行清理擦拭,达到无杂质、无水分、无油污。④原有加油站拆除过程已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环保部公告 2017第78 号)要求,对站区遗留设备、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进行了妥善处理,根据现场踏勘,目前原有项目已经拆除,场地已平整。拆除过程中无污染投诉和污染纠纷。拆除活动中固体废物已得到妥善处理,无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情况。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利用地已有用地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项目范围内无珍稀动植物,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植被、植物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生态系统结构。后期厂区进行地面硬化、绿化后,对生态环境起到了一定的恢复作用。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位于澧江街道,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惠隆佳园、元江水文站(拟建的疾控中心)、丽景园小区、滨江民生小区、滨江明珠小区、元江县水利局、凤凰社区、新苑小区、枫景嘉苑。本项目成品油排放非*烷总烃产生量约 10.806t/a,其中储油罐大呼吸和小呼吸产生非*烷总烃约 6.01t/a,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量为 0.985t/a,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经油罐区设有的 4m 高的排气阀排出,排放速率 0.112kg/h,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油气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限值,即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 1 小时平均浓度值≦25g/m3。运营期加油站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有少量油气产生,厂界油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运行时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元江县污水处理厂处

理。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元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油水分离池处理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为进一步减少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噪声防治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①合理安排

设备安放位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②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③生产主要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以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标。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⑤要求企业厂区种植降噪能力强的植物,营造绿化带,阻隔声波的传播。⑥运输车辆在经过运输线路旁村庄时,降低车速,文明行驶,严禁鸣笛。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以下三类: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采用密

闭式垃圾收集桶收集暂存,可有效降低垃圾恶臭对环境的影响,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可行。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化粪池污泥。废弃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箱,集中收集后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置方式可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可行。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泥、废油渣、加油机中更换的滤网、吸附油污的消防沙及废吸油棉、沾染油类的废抹布、废手套、初期雨水油水分离池废油、洗车废水隔油沉淀池废油。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建立转移联单制度。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本次环评提出在厂区内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 5m2,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采取防渗措施,采用水泥+环氧树脂,渗透系数≤10-10cm/s(保存影像资料)。危废分类分区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做到处置率 100%,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境管理的要求执行,保证固体废物合理处置。

五、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

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元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系统,设置有生活污水系统、含油雨水油水分离池系统、洗车废水油水分

离池系统。②防渗为重。项目重点防渗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10-7cm/s。项目一般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10-7cm/s。③设置油罐观测井 1 口,位于油罐区。观察油罐是否渗漏,防止油品损失、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六、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土壤影响类型主要为大气沉降影响、入渗影响和地面漫流影响,因此项目土壤保护措施及对策

分别针对大气沉降、入渗及地面漫流展开。

(1)大气沉降影响土壤保护措施及对策

①为防止大气沉降影响,尽可能从源头控制油气废气的产生,加油站设置了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油气处理装置,规范的加油作业和及时维护设施设备等措施来减少油气废气的产生量;②占地范围内应采取绿化措施。

(2)入渗影响土壤保护措施及对策

①项目的地面为混凝土硬化,项目的导流沟、油水分离池、储油罐、输油管线等采取防渗处理。②设置低液位报警液位监测系统,卸油时当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高液位报警装置应被触动发出警示;当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禁止继续向油罐内卸油。③采用双层储油罐,油罐采取防渗、防漏、防腐等处理。各油罐池内均需设检测立管,定期检查油罐是否泄漏,并记录备案。④油罐池内间隙用沙填充,一旦发生油品泄漏,吸收了油品的沙应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⑤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具体防渗措施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

(3)地面漫流影响土壤保护措施及对策

根据项目区的地形特点优化地面布局,在卸油区、加油作业区四周设置导流沟,用于收集加油区地面清洁废水及含油初期雨水,导流沟与油水分离池相连,将收集到的废水排入油水分离池处理,导流沟采取防渗处理。项目区内设置地面硬化防止地面漫流土壤环境污染。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3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云南玉溪 (略) 拟投资建设的元江加油站实施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

传 真:0877-*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编:*

拟批项目:元江加油站实施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加油站实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元江县澧江街道凤凰北路

建设单位:云南玉溪 (略)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占总投资的6.86%。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 (略)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位于元江县澧江街道,为原址重建项目,拆除原有建筑物及相关设施,不新增占地,项目总用地面积 9319.73m2(13.98 亩),拆除原有 3 个油罐(1 个容积为 25m3的 92#汽油罐,2 个容积为 25m3的 0#柴油罐),更换安装双层储油罐 4 个(1 个容积为 50m3的 92#汽油罐,1 个容积为 30m3的 0#柴油罐,

1 个容积为 30m3的 95#汽油罐,1 个容积为 30m3的 98#汽油罐),罐容由 50m3调整为 125m3(柴油折半计算),更换现有输油管线为双层防渗漏管线,新增储罐、双层管线渗漏监控系统,重新建设主体工程(加油区、站房办公区、罩棚、油罐区)、辅助工程(充电罩棚、辅助用房)、公用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工程和消防工程)、环保工程(化粪池、雨水沟、雨污分流管网、油水分离池、隔油沉淀池、地下水防渗措施、环保沟、废水排放口、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场地周围设围障,如挡墙、围墙等;②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安排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③项目不开采,砂石料等散状建筑材料临时堆场采取塑料薄膜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④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应进行硬化,并在施工场地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装置,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⑤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现象,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⑥进出项目区的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较多,主要采取减速慢行、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道路扬尘的影响;⑦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⑧使用商品混凝土。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废水、地表径流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内降尘用水,不外排。②施工生活污水较清洁部分并入施工废水一起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另一部分生活污水为粪便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元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③雨季前优先建设排水沟、围墙、围挡及沉淀池,将产生的地表径流引入的沉淀池沉淀后,优先回用于施工过程,会用不完 (略) 政雨水管网。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场地周围设围挡,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摩擦,减小噪声强度;③应有步骤安排推土机、装载机作业在短期内完成,以把噪声影响减至最低;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⑤将可移动产噪设备布置在远离周边声环境敏感点一侧,固定机械设备设置简易隔声棚隔声,对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立施工围墙;⑥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⑦装载车辆运输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期。项目混凝土浇筑期间,应工艺要求需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持有关主管部门的 (略) 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登记备案,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并防止扰民纠纷。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①现有建筑物拆除和新建建筑物过程中产生建筑废弃材料,包括砂石、石块、碎砖、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采用分类清理、及时处置,如钢材和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对残余混凝土等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②原有项目 3 个油罐在拆除及清理后,为保证安全,需用水将油罐中残留的油气置换出来。原有项目共有 3 个 25m3 的储油罐,项目置换水依次循环利用,则共产生 25m3 油气置换废水,置换水为含油废水,属于危废,此部分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③原有油罐拆除前需进行清理,加油站采用干洗法,清洗前首先将油罐内的余油抽入油罐车内,采用防爆抽油泵将油水废液抽吸至回收车内,无法抽吸的油泥、油污垢人工入罐作业清除至铝桶内,待油罐油污杂质清除干净后,再进行清理擦拭,达到无杂质、无水分、无油污。④原有加油站拆除过程已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环保部公告 2017第78 号)要求,对站区遗留设备、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进行了妥善处理,根据现场踏勘,目前原有项目已经拆除,场地已平整。拆除过程中无污染投诉和污染纠纷。拆除活动中固体废物已得到妥善处理,无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情况。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利用地已有用地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项目范围内无珍稀动植物,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植被、植物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生态系统结构。后期厂区进行地面硬化、绿化后,对生态环境起到了一定的恢复作用。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位于澧江街道,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惠隆佳园、元江水文站(拟建的疾控中心)、丽景园小区、滨江民生小区、滨江明珠小区、元江县水利局、凤凰社区、新苑小区、枫景嘉苑。本项目成品油排放非*烷总烃产生量约 10.806t/a,其中储油罐大呼吸和小呼吸产生非*烷总烃约 6.01t/a,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量为 0.985t/a,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经油罐区设有的 4m 高的排气阀排出,排放速率 0.112kg/h,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油气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限值,即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 1 小时平均浓度值≦25g/m3。运营期加油站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有少量油气产生,厂界油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运行时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元江县污水处理厂处

理。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元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油水分离池处理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为进一步减少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噪声防治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①合理安排

设备安放位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②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③生产主要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以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标。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⑤要求企业厂区种植降噪能力强的植物,营造绿化带,阻隔声波的传播。⑥运输车辆在经过运输线路旁村庄时,降低车速,文明行驶,严禁鸣笛。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以下三类: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采用密

闭式垃圾收集桶收集暂存,可有效降低垃圾恶臭对环境的影响,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可行。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化粪池污泥。废弃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箱,集中收集后卖给废品收购站,处置方式可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可行。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泥、废油渣、加油机中更换的滤网、吸附油污的消防沙及废吸油棉、沾染油类的废抹布、废手套、初期雨水油水分离池废油、洗车废水隔油沉淀池废油。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建立转移联单制度。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本次环评提出在厂区内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 5m2,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采取防渗措施,采用水泥+环氧树脂,渗透系数≤10-10cm/s(保存影像资料)。危废分类分区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做到处置率 100%,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境管理的要求执行,保证固体废物合理处置。

五、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

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元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系统,设置有生活污水系统、含油雨水油水分离池系统、洗车废水油水分

离池系统。②防渗为重。项目重点防渗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10-7cm/s。项目一般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10-7cm/s。③设置油罐观测井 1 口,位于油罐区。观察油罐是否渗漏,防止油品损失、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六、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土壤影响类型主要为大气沉降影响、入渗影响和地面漫流影响,因此项目土壤保护措施及对策

分别针对大气沉降、入渗及地面漫流展开。

(1)大气沉降影响土壤保护措施及对策

①为防止大气沉降影响,尽可能从源头控制油气废气的产生,加油站设置了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油气处理装置,规范的加油作业和及时维护设施设备等措施来减少油气废气的产生量;②占地范围内应采取绿化措施。

(2)入渗影响土壤保护措施及对策

①项目的地面为混凝土硬化,项目的导流沟、油水分离池、储油罐、输油管线等采取防渗处理。②设置低液位报警液位监测系统,卸油时当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高液位报警装置应被触动发出警示;当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禁止继续向油罐内卸油。③采用双层储油罐,油罐采取防渗、防漏、防腐等处理。各油罐池内均需设检测立管,定期检查油罐是否泄漏,并记录备案。④油罐池内间隙用沙填充,一旦发生油品泄漏,吸收了油品的沙应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⑤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具体防渗措施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

(3)地面漫流影响土壤保护措施及对策

根据项目区的地形特点优化地面布局,在卸油区、加油作业区四周设置导流沟,用于收集加油区地面清洁废水及含油初期雨水,导流沟与油水分离池相连,将收集到的废水排入油水分离池处理,导流沟采取防渗处理。项目区内设置地面硬化防止地面漫流土壤环境污染。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3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云南玉溪 (略) 拟投资建设的元江加油站实施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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