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瑞富特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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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瑞富特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春瑞富特新 (略) 年产5万吨高性能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室(*)

项目名称

宜春瑞富特新 (略) 年产5万吨高性能负极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宜丰工业园区领先路

建设单位

宜春瑞富特新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宜春瑞富特新 (略) 年产5万吨高性能负极材料项目拟建于江西宜丰工业园区领先路。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3"10.197"、北纬28°19"48.398",总占地面积203亩(*m2)。项目北侧为园区道路,西侧为园区空地,东侧及南侧为山地。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以煅后针状焦、针状焦、煅后石油焦、石油焦、改质沥青、硅氧复合材料等为原料,氮气为保护气,以石墨坩埚为盛装物料的容器,经烘干、制粉、包覆、预炭化、石墨化、二次包覆、炭化、解碎、混料筛分、磁选、包装等工序生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项目产品方案:年产5万吨高性能负极材料(其中3C电池负极材料22000t/a、储能电池负极材料18000t/a、动力电池负极材料10000t/a)。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0万元,占总投资的1.5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及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脱硫工序,不外排;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循环冷却废水部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部分定期外排,经由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放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锦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包覆、预炭化、石墨化、二次包覆、炭化、制粉、装出料、筛分、包装等工艺废气,无组织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包覆废气冷凝处理后与预炭化废气一起经“焚烧炉焚烧+布袋除尘”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满足“碳黑尘”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SO2、NOx等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经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石墨化废气经“脱硫塔+湿电除尘”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O2、NOx、非*烷总烃、颗粒物(满足“碳黑尘”标准要求)等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经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次包覆废气与炭化废气收集并入“辊道窑电热焚烧+布袋除尘”处理,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满足“碳黑尘”标准要求)、沥青烟、苯并[a]芘等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经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制粉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预炭化装料废气及填充坩埚废气分别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中“碳黑尘”标准,经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石墨化出料废气、石墨化填充料装料废气、石墨化填充料出料废气、炭化装料废气、炭化出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中“碳黑尘”标准,经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筛分废气、包装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中“碳黑尘”标准,经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为生产车间内未收集到的废气及物料厂内转运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采用密闭装置提高捕集率,加强车间地面及设备保洁,机械清扫灰尘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并做好厂区绿化等措施,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要求后经专用烟道由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辊压磨机组、破碎机组、超微磨粉机组、整形机组、罗茨风机、空压机、除尘系统(风机)、废气净化装置(风机)、除尘系统(风机)、冷却系统、无重力混合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池收集泄漏废水、物料等,防止废水直排;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露至车间外。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预炭化车间、炭化车间、石墨化车间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春瑞富特新 (略) 年产5万吨高性能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室(*)

项目名称

宜春瑞富特新 (略) 年产5万吨高性能负极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宜丰工业园区领先路

建设单位

宜春瑞富特新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宜春瑞富特新 (略) 年产5万吨高性能负极材料项目拟建于江西宜丰工业园区领先路。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3"10.197"、北纬28°19"48.398",总占地面积203亩(*m2)。项目北侧为园区道路,西侧为园区空地,东侧及南侧为山地。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以煅后针状焦、针状焦、煅后石油焦、石油焦、改质沥青、硅氧复合材料等为原料,氮气为保护气,以石墨坩埚为盛装物料的容器,经烘干、制粉、包覆、预炭化、石墨化、二次包覆、炭化、解碎、混料筛分、磁选、包装等工序生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项目产品方案:年产5万吨高性能负极材料(其中3C电池负极材料22000t/a、储能电池负极材料18000t/a、动力电池负极材料10000t/a)。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0万元,占总投资的1.5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及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脱硫工序,不外排;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循环冷却废水部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部分定期外排,经由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放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锦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包覆、预炭化、石墨化、二次包覆、炭化、制粉、装出料、筛分、包装等工艺废气,无组织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包覆废气冷凝处理后与预炭化废气一起经“焚烧炉焚烧+布袋除尘”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满足“碳黑尘”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SO2、NOx等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经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石墨化废气经“脱硫塔+湿电除尘”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O2、NOx、非*烷总烃、颗粒物(满足“碳黑尘”标准要求)等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经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次包覆废气与炭化废气收集并入“辊道窑电热焚烧+布袋除尘”处理,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满足“碳黑尘”标准要求)、沥青烟、苯并[a]芘等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经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制粉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预炭化装料废气及填充坩埚废气分别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中“碳黑尘”标准,经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石墨化出料废气、石墨化填充料装料废气、石墨化填充料出料废气、炭化装料废气、炭化出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中“碳黑尘”标准,经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筛分废气、包装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中“碳黑尘”标准,经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为生产车间内未收集到的废气及物料厂内转运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采用密闭装置提高捕集率,加强车间地面及设备保洁,机械清扫灰尘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并做好厂区绿化等措施,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要求后经专用烟道由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辊压磨机组、破碎机组、超微磨粉机组、整形机组、罗茨风机、空压机、除尘系统(风机)、废气净化装置(风机)、除尘系统(风机)、冷却系统、无重力混合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池收集泄漏废水、物料等,防止废水直排;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露至车间外。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预炭化车间、炭化车间、石墨化车间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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