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英杰工艺品有限公司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英杰工艺品有限公司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温 (略) 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6月2日,温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 (略) 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 (略) (略) (略) ,于2012年更名为温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按摩器、灭蚊器、组装机械包装机及其他塑料工艺品等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位于平阳县万全镇郑三村工业区永丰路6号,用地面积7808m2,建筑面积15573m2。企业于2008年6 (略) 环境保护设 (略) 编制了《 (略) (略) 年产10万件汽摩配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7月9日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查(平环建〔2008〕76号),项目厂房建成但产品未投入生产,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后决定在原有厂区厂房内新建技摩器、灭蚊器、组装机械包装机及其它塑料工艺品生产线,原审批的汽摩配件产品不再投产。企业于2012年10 (略) 环境保护设 (略) 编制了《 (略) (略) 年产按摩器、灭蚊器、组装机械包装机及其它塑料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1月23日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查(平环建〔2012〕230号),于2020年11月邀请专家进行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于2013年1 (略) 环境保护设 (略) 编制了《 (略) (略) 年新增电热蚊香片1亿片、液体蚊香200万瓶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2月7日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查(平环建〔2013〕35号),于2014年5月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环验〔2014〕28号)。
因企业发展需要,拟在原厂区扩大生产产能,将A幢生产车间一层(原先为注塑车间,未投产)增加注塑机数量,三层(原先为组装流水线车间,未投产)增加组装流水线车间,B幢生产车间四层新增杀蜻胶饵、驱蚊液生产车间。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的生产规模。
企业于2021年2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温 (略) 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3月30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21〕34号)。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42K001Z。
项目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7月竣工同时投入运用。本扩建项目员工共70人,厂区内设有宿舍,不设食堂,企业生产实行一班8小时生产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项目部分主体工程工况稳定,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58%。
(三)验收范围
温 (略) 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扩建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与企业提供的材料表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纳入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处理,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它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入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灌装废气和注塑废气。
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母液、容器清洗废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塑料边角料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母 (略) 内暂存, (略)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 (略) 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范围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要求,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 (略) 注塑工序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灌装工序净化后排气筒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监测时,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温 (略) 厂房外布置4个监测点位(生产车间B幢东侧门口D点,A幢西侧门口E、F点,AB幢中间门口G点),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浓度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 (略) 北侧(1号点)、南侧(2号点)设置2个厂界噪声测点。厂界所有测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现场检测时,1号测点无明显声源,2号测点主要声源来源于生产车间。两天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母液、容器清洗废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塑料边角料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母 (略) 内暂存, (略) (略) 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提供的材料与验收报告的数据核算,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挥发性有机物的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温 (略) 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扩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强化防渗漏措施,及时更新有关危废委托处置协议;规范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 (略)
2022年6月2日
温 (略) 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6月2日,温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 (略) 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 (略) (略) (略) ,于2012年更名为温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按摩器、灭蚊器、组装机械包装机及其他塑料工艺品等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位于平阳县万全镇郑三村工业区永丰路6号,用地面积7808m2,建筑面积15573m2。企业于2008年6 (略) 环境保护设 (略) 编制了《 (略) (略) 年产10万件汽摩配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7月9日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查(平环建〔2008〕76号),项目厂房建成但产品未投入生产,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后决定在原有厂区厂房内新建技摩器、灭蚊器、组装机械包装机及其它塑料工艺品生产线,原审批的汽摩配件产品不再投产。企业于2012年10 (略) 环境保护设 (略) 编制了《 (略) (略) 年产按摩器、灭蚊器、组装机械包装机及其它塑料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1月23日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查(平环建〔2012〕230号),于2020年11月邀请专家进行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于2013年1 (略) 环境保护设 (略) 编制了《 (略) (略) 年新增电热蚊香片1亿片、液体蚊香200万瓶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2月7日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查(平环建〔2013〕35号),于2014年5月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环验〔2014〕28号)。
因企业发展需要,拟在原厂区扩大生产产能,将A幢生产车间一层(原先为注塑车间,未投产)增加注塑机数量,三层(原先为组装流水线车间,未投产)增加组装流水线车间,B幢生产车间四层新增杀蜻胶饵、驱蚊液生产车间。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的生产规模。
企业于2021年2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温 (略) 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3月30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21〕34号)。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42K001Z。
项目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7月竣工同时投入运用。本扩建项目员工共70人,厂区内设有宿舍,不设食堂,企业生产实行一班8小时生产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项目部分主体工程工况稳定,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58%。
(三)验收范围
温 (略) 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扩建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与企业提供的材料表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纳入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处理,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它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入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灌装废气和注塑废气。
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母液、容器清洗废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塑料边角料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母 (略) 内暂存, (略)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 (略) 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范围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要求,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 (略) 注塑工序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灌装工序净化后排气筒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监测时,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温 (略) 厂房外布置4个监测点位(生产车间B幢东侧门口D点,A幢西侧门口E、F点,AB幢中间门口G点),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浓度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 (略) 北侧(1号点)、南侧(2号点)设置2个厂界噪声测点。厂界所有测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现场检测时,1号测点无明显声源,2号测点主要声源来源于生产车间。两天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母液、容器清洗废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塑料边角料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母 (略) 内暂存, (略) (略) 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提供的材料与验收报告的数据核算,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挥发性有机物的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温 (略) 年新增杀蟑胶饵1000万只、驱蚊液10万只、按摩器40万只扩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强化防渗漏措施,及时更新有关危废委托处置协议;规范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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