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GKshbj-2023-000110
关于2023年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GKshbj-2023-000110
关于2023年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namespace prefix = "o"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政工程建设 (略) 马尾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838-* 地址: (略) 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 (略) 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马尾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项目 | (略) 剑南街道、紫岩街道 | (略) 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 四川图南佳全 (略) | 建设规模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对马尾河(东北平桥—南二环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工程任务为:公共配套设施及服务设施建设、马尾河(东北平桥—南二环路)综合治理、沿线环境提升及道路工程三个方面内容。其中公共配套设施及服务设施包括新建和改造场景文化园、市民服务中心、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及充电设施、 (略) 设施及其他配套服务及基础设施等;马尾河(东北平桥—南二环路)综合治理包括马尾河水生态治理、闸坝工程7处、河道清淤及处理、驳岸改造等;沿线环境提升工程包括沿河建筑风貌改造、 (略) 工程、生态小品、骑游慢行廊道及车行道改造等。 | 一、施工期 施工区位于马尾河起点左岸临河布置,距离施工区最近敏感点为60m处的城北家园,施工工场内高噪声设备及加工场地均远离居民侧,禁止夜间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本项目工区场地内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并对原材料遮挡覆盖,施工现场四周设围挡,及时清扫,施工现场配置专业环保人员2名,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对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扫,降低施工扬尘对居民影响。因此,施工工区场地的位置对项目所在地居民的影响较小,施工布置合理,施工场地周围无不良地质现象。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当地公共厕所,施工废水不外排,不进行夜间施工,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项目主要是对马尾河进行治理工程建设,包括清淤工程、堤防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等。营运期无不良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固废废物、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工程实施后具有防止水土流失和美化环境等多项功能,能够改善原有河道的污染状况,从而有利于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竹发改建〔2022〕66号 |
2 | 新建矿石仓储、转运、加工项目 | (略) 剑南街道 | 德阳 (略) | 成都隆 (略) | 项目占地面积13535m2,租 (略) 剑南街道茶盘社区5组土地建设本项目,建设了磷矿石破碎生产线1条,安装了破碎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建设了密闭的磷矿石堆场,建成后达到年破碎磷矿石6万t,年储存磷矿石14万t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一、施工期 施工期影响范围主要为厂址及邻近区域,施工活动所产生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对厂址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及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其中以大气和噪声的污染比较显著。本项目已建成运营,施工期已结束,经过现场踏勘,无遗留施工环境问题。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分为原材料运输、装卸、破碎、筛分和成品暂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产生的粉尘经沉降后清扫,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设置封闭式的厂房进行磷矿石的暂存,厂房仅保留进出口,并设置塑胶帘进行密闭处理,要求车辆卸料均在厂房内进行,磷矿石暂存于厂房内,不得露天堆放,同时要求厂房设置喷雾降尘措施以及日常进行洒水降尘对卸料、暂存、装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控制。破碎机投料口、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TA001),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2、废水 项目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企业在厂区西侧修建预处理池1座(50m3)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进入预处理池进出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以及用作周边农田农肥使用,不外排。企业在厂区东侧出入口建设一个沉淀池(30m3)和清水池(15m3)并在洗车台周边设置收集沟,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沟收集后流至沉淀池进行处理,沉淀后经过清水池回用以及厂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并且企业需定期对沉淀池底部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沉渣主要为磷矿石,可回用于生产。需设置1座初期雨水池,经收集后的雨水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等用水。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各设备运行方式均为间歇式,且集中分布在生产车间内。治理措施:厂内通过硬化地面减振、厂房、绿化等隔声,同时对设备采取固定减振、合理布局增大衰减距离等噪声控制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收尘灰、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收尘灰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行政审批局:川投资备【2206-*-04-01-*】FGQB-04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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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政工程建设 (略) 马尾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838-* 地址: (略) 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 (略) 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马尾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项目 | (略) 剑南街道、紫岩街道 | (略) 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 四川图南佳全 (略) | 建设规模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对马尾河(东北平桥—南二环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工程任务为:公共配套设施及服务设施建设、马尾河(东北平桥—南二环路)综合治理、沿线环境提升及道路工程三个方面内容。其中公共配套设施及服务设施包括新建和改造场景文化园、市民服务中心、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及充电设施、 (略) 设施及其他配套服务及基础设施等;马尾河(东北平桥—南二环路)综合治理包括马尾河水生态治理、闸坝工程7处、河道清淤及处理、驳岸改造等;沿线环境提升工程包括沿河建筑风貌改造、 (略) 工程、生态小品、骑游慢行廊道及车行道改造等。 | 一、施工期 施工区位于马尾河起点左岸临河布置,距离施工区最近敏感点为60m处的城北家园,施工工场内高噪声设备及加工场地均远离居民侧,禁止夜间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本项目工区场地内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并对原材料遮挡覆盖,施工现场四周设围挡,及时清扫,施工现场配置专业环保人员2名,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对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扫,降低施工扬尘对居民影响。因此,施工工区场地的位置对项目所在地居民的影响较小,施工布置合理,施工场地周围无不良地质现象。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当地公共厕所,施工废水不外排,不进行夜间施工,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项目主要是对马尾河进行治理工程建设,包括清淤工程、堤防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等。营运期无不良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固废废物、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工程实施后具有防止水土流失和美化环境等多项功能,能够改善原有河道的污染状况,从而有利于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竹发改建〔2022〕66号 |
2 | 新建矿石仓储、转运、加工项目 | (略) 剑南街道 | 德阳 (略) | 成都隆 (略) | 项目占地面积13535m2,租 (略) 剑南街道茶盘社区5组土地建设本项目,建设了磷矿石破碎生产线1条,安装了破碎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建设了密闭的磷矿石堆场,建成后达到年破碎磷矿石6万t,年储存磷矿石14万t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一、施工期 施工期影响范围主要为厂址及邻近区域,施工活动所产生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对厂址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及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其中以大气和噪声的污染比较显著。本项目已建成运营,施工期已结束,经过现场踏勘,无遗留施工环境问题。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分为原材料运输、装卸、破碎、筛分和成品暂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产生的粉尘经沉降后清扫,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设置封闭式的厂房进行磷矿石的暂存,厂房仅保留进出口,并设置塑胶帘进行密闭处理,要求车辆卸料均在厂房内进行,磷矿石暂存于厂房内,不得露天堆放,同时要求厂房设置喷雾降尘措施以及日常进行洒水降尘对卸料、暂存、装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控制。破碎机投料口、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TA001),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2、废水 项目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企业在厂区西侧修建预处理池1座(50m3)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进入预处理池进出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以及用作周边农田农肥使用,不外排。企业在厂区东侧出入口建设一个沉淀池(30m3)和清水池(15m3)并在洗车台周边设置收集沟,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沟收集后流至沉淀池进行处理,沉淀后经过清水池回用以及厂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并且企业需定期对沉淀池底部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沉渣主要为磷矿石,可回用于生产。需设置1座初期雨水池,经收集后的雨水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等用水。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各设备运行方式均为间歇式,且集中分布在生产车间内。治理措施:厂内通过硬化地面减振、厂房、绿化等隔声,同时对设备采取固定减振、合理布局增大衰减距离等噪声控制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收尘灰、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收尘灰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行政审批局:川投资备【2206-*-04-01-*】FGQB-04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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