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怀环许〔2023〕07号
安徽 (略) :
你单位报批的《安徽 (略) 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2年10月27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8-*-04-0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位于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内(东至五岔路,南至BE5路,西至新河路,北至BE3路),配套购置制绒清洗生产线、PEVCD镀膜生产线、PVD镀膜生产线、丝网印刷生产线、制绒清洗主设备及检测模组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GW光伏电池及2GW光伏组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纯水制备浓水混合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直接排放;厂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保洁废水、喷淋塔外排水、电池生产线外排水集中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3500t/d)内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进入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鉴于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尚未投入运行,本项目应在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方可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废水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清洗制绒生产线反应槽上方采用盖板全封闭,去损伤废气、预漂洗碱性废气、制绒废气、后清洗碱性废气经抽风集气口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3套“二级碱液喷淋塔”(2用1备)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1根27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链式清洗线酸洗槽,清洗制绒生产线去PSG槽、化学抛光槽、终洗槽上方采用盖板全封闭,酸性废气、去PSG酸性废气、抛光酸性废气、终洗酸性废气、返工酸洗废气(G1-16)、返工酸洗废气(G1-17)、臭氧洗酸性废气、吸杂废气经抽风集气口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3套“二级碱液喷淋塔”(2用1备)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1根27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3)项目PEVCD镀膜和清洗过程在密闭设备内运行,设备顶部设置吸风装置,设备运行完成后,对腔体内的废气抽真空处理,正面沉积废气、背面沉积废气、腔体清洁废气经“28套等离子水洗式尾气处理设备”处理后进入1套“二级碱液洗涤塔”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1根28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4)硅烷尾气废气经腔体密闭收集后在6台硅烷燃烧桶内充分燃烧,燃烧后的尾气经一套“集尘机+水洗塔”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1根27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5)印刷废气采用顶部吸风方式进行收集,印刷机位于独立密闭罩体内(生产过程为全封闭状态),烘干炉、固化炉顶部均设置集气口,收集的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1根27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6)层压废气采用抽真空方式收集,酒精挥发废气、密封胶挥发废气、灌封胶挥发废气(除固化工序使用顶部吸风装置进行收集)均采用集气罩负压收集;收集的有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7)焊接工序串焊机、叠焊机、接线盒焊接机、双玻返修机械手配备废气收集装置,焊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由1根27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以及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8)废水站产生酸气的池体或罐体进行加盖密封,废气经抽风收集后采用“二级碱液吸收塔”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根27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9)活性炭脱附废气进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活性炭每日脱附一次,催化燃烧后的废气再次进入活性炭箱内吸附净化,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
(10)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建设项目产噪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有效治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做到危废分类存放,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不合格硅片、废靶材、废气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切片残渣、印刷不合格品、测试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焊带、胶膜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废品回收部门回收处置;污泥定期交由有污泥处置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储存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胶、废胶桶内袋、废包装桶(制绒添加剂、灌封胶、助焊剂、磷浆、三氯氧磷、润滑油)、含油废抹布集中定点收集至厂区内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1年9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年修正)中的相关要求。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1号生产车间(电池生产车间)、化学品供应站、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酸碱库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项目厂区内设置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2000m3)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防控措施,对涉及风险物质的生产单元、储存单元、运输单元以及输送管道等加强管理并定期巡查,减少风险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7、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护距离设置要求,建设单位应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确保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8、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0.634吨/年、NOx:0.224吨/年、VOCs:5.151吨/年、COD:53.465吨/年、氨氮:0.526吨/年)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3年2月13日
信息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抄送: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共印6份
怀环许〔2023〕07号
安徽 (略) :
你单位报批的《安徽 (略) 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2年10月27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8-*-04-0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位于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内(东至五岔路,南至BE5路,西至新河路,北至BE3路),配套购置制绒清洗生产线、PEVCD镀膜生产线、PVD镀膜生产线、丝网印刷生产线、制绒清洗主设备及检测模组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GW光伏电池及2GW光伏组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纯水制备浓水混合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直接排放;厂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保洁废水、喷淋塔外排水、电池生产线外排水集中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3500t/d)内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进入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鉴于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尚未投入运行,本项目应在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方可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废水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清洗制绒生产线反应槽上方采用盖板全封闭,去损伤废气、预漂洗碱性废气、制绒废气、后清洗碱性废气经抽风集气口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3套“二级碱液喷淋塔”(2用1备)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1根27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链式清洗线酸洗槽,清洗制绒生产线去PSG槽、化学抛光槽、终洗槽上方采用盖板全封闭,酸性废气、去PSG酸性废气、抛光酸性废气、终洗酸性废气、返工酸洗废气(G1-16)、返工酸洗废气(G1-17)、臭氧洗酸性废气、吸杂废气经抽风集气口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3套“二级碱液喷淋塔”(2用1备)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1根27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3)项目PEVCD镀膜和清洗过程在密闭设备内运行,设备顶部设置吸风装置,设备运行完成后,对腔体内的废气抽真空处理,正面沉积废气、背面沉积废气、腔体清洁废气经“28套等离子水洗式尾气处理设备”处理后进入1套“二级碱液洗涤塔”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1根28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4)硅烷尾气废气经腔体密闭收集后在6台硅烷燃烧桶内充分燃烧,燃烧后的尾气经一套“集尘机+水洗塔”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1根27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5)印刷废气采用顶部吸风方式进行收集,印刷机位于独立密闭罩体内(生产过程为全封闭状态),烘干炉、固化炉顶部均设置集气口,收集的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1根27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6)层压废气采用抽真空方式收集,酒精挥发废气、密封胶挥发废气、灌封胶挥发废气(除固化工序使用顶部吸风装置进行收集)均采用集气罩负压收集;收集的有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7)焊接工序串焊机、叠焊机、接线盒焊接机、双玻返修机械手配备废气收集装置,焊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由1根27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以及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8)废水站产生酸气的池体或罐体进行加盖密封,废气经抽风收集后采用“二级碱液吸收塔”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根27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9)活性炭脱附废气进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活性炭每日脱附一次,催化燃烧后的废气再次进入活性炭箱内吸附净化,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
(10)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建设项目产噪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有效治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做到危废分类存放,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不合格硅片、废靶材、废气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切片残渣、印刷不合格品、测试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焊带、胶膜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废品回收部门回收处置;污泥定期交由有污泥处置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储存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胶、废胶桶内袋、废包装桶(制绒添加剂、灌封胶、助焊剂、磷浆、三氯氧磷、润滑油)、含油废抹布集中定点收集至厂区内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1年9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年修正)中的相关要求。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1号生产车间(电池生产车间)、化学品供应站、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酸碱库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项目厂区内设置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2000m3)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防控措施,对涉及风险物质的生产单元、储存单元、运输单元以及输送管道等加强管理并定期巡查,减少风险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7、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护距离设置要求,建设单位应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确保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8、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0.634吨/年、NOx:0.224吨/年、VOCs:5.151吨/年、COD:53.465吨/年、氨氮:0.526吨/年)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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