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海公示
用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略) 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广东 (略) 海门湾养殖用海项目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宗海界址图 | 备注 |
1 | 广东 (略) | 开放式养殖 | 18.7693公顷 | 5年 | 1、23°08′35.508″,116°33′34.135″ 2、23°08′35.642″,116°33′52.952″ 3、23°08′47.039″,116°33′52.857″ 4、23°08′46.905″,116°33′34.040″ | 用海位 (略) 潮南区海门湾海域 |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天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天内向我分局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受理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联系电话:0754-*,传真号码:0754-*
(略) 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2023年2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略) 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广东 (略) 海门湾养殖用海项目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宗海界址图 | 备注 |
1 | 广东 (略) | 开放式养殖 | 18.7693公顷 | 5年 | 1、23°08′35.508″,116°33′34.135″ 2、23°08′35.642″,116°33′52.952″ 3、23°08′47.039″,116°33′52.857″ 4、23°08′46.905″,116°33′34.040″ | 用海位 (略) 潮南区海门湾海域 |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天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天内向我分局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受理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联系电话:0754-*,传真号码:0754-*
(略) 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2023年2月1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