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第021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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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第021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民政局:

  贵 (略) 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14号建议《关于保留老地名留下游子回乡路的相关建议》,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略) 政府、 (略) 政府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部署,我市相继出台了《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实施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2 〕2 号)《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108号)等文件,对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略) 历史风貌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工作分工,该建议主要是城镇化和旧城改造中的老地名保护问题,没有直接涉及我局的工作,间接涉及的事项有历史风貌建筑、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修缮施工管理等。

  二、措施与成效

  (一)积极开展古建修缮等相关课题研究。推动古建修缮等相关技术储备工作。2015年起,《 (略) 营平片区旧城保护更新策略研究》、《 (略) 乡村风貌整治技术研究》、《历史风貌建筑建设管理研究》等科技项目*续在我局立项,并均已结题。

  (二)组 (略) 历史风貌建筑防火技术标准。 (略) 政府统一部署,配合对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进行现状调研、开展典型试点;在此基础上,委托中国建 (略) 完成了《 (略) 历史风貌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的编制, (略) 消防救援支队、鼓浪屿管委会发布实施;该《导则》践行文物保护“最小干预”原则,在国内首次提出“历史风貌建筑防火设计目的为有效提升消防安全水平”、首次明确“历史风貌建筑现行功能不同,防火要求不同”,填补了国内现行标准不适应历史风貌建筑防火设计的空缺, (略) 历史风貌建筑修缮改造防火设计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三)积极征集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发布《 (略) 建设局关于征集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的通知》,向社会广泛征集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其所设计、生产的构配件等建材产 (略) 历史街区、风貌街道、传统街巷、村庄、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修缮。

  (四)公布第一批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名单。在征集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的基础上,发布《 (略) 建设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名单的通知》,向全社会公布第一批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名单,同时还将继续开展征集工作, (略) 古建修缮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五)培育传统建筑修缮工匠。按照《 (略) 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和传统建筑修缮工匠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略) 级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4人、省级传统建筑修缮工匠7人。

  (六)强化农村建筑风貌管控。各 (略) 住建厅要求印发各区农房建筑立面管控图集,图集突出闽南建筑特色,兼顾乡土风貌和地域特点,强化农村建筑风貌管控。

  (七)抓好历史文化保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根据历史保护工程特点,重点加强对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督改,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参照《鼓浪屿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强化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加强现场工人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的线上、线下培训,严格落实岗前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做好建设项目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专此函。

  领导署名:周兴寿

  联 系 人:郭军

  联系电话:*

   (略) 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

市民政局:

  贵 (略) 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14号建议《关于保留老地名留下游子回乡路的相关建议》,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略) 政府、 (略) 政府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部署,我市相继出台了《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实施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2 〕2 号)《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108号)等文件,对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略) 历史风貌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工作分工,该建议主要是城镇化和旧城改造中的老地名保护问题,没有直接涉及我局的工作,间接涉及的事项有历史风貌建筑、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修缮施工管理等。

  二、措施与成效

  (一)积极开展古建修缮等相关课题研究。推动古建修缮等相关技术储备工作。2015年起,《 (略) 营平片区旧城保护更新策略研究》、《 (略) 乡村风貌整治技术研究》、《历史风貌建筑建设管理研究》等科技项目*续在我局立项,并均已结题。

  (二)组 (略) 历史风貌建筑防火技术标准。 (略) 政府统一部署,配合对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进行现状调研、开展典型试点;在此基础上,委托中国建 (略) 完成了《 (略) 历史风貌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的编制, (略) 消防救援支队、鼓浪屿管委会发布实施;该《导则》践行文物保护“最小干预”原则,在国内首次提出“历史风貌建筑防火设计目的为有效提升消防安全水平”、首次明确“历史风貌建筑现行功能不同,防火要求不同”,填补了国内现行标准不适应历史风貌建筑防火设计的空缺, (略) 历史风貌建筑修缮改造防火设计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三)积极征集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发布《 (略) 建设局关于征集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的通知》,向社会广泛征集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其所设计、生产的构配件等建材产 (略) 历史街区、风貌街道、传统街巷、村庄、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修缮。

  (四)公布第一批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名单。在征集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的基础上,发布《 (略) 建设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名单的通知》,向全社会公布第一批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名单,同时还将继续开展征集工作, (略) 古建修缮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五)培育传统建筑修缮工匠。按照《 (略) 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和传统建筑修缮工匠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略) 级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4人、省级传统建筑修缮工匠7人。

  (六)强化农村建筑风貌管控。各 (略) 住建厅要求印发各区农房建筑立面管控图集,图集突出闽南建筑特色,兼顾乡土风貌和地域特点,强化农村建筑风貌管控。

  (七)抓好历史文化保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根据历史保护工程特点,重点加强对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督改,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参照《鼓浪屿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强化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加强现场工人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的线上、线下培训,严格落实岗前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做好建设项目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专此函。

  领导署名:周兴寿

  联 系 人:郭军

  联系电话:*

   (略) 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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