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安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依安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依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纳入管理的行政单位63户、事业单位118户,共计181户,资产账面总额1,260,236.31万元,负债账面总额81,906.12万元,净资产账面总额1,178,33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账面总额119,188.20万元,占资产账面总额的9.46%;固定资产账面总额90,707.05万元,占资产账面总额的7.20%;无形资产账面总额1,671.89万元,占资产账面总额的0.13%;在建工程账面总额90,701.3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77%;公共基础设施1,038,838.93万元,占资产账面总额的82.43%,长期投资账面总额1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1%。
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全县新增固定资产27,897.74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新增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9,948.64万元,占比71.51%;新增通用设备3,709.35万元,占比12.22%;新增专用设备3,553.73万元,占比12.74%;配置文物和陈列品288.53万元,占1.03%;新增图书档案184.19万元,占比0.66%;新增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13.30万元,占比1.84%。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固定资产24,233.92万元,占比86.87%;调拨2,949.35万元,占比10.57%;接受捐赠0.90万元,其他方式新增713.57万元,占比2.56%。
(二)资产使用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资产总计159,801.36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100%,其中自用159,263.37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99.66%;闲置85.82万元,账面固定资产总额0.05%;待报废处置452.17万元,账面固定资产总额0.28%。无形资产总计2,388.90万元;其中自用2,388.90万元,账面固定资产总额100%。
(三)在建工程情况。2021年8月,按照《省财政厅 (略) 行政事业单位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通知》(黑财资〔2021〕75号)文件要求,我县顺利完成在建工程转固的工程项目23个,涉及5个部门,15个单位,在建工程转固账面价值2,322.55万元, (略) 厅核查。
(四)资产处置情况。资产处置总额合计713.62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流动资产合计0万元,占比0.00%,固定资产合计712.07万元,占比99.78%;无形资产1.55万元,占0.22%。从处置形式上分析,转让103.69万元,占14.53%;无偿调拨(划转)402.46万元,占56.40%;报废报损207.46万元,占29.07%。其中:2021年,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3家单位公务用车8台,2家事业单位供暖设备,4家单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木材,共19489株;2家单位国有土地发包,共6874.85亩。
(五)资产收益情况。车辆处置成交额18.67万元;供暖设备成交额11.8万元,木材处置成交额252.52万元,土地发包成交额1,780.89万元,共处置收益2,063.88万元;上述处置收益金额应缴尽缴入县级国库。
(六)省委巡视发现问题。2021年,未按政策规定出租国有资产房屋及构筑物,出租面积10647.94平方米,金额94.94万元,涉及8家事业单位。土地发包51787.43亩,金额1,660.09万元,涉及31家行政事业单位,出租资金已上缴国库。
三、资产管理主要措施
(一)强化资产管理。重新修订完善《依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构建县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益主体明确、产权关系清晰、资产管理、资产配置、处置规范、资产保值增值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总体目标,以及工作措施。
(二)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在处置国有资产时,严把原始凭证、程序、政策规定、现场勘查等主要关键环节,依法规范处置国有资产。
(三)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克服人员少、资产采集及技术难等诸多困难,采取诸多办法,保证信息平台规范运作,正常进行。
四、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国有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在此项工作上,花费精力不多,深入研究不够,导致资产管理责任不清;再加上国家资产管理宏观政策较多,对于县级层面具体管理规定不够细,制度缺乏,致使资产管理存在盲区漏洞。
(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 (略) 、财政部、国资委制定的法规明确规定,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在资产盘盈、盘亏、出租、出借、出让、报废、划转、调拨处置资产时,都要履行相应法律手续。但实际上,一些单位还存在不遵守程序,不按规章办事情况,致使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三)国有资产难入账。有的工程项目建成时间较长,由于不重视原始凭证,现在查找无从下手。有的因为各种原因,工程项目没有验收,迟迟不能入账。有的工程因拖欠工程款,工程已投入使用,没有决算,也没入账。这些资产游离在账外,管理难度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接下来工作中,针对预算单位“重分配,轻管理”、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有的放矢,逐步规范,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会计继续教育,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督促财务人员自觉学提高和重视,保证资产动态信息完整、准确、科学。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结合会计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
今后,县政府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进一步做好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依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纳入管理的行政单位63户、事业单位118户,共计181户,资产账面总额1,260,236.31万元,负债账面总额81,906.12万元,净资产账面总额1,178,33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账面总额119,188.20万元,占资产账面总额的9.46%;固定资产账面总额90,707.05万元,占资产账面总额的7.20%;无形资产账面总额1,671.89万元,占资产账面总额的0.13%;在建工程账面总额90,701.3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77%;公共基础设施1,038,838.93万元,占资产账面总额的82.43%,长期投资账面总额1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1%。
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全县新增固定资产27,897.74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新增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9,948.64万元,占比71.51%;新增通用设备3,709.35万元,占比12.22%;新增专用设备3,553.73万元,占比12.74%;配置文物和陈列品288.53万元,占1.03%;新增图书档案184.19万元,占比0.66%;新增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13.30万元,占比1.84%。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固定资产24,233.92万元,占比86.87%;调拨2,949.35万元,占比10.57%;接受捐赠0.90万元,其他方式新增713.57万元,占比2.56%。
(二)资产使用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资产总计159,801.36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100%,其中自用159,263.37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99.66%;闲置85.82万元,账面固定资产总额0.05%;待报废处置452.17万元,账面固定资产总额0.28%。无形资产总计2,388.90万元;其中自用2,388.90万元,账面固定资产总额100%。
(三)在建工程情况。2021年8月,按照《省财政厅 (略) 行政事业单位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通知》(黑财资〔2021〕75号)文件要求,我县顺利完成在建工程转固的工程项目23个,涉及5个部门,15个单位,在建工程转固账面价值2,322.55万元, (略) 厅核查。
(四)资产处置情况。资产处置总额合计713.62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流动资产合计0万元,占比0.00%,固定资产合计712.07万元,占比99.78%;无形资产1.55万元,占0.22%。从处置形式上分析,转让103.69万元,占14.53%;无偿调拨(划转)402.46万元,占56.40%;报废报损207.46万元,占29.07%。其中:2021年,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3家单位公务用车8台,2家事业单位供暖设备,4家单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木材,共19489株;2家单位国有土地发包,共6874.85亩。
(五)资产收益情况。车辆处置成交额18.67万元;供暖设备成交额11.8万元,木材处置成交额252.52万元,土地发包成交额1,780.89万元,共处置收益2,063.88万元;上述处置收益金额应缴尽缴入县级国库。
(六)省委巡视发现问题。2021年,未按政策规定出租国有资产房屋及构筑物,出租面积10647.94平方米,金额94.94万元,涉及8家事业单位。土地发包51787.43亩,金额1,660.09万元,涉及31家行政事业单位,出租资金已上缴国库。
三、资产管理主要措施
(一)强化资产管理。重新修订完善《依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构建县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益主体明确、产权关系清晰、资产管理、资产配置、处置规范、资产保值增值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总体目标,以及工作措施。
(二)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在处置国有资产时,严把原始凭证、程序、政策规定、现场勘查等主要关键环节,依法规范处置国有资产。
(三)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克服人员少、资产采集及技术难等诸多困难,采取诸多办法,保证信息平台规范运作,正常进行。
四、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国有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在此项工作上,花费精力不多,深入研究不够,导致资产管理责任不清;再加上国家资产管理宏观政策较多,对于县级层面具体管理规定不够细,制度缺乏,致使资产管理存在盲区漏洞。
(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 (略) 、财政部、国资委制定的法规明确规定,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在资产盘盈、盘亏、出租、出借、出让、报废、划转、调拨处置资产时,都要履行相应法律手续。但实际上,一些单位还存在不遵守程序,不按规章办事情况,致使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三)国有资产难入账。有的工程项目建成时间较长,由于不重视原始凭证,现在查找无从下手。有的因为各种原因,工程项目没有验收,迟迟不能入账。有的工程因拖欠工程款,工程已投入使用,没有决算,也没入账。这些资产游离在账外,管理难度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接下来工作中,针对预算单位“重分配,轻管理”、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有的放矢,逐步规范,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会计继续教育,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督促财务人员自觉学提高和重视,保证资产动态信息完整、准确、科学。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结合会计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
今后,县政府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进一步做好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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