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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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2022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防洪治理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县(区)/乡(街道)玛河流域

第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新疆兵 (略) (集团)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和堤防工程,河道清淤工程以及新(改)水工建筑物工程等。治理河段分8段布置,从上游到下游依次为肯斯瓦特至红山嘴渠首段、石河子南热电河段、8千米过河涵洞至蘑大引洪渠段、蘑大引洪渠至夹河子水库河段、夹河子水库溢洪道至额榆线河段、147团河段、121团河段、136团河段。

项目总投资2847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7万元。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2)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文明施工与作业。

(3)施工场地定期清扫洒水,土方和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

(4)水泥及粉料密闭运输、存放,粉料通入粉仓内贮存。拌合系统配备布袋除尘设备,对上料、拌合等工序粉尘进行处理。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随意排放。。

(2)生活污水设置玻璃钢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就近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随意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禁止随意排放。

(2)工程弃渣,日产日清,及时运送至弃渣场。

(3)废油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划定施工区域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严禁破坏植被,禁止狩猎;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工区进行恢复,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生植被:在施工场地结束施工后进行场地平整,选用当地适宜物种进行生态恢复。

野生动物: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期,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在施工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水生生态:施工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严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入沿线水体,弃渣场应配置防护设施,远离水体。

其他:弃渣场区在施工前应保存好表土,设置拦渣墙拦挡的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熟化土,对渣体平整后进行撒播草籽。

施工期划定施工区域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知识宣传。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2022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防洪治理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县(区)/乡(街道)玛河流域

第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新疆兵 (略) (集团)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和堤防工程,河道清淤工程以及新(改)水工建筑物工程等。治理河段分8段布置,从上游到下游依次为肯斯瓦特至红山嘴渠首段、石河子南热电河段、8千米过河涵洞至蘑大引洪渠段、蘑大引洪渠至夹河子水库河段、夹河子水库溢洪道至额榆线河段、147团河段、121团河段、136团河段。

项目总投资2847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7万元。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2)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文明施工与作业。

(3)施工场地定期清扫洒水,土方和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

(4)水泥及粉料密闭运输、存放,粉料通入粉仓内贮存。拌合系统配备布袋除尘设备,对上料、拌合等工序粉尘进行处理。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随意排放。。

(2)生活污水设置玻璃钢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就近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随意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禁止随意排放。

(2)工程弃渣,日产日清,及时运送至弃渣场。

(3)废油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划定施工区域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严禁破坏植被,禁止狩猎;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工区进行恢复,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生植被:在施工场地结束施工后进行场地平整,选用当地适宜物种进行生态恢复。

野生动物: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期,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在施工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水生生态:施工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严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入沿线水体,弃渣场应配置防护设施,远离水体。

其他:弃渣场区在施工前应保存好表土,设置拦渣墙拦挡的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熟化土,对渣体平整后进行撒播草籽。

施工期划定施工区域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知识宣传。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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