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产业开发区2022年自行监测下半年结果公示
保靖产业开发区2022年自行监测下半年结果公示
根据《保靖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略) 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园区环境自行监测的要求,保靖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 (略) 于2022年12月对开发区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环境要素进行了监测,各环境要素监测结果如下:
一、环境空气
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城东工业组团设3个点位,监测因子为NOx、TSP、氟化物、NH3、硫酸雾。监测结果表明,NOx、TSP、氟化物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NH3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二、地表水
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在酉水设2个断面,白沙溪设1个断面,泗溪河设1个断面,监测因子为pH、CODcr、BOD5、NH3-N、石油类、硫化物、铜、砷、汞、六价铬、锰和总铬。监测结果表明酉水、泗溪河、白沙溪各个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
本次声环境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3个点位,城东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监测因子为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结果表明管委会及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其他工业仓储区域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根据《保靖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略) 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园区环境自行监测的要求,保靖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 (略) 于2022年12月对开发区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环境要素进行了监测,各环境要素监测结果如下:
一、环境空气
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城东工业组团设3个点位,监测因子为NOx、TSP、氟化物、NH3、硫酸雾。监测结果表明,NOx、TSP、氟化物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NH3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二、地表水
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在酉水设2个断面,白沙溪设1个断面,泗溪河设1个断面,监测因子为pH、CODcr、BOD5、NH3-N、石油类、硫化物、铜、砷、汞、六价铬、锰和总铬。监测结果表明酉水、泗溪河、白沙溪各个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
本次声环境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3个点位,城东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监测因子为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结果表明管委会及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其他工业仓储区域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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