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天台嘉业医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过滤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拟对天台嘉业医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过滤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3]8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 (略) 年产1000套过滤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000套过滤设备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大道36号
三、建设单位:天台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年产1000套过滤设备。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抛光废气排放口 (DA001) | 颗粒物 |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焊接废气 | 颗粒物 | 经焊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标准 | |
水环境 | 生活污水(DW001) | CODCr NH3-N | 化粪池预处理后废水纳管进入平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TP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氨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清洗废水 | CODCr 、SS、石油类 | 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 - | |
声环境 | 设备运行噪声 | 等效A声级 | 墙体隔声、基础减震、风机消声处理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1)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焊渣、沉渣、集尘灰外售综合利用; (2)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金属屑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4)危废暂存库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规模能够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至少1年的厂区暂存要求,危废暂存库应设立标志,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出库记录,危废废物进行分类存放,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危险废物转移需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5)一般固废暂存库建设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2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2月15日
天行审环建示[2023]8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 (略) 年产1000套过滤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000套过滤设备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大道36号
三、建设单位:天台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年产1000套过滤设备。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抛光废气排放口 (DA001) | 颗粒物 |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焊接废气 | 颗粒物 | 经焊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标准 | |
水环境 | 生活污水(DW001) | CODCr NH3-N | 化粪池预处理后废水纳管进入平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TP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氨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清洗废水 | CODCr 、SS、石油类 | 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 - | |
声环境 | 设备运行噪声 | 等效A声级 | 墙体隔声、基础减震、风机消声处理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1)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焊渣、沉渣、集尘灰外售综合利用; (2)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金属屑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4)危废暂存库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规模能够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至少1年的厂区暂存要求,危废暂存库应设立标志,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出库记录,危废废物进行分类存放,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危险废物转移需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5)一般固废暂存库建设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2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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