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3年2月14日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LNG气化站技改工程环-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lng气化站技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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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3年2月14日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LNG气化站技改工程环-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lng气化站技改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云南曲靖钢铁 (略) lng气化站技改工程

建设地点

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产业园

建设单位

云南曲靖钢铁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 (略)

项目概况

凤钢公司现有的lng储配站(一期)位于公司炼钢厂区西北面,主要为炼钢和轧钢生产线提供燃料,该项目于2017年6月委托重庆浩力 (略) 编制了《云南曲靖钢铁 (略) lng储配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 (略)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查意见(宣环审〔2017〕064号),2017年9月开工建设,原环评提出建设3个100m3lng储罐,实际只建设了2个100m3lng储罐及配套设施,小时供气量为1.2万m3,于2018年1月投入使用,2018年7月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略) 要新建2条轧钢生产线,现有的lng气化站储量及供气能力无法满足后期使用需求,为保障云南曲靖钢铁 (略) 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在已建气化站的基础上,在现有lng储配站预留场地内增加4个150m3lng储罐,扩建部分小时供气量为3.2万m3,满足公司生产用气需求。本项目于2021年4月22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主要建设内容:在已建气化站的基础上,对lng气化站进行技改,增加lng储罐、储罐增压器、卸车增压器、lng气化器、eag复热器、bog复热器、调压计量加臭撬、水浴式加热器等国内先进工艺设备,并完善基础工程及环保、安全等相关配套设施,技改完成后小时供气能力将达到4.4万m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部第16号令),项目属名录中“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49危险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现有的lng储配站预留场地上建设,主要包括生产区及相应的配套生产辅助设施。生产区即储存气化区,设置lng储罐、空温式气化器、卸车增压器、储罐增压器、调压计量加臭设备等主要的工艺设备。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消防组成,由于现有工程有较完善的公用设施,部分公用和消防设施可依托现有。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约为20人,施工场地不设临时生活区,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住,用水量按每人25l/d,则施工期用水量为0.5m3/d,生活污水量按0.8的产污系数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m3/d,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炼钢厂区内所在的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置,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由于施工场内不设混凝土拌和,使用商品混凝土及预制砂浆,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工具清洗废水等。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施工过程中设备、工具清洗等产生的废水量小,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施工现场建设有1个施工废水沉砂池(容积3m3),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场地平整、辅助用房建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粉尘,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污染因子为颗粒物(tsp),扬尘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借助风力在施工现场引起空气环境tsp指标升高。类比同类工程,浓度较高的施工阶段是场地平整过程中的土料装卸过程(约20mg/m3~50mg/m3);在风速为2.2m/s 时,类比结果表明建筑施工扬尘严重,工地内 tsp浓度相当于大气环境标准的1.4-2.5倍,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达下风向的150m处,施工及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对路边30m范围以内影响较大,路边tsp浓度可达10 mg/m3以上。施工中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均是动力燃料柴油和汽油燃烧后所产生,为影响空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主要成份是烯烃类、co 和nox,属无组织间隙性排放。为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扬尘和废气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加强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将环保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程序,并应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和建设部环发(2001)56号“并于 (略) 扬尘污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施工期中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的相关条款执行。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堆料场设置规范且地坪硬化处理以减少砂石料的流失,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降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运输车辆应完好,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运输车辆卸完贷后应清洗车厢。施工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需要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料物排放。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施工粉尘污染环境的时间与程度都是有限的,其中适时洒水降尘可使粉尘量减少80%,因此洒水是最主要的治理措施。

三、噪声 施工期间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的噪声,土建和结构施工阶段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振捣机等产生的噪声,源强85~90db(a)。装修和设备安装阶段主要是电锯、电钻、切割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75~95db(a),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环评建议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因设备部件松动而加大设备工作声级。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针对本项目在此对施工期噪声控制提出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施工噪声源强;对施工厂界采取临时拦挡措施隔声降噪;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厂界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的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辅助用房建设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减震材料产量约为1.2t,部分能回收利用,余下部分能利用的按当地相关部门规定,运到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建设方提供,施工期间人员约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日0.2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kg/d, (略) 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置,再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经建设方提供,现有lng储配站东北面区域需要进行场地平整,同时修建值班室和消防水池等,约产生土石方16287m3, (略) 炼钢厂区南面的新厂区内,对凹地进行填平,可全部回用于场地填平,不会产生废弃土石方。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储配站内的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凤凰钢铁炼钢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置。根据建设方提出,目前厂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站接纳处置的生活污水量约81.39m3/d,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cass+过滤+消毒”工艺,处理站规模为300m3/d,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为0.86m3/d,合计生活污水量为82.25m3/d,处理站的规模完全能满足本项目和现有炼钢厂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新厂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置可行。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略) 炼钢厂区内建设,目前厂区内已建设了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在厂区西南面大门口地势较低位置已建设了1个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南面建设了1座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完全能满足本项目厂区及炼钢厂区内产生的初期雨水量,本项目雨水收集系统依托现有可行。 (略) 炼钢厂区内建设了1座300m3的事故应急池,可接纳本项目消防事故下的消防废水。事故水池日常保持空置状态,防止废水非正常情况出现外排。若本项目出现事故时,事故应急池无法满足储存消防废水,致使消防废水直接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需及时查清事故情况,并及时将进入雨水收集的事故废水抽取到棒材浊循环水系统沉淀和隔油处置后回用于浊循环补充水,避免事故废水排出厂区外影响周边水体。

二、废气 本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卸车、检修废气和调压排放废气,其中检修废气排放废气正常情况下发生频次较低,储罐区泄漏废气经收集后经现有放散区排空管排放。本行业暂无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根据前述计算得知,项目天然气与恶臭废气经放散及场区空气稀释及绿化等衰减后,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房外监控点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场界周边无较近敏感目标分布,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评价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气处理措施合理可行。根据核算,在采取相关措施后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经核实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关心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场地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良好,在保证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下,本项目有组织因子排放浓度满足排放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大气环境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调压器、汽化器、运输车辆和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均为间歇式运行,其噪声源强约为75-93db(a)。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采取经过减震、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衰减后,传播至厂界东、南、西、北处的贡献值昼夜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根据对项目现场的踏勘,最近的敏感点均在50m外,厂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敏感目标无影响。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降低项目运行时噪声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安装振幅度小的防振设施;对泵类及电机出、入口弯头安装在同一个混凝土惯性基座上,进行消声和减振,主体设备基础减振、厂房进行隔声;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噪声。据现场踏勘,厂区周围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但为了满足环保要求和保护本厂职工、员工,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综上,本项目采取相应的降噪、减震等措施后能达标排放,运行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定员18人,经核实,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在厂区内工作时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量按0.25kg/(人?天)计,年工作日按365天计算,该部分员工在厂区内工作时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4t/a,与凤钢公司现有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处置。经建设方提供,每二年需对天然气管道进行清管一次,清管产生的废渣的主要成分是氧化铁粉末(铁锈),则项目每年产生清管废渣约0.1kg/a,和废钢一起进入炼钢系统。本项目lng储罐二年清洗一次,每次清理产生的清理残液约0.25t,按每年计为0.125t/a,属于危险废物 hw09(900-007-09),采用密闭塑料桶储存,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再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五、土壤、地下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项目地下水和土壤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主要从事天然气存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项目为报告表类,为ⅳ类项目,因此无需进行地下水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表 a.1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表,列入ⅳ类,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经识别,本项目没有危险废物贮存,主要污染途径为非正常工况下消防废水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本项目厂区(含储罐区)按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可防止非正常情况下消防废水下渗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加强对事故水池的巡检,尽量避免池体的破裂,而导致废水下渗。若发现池体破裂导致废水下渗,及时对池体进行修补。项目运营期成立环保科室,专人负责各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各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营运,避免非正常排放。

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规定,项目位于宣威经济开发区 (略) 厂区内,在现有lng储配站预留场地上建设,建设符合《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总体规划,符合《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环保要求,与《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不冲突。经核实,项目厂界周边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关心点。经调查核实,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选址合理,与周围环境相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属于可行技术,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经风险分析预测,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中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及设计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云南曲靖钢铁 (略) lng气化站技改工程

建设地点

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产业园

建设单位

云南曲靖钢铁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 (略)

项目概况

凤钢公司现有的lng储配站(一期)位于公司炼钢厂区西北面,主要为炼钢和轧钢生产线提供燃料,该项目于2017年6月委托重庆浩力 (略) 编制了《云南曲靖钢铁 (略) lng储配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 (略)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查意见(宣环审〔2017〕064号),2017年9月开工建设,原环评提出建设3个100m3lng储罐,实际只建设了2个100m3lng储罐及配套设施,小时供气量为1.2万m3,于2018年1月投入使用,2018年7月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略) 要新建2条轧钢生产线,现有的lng气化站储量及供气能力无法满足后期使用需求,为保障云南曲靖钢铁 (略) 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在已建气化站的基础上,在现有lng储配站预留场地内增加4个150m3lng储罐,扩建部分小时供气量为3.2万m3,满足公司生产用气需求。本项目于2021年4月22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主要建设内容:在已建气化站的基础上,对lng气化站进行技改,增加lng储罐、储罐增压器、卸车增压器、lng气化器、eag复热器、bog复热器、调压计量加臭撬、水浴式加热器等国内先进工艺设备,并完善基础工程及环保、安全等相关配套设施,技改完成后小时供气能力将达到4.4万m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部第16号令),项目属名录中“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49危险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现有的lng储配站预留场地上建设,主要包括生产区及相应的配套生产辅助设施。生产区即储存气化区,设置lng储罐、空温式气化器、卸车增压器、储罐增压器、调压计量加臭设备等主要的工艺设备。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消防组成,由于现有工程有较完善的公用设施,部分公用和消防设施可依托现有。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约为20人,施工场地不设临时生活区,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住,用水量按每人25l/d,则施工期用水量为0.5m3/d,生活污水量按0.8的产污系数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m3/d,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炼钢厂区内所在的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置,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由于施工场内不设混凝土拌和,使用商品混凝土及预制砂浆,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工具清洗废水等。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施工过程中设备、工具清洗等产生的废水量小,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施工现场建设有1个施工废水沉砂池(容积3m3),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场地平整、辅助用房建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粉尘,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污染因子为颗粒物(tsp),扬尘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借助风力在施工现场引起空气环境tsp指标升高。类比同类工程,浓度较高的施工阶段是场地平整过程中的土料装卸过程(约20mg/m3~50mg/m3);在风速为2.2m/s 时,类比结果表明建筑施工扬尘严重,工地内 tsp浓度相当于大气环境标准的1.4-2.5倍,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达下风向的150m处,施工及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对路边30m范围以内影响较大,路边tsp浓度可达10 mg/m3以上。施工中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均是动力燃料柴油和汽油燃烧后所产生,为影响空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主要成份是烯烃类、co 和nox,属无组织间隙性排放。为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扬尘和废气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加强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将环保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程序,并应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和建设部环发(2001)56号“并于 (略) 扬尘污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施工期中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的相关条款执行。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堆料场设置规范且地坪硬化处理以减少砂石料的流失,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降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运输车辆应完好,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运输车辆卸完贷后应清洗车厢。施工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需要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料物排放。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施工粉尘污染环境的时间与程度都是有限的,其中适时洒水降尘可使粉尘量减少80%,因此洒水是最主要的治理措施。

三、噪声 施工期间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的噪声,土建和结构施工阶段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振捣机等产生的噪声,源强85~90db(a)。装修和设备安装阶段主要是电锯、电钻、切割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75~95db(a),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环评建议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因设备部件松动而加大设备工作声级。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针对本项目在此对施工期噪声控制提出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施工噪声源强;对施工厂界采取临时拦挡措施隔声降噪;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厂界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的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辅助用房建设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减震材料产量约为1.2t,部分能回收利用,余下部分能利用的按当地相关部门规定,运到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建设方提供,施工期间人员约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日0.2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kg/d, (略) 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置,再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经建设方提供,现有lng储配站东北面区域需要进行场地平整,同时修建值班室和消防水池等,约产生土石方16287m3, (略) 炼钢厂区南面的新厂区内,对凹地进行填平,可全部回用于场地填平,不会产生废弃土石方。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储配站内的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凤凰钢铁炼钢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置。根据建设方提出,目前厂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站接纳处置的生活污水量约81.39m3/d,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cass+过滤+消毒”工艺,处理站规模为300m3/d,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为0.86m3/d,合计生活污水量为82.25m3/d,处理站的规模完全能满足本项目和现有炼钢厂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新厂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置可行。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略) 炼钢厂区内建设,目前厂区内已建设了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在厂区西南面大门口地势较低位置已建设了1个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南面建设了1座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完全能满足本项目厂区及炼钢厂区内产生的初期雨水量,本项目雨水收集系统依托现有可行。 (略) 炼钢厂区内建设了1座300m3的事故应急池,可接纳本项目消防事故下的消防废水。事故水池日常保持空置状态,防止废水非正常情况出现外排。若本项目出现事故时,事故应急池无法满足储存消防废水,致使消防废水直接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需及时查清事故情况,并及时将进入雨水收集的事故废水抽取到棒材浊循环水系统沉淀和隔油处置后回用于浊循环补充水,避免事故废水排出厂区外影响周边水体。

二、废气 本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卸车、检修废气和调压排放废气,其中检修废气排放废气正常情况下发生频次较低,储罐区泄漏废气经收集后经现有放散区排空管排放。本行业暂无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根据前述计算得知,项目天然气与恶臭废气经放散及场区空气稀释及绿化等衰减后,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房外监控点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场界周边无较近敏感目标分布,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评价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气处理措施合理可行。根据核算,在采取相关措施后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经核实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关心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场地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良好,在保证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下,本项目有组织因子排放浓度满足排放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大气环境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调压器、汽化器、运输车辆和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均为间歇式运行,其噪声源强约为75-93db(a)。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采取经过减震、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衰减后,传播至厂界东、南、西、北处的贡献值昼夜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根据对项目现场的踏勘,最近的敏感点均在50m外,厂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敏感目标无影响。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降低项目运行时噪声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安装振幅度小的防振设施;对泵类及电机出、入口弯头安装在同一个混凝土惯性基座上,进行消声和减振,主体设备基础减振、厂房进行隔声;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噪声。据现场踏勘,厂区周围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但为了满足环保要求和保护本厂职工、员工,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综上,本项目采取相应的降噪、减震等措施后能达标排放,运行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定员18人,经核实,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在厂区内工作时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量按0.25kg/(人?天)计,年工作日按365天计算,该部分员工在厂区内工作时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4t/a,与凤钢公司现有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处置。经建设方提供,每二年需对天然气管道进行清管一次,清管产生的废渣的主要成分是氧化铁粉末(铁锈),则项目每年产生清管废渣约0.1kg/a,和废钢一起进入炼钢系统。本项目lng储罐二年清洗一次,每次清理产生的清理残液约0.25t,按每年计为0.125t/a,属于危险废物 hw09(900-007-09),采用密闭塑料桶储存,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再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五、土壤、地下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项目地下水和土壤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主要从事天然气存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项目为报告表类,为ⅳ类项目,因此无需进行地下水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表 a.1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表,列入ⅳ类,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经识别,本项目没有危险废物贮存,主要污染途径为非正常工况下消防废水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本项目厂区(含储罐区)按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可防止非正常情况下消防废水下渗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加强对事故水池的巡检,尽量避免池体的破裂,而导致废水下渗。若发现池体破裂导致废水下渗,及时对池体进行修补。项目运营期成立环保科室,专人负责各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各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营运,避免非正常排放。

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规定,项目位于宣威经济开发区 (略) 厂区内,在现有lng储配站预留场地上建设,建设符合《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总体规划,符合《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环保要求,与《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不冲突。经核实,项目厂界周边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关心点。经调查核实,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选址合理,与周围环境相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属于可行技术,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经风险分析预测,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中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及设计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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