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630万m3/年输卤管道及回输400万m3/年淡盐水管道技改工程井研段输卤管道整改项目穿越拱桥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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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630万m3/年输卤管道及回输400万m3/年淡盐水管道技改工程井研段输卤管道整改项目穿越拱桥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 (略) (略) 630万m3/年输卤管道及回输400万m3/年淡盐水管道技改工程井研段输卤管道整改项目穿越拱桥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及相应报告资料收悉(以下简称《报告》)。我局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评价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提交了《报告》报批稿。经专家组再次审阅,出具了《 (略) (略) 630万m3/年输卤管道及回输400万m3/年淡盐水管道技改工程井研段输卤管道整改项目穿越拱桥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技术评审意见》(详见附件),并呈报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略) 630万m3/年输卤管道及回输400万m3/年淡盐水管道技改工程井研段输卤管道整改项目新建管道在王村镇小桥子村1组穿越拱桥沟。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改项目在井研县境内从马踏镇八一村(福川公司中心泵房)至王村镇小桥村彭家坝共约10公里长的原DN500 RTP管道旁,埋地架设一根DN500 GRE玻钢管(个别特殊地段使用钢管),与五通桥区境内已架设好的DN500输卤管道连通,以使DN500输卤管道全线实现输卤能力780m3/小时(630万m3/年)。

二、原则同意按《报告》中的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实施。本次技改工程管道下穿拱桥沟工程等级为小型,同意设计洪水重现期为2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为24.9m3/s。

三、基本同意《报告》对拱桥沟评价河段设计洪水分析方法和成果、冲刷计算方法及成果,以及项目对拱桥沟评价河段洪水影响分析的主要结论。

四、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和《报告》提出了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请项目相关单位予以重视并严格落实到位。

五、项目业主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六、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将施工组织安排报送县水务局备案,施工组织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施工期防汛、安全、环保措施以及施工开挖料的处置方案等。

七、工程建设期间,项目业主必须承担占用范围内的防洪义务,接受县水务局的日常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八、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 (略) (略) 630万m3/年输卤管道及回输400万m3/年淡盐水管道技改工程井研段输卤管道整改项目穿越拱桥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技术评审意见

附件技术评审意见.pdf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 (略) (略) 630万m3/年输卤管道及回输400万m3/年淡盐水管道技改工程井研段输卤管道整改项目穿越拱桥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及相应报告资料收悉(以下简称《报告》)。我局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评价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提交了《报告》报批稿。经专家组再次审阅,出具了《 (略) (略) 630万m3/年输卤管道及回输400万m3/年淡盐水管道技改工程井研段输卤管道整改项目穿越拱桥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技术评审意见》(详见附件),并呈报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略) 630万m3/年输卤管道及回输400万m3/年淡盐水管道技改工程井研段输卤管道整改项目新建管道在王村镇小桥子村1组穿越拱桥沟。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改项目在井研县境内从马踏镇八一村(福川公司中心泵房)至王村镇小桥村彭家坝共约10公里长的原DN500 RTP管道旁,埋地架设一根DN500 GRE玻钢管(个别特殊地段使用钢管),与五通桥区境内已架设好的DN500输卤管道连通,以使DN500输卤管道全线实现输卤能力780m3/小时(630万m3/年)。

二、原则同意按《报告》中的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实施。本次技改工程管道下穿拱桥沟工程等级为小型,同意设计洪水重现期为2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为24.9m3/s。

三、基本同意《报告》对拱桥沟评价河段设计洪水分析方法和成果、冲刷计算方法及成果,以及项目对拱桥沟评价河段洪水影响分析的主要结论。

四、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和《报告》提出了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请项目相关单位予以重视并严格落实到位。

五、项目业主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六、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将施工组织安排报送县水务局备案,施工组织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施工期防汛、安全、环保措施以及施工开挖料的处置方案等。

七、工程建设期间,项目业主必须承担占用范围内的防洪义务,接受县水务局的日常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八、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 (略) (略) 630万m3/年输卤管道及回输400万m3/年淡盐水管道技改工程井研段输卤管道整改项目穿越拱桥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技术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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