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
2、规划范围:规划面积24.434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南至迎宾大道,东至沈海高速,西至响坎河、金海路,北至灌河、灌江路。
3、产业规划:在现有产业基础上,结合国家战略导向和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趋势,全面提升新型建材、再生纸制品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六大主导产业发展能级,重点布局发展领域,培育若干特色先导产业。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根据《响水县2021年环境质量公报》,大气环境因子SO2、NO2、CO、O3、PM2.5和PM1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根据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其中各监测点位氨、硫化氢、氯化氢、氟化物、*酮、*醇、硫酸雾、苯、二*苯、TVOC、SO2、NO2和*醇满足相关标准控制要求。
2、地表水环境:各监测点位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的水质标准要求。灌河和响坎河都达到Ⅲ类水标准,宣圩河、新小黄河、老小黄河和大寨河都达到Ⅳ类水标准。
3、地下水环境:各点位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及以上。
4、声环境:开发区周边各监测点监测值均能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的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5、土壤环境:开发区周边各点位土壤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筛选值标准,底泥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要求。因此规划范围内土壤及底泥环境质量良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预测结果表明,规划近、远期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SO2、NO2、PM10叠加现状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及年均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其他因子叠加现状后短期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预测:开发区内工业废水接管排入今越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接 (略) 污水处理厂,预测结果表明,对受纳及关联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加强噪声源和敏感点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开发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影响预测:开发区排水将实行雨、污分流制,开发区布置了污水收集系统,因此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不易进入地下水系统,对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预测:开发区在对原辅材料、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做好开发区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土壤和地下水防渗措施完好,不会对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生态环境影响预测:通过优化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和生态补偿措施和恢复措施的落实,可以进一步补偿开发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8、环境风险影响预测:在开发区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开发区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四、规划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减缓措施
1、资源节约与碳减排
通过高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开发区资源节约与碳减排。
2、环境风险防范对策
通过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加强对进去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等手段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环境风险调控,同时不断优化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水平,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优化废水收集、综处理、排放系统;加强废水与吹,完善废水预处理、收集和排放体系,加强企业内部废水管理;开展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2)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优化能源结构,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入驻项目的条件;严控工业废气污染;提升废气监测预警能力。
(3)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源头污染控制,做好分区防渗,加强区域地下水污染监管措施,完善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防治管理,加强交通噪声防治与管理,控制社会噪声。
(5)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建设项目用地环境准入管理,提升土壤环境日常监管能力,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范能力建设,科学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加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
(6)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加强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化,规划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强化危险废物收集及处置管理,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一般工业固废应进行分类收集,提高资源化水平;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基本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响水开发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园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园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您留下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本规划环评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2。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及规划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63.com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ttp://**,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