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贯腾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工艺品生产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安徽贯腾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工艺品生产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贯腾新 (略) 水泥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水泥工艺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来安县独山镇磁王路68号 | ||
建设单位: | 安徽贯腾新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来安县独山镇磁王路68号,产品为各类水泥工艺品。来安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106-*-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工地施工现场扬尘,取、弃土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料废气。施工方要严格落实建筑扬尘“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物料输送废气、物料投料和搅拌废气、装卸扬尘以及砂料堆场起尘。场内筒仓区共设置3个水泥筒仓,物料输送产生的颗粒物分别进入3个覆膜滤料高效袋式除尘器(1#-3#)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3)达标排放;物料投料和搅拌工序设置在厂区场内搅拌区产生的颗粒物分别进入3个覆膜滤料高效袋式除尘器(4#-6#)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厂内料仓须全密闭,原辅材料装卸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抑制粉尘颗粒物排放量;砂石料堆场仓库须全密闭,仅设一个车辆进出口,须设置自动喷淋设施,在进行卸料、取料时开启水雾喷淋装置降低堆场扬尘产生量。项目筒仓、投料和搅拌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内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以及搅拌机、车辆、场地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通过“格栅+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处理工艺预处理,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抑尘用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GB/T18920-2020未设置标准限值的指标TP、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搅拌机、车辆、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产生的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用水,水质经处理后满足《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钢筋混凝土生产用水。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收尘规范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模具规范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须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汊河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略) 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贯腾新 (略) 水泥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水泥工艺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来安县独山镇磁王路68号 | ||
建设单位: | 安徽贯腾新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来安县独山镇磁王路68号,产品为各类水泥工艺品。来安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106-*-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工地施工现场扬尘,取、弃土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料废气。施工方要严格落实建筑扬尘“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物料输送废气、物料投料和搅拌废气、装卸扬尘以及砂料堆场起尘。场内筒仓区共设置3个水泥筒仓,物料输送产生的颗粒物分别进入3个覆膜滤料高效袋式除尘器(1#-3#)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3)达标排放;物料投料和搅拌工序设置在厂区场内搅拌区产生的颗粒物分别进入3个覆膜滤料高效袋式除尘器(4#-6#)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厂内料仓须全密闭,原辅材料装卸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抑制粉尘颗粒物排放量;砂石料堆场仓库须全密闭,仅设一个车辆进出口,须设置自动喷淋设施,在进行卸料、取料时开启水雾喷淋装置降低堆场扬尘产生量。项目筒仓、投料和搅拌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内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以及搅拌机、车辆、场地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通过“格栅+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处理工艺预处理,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抑尘用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GB/T18920-2020未设置标准限值的指标TP、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搅拌机、车辆、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产生的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用水,水质经处理后满足《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钢筋混凝土生产用水。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收尘规范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模具规范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须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汊河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略) 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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