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颍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安徽阜阳颍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特向公众发布安徽阜阳颍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次 (略) 自然资源厅核定颍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为基础,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颍州经济开发区共包括两片区三区块:
园区主片区(一个区块):西起滨湖路、东至太平湖路、北至滨河路、南至花园湖路,用地分属中心城区和三十里铺镇,规划面积624.5337公顷。
三塔集镇片区(两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277.7942公顷,北至小润河,东至栖凤路、胜华路,南至五社路、张寨路,西至南阳大道。区块二规划面积204.6721公顷,北至张湖路,东至栖凤路、南至徐寨路、西至南阳大道。用地均属三塔集镇,面积合计482.4663公顷。
规划园区总用地面积1107公顷。与已核定的安徽阜阳颍州经济开发区面积一致。
2、总体定位与主导产业
安徽阜阳颍州经济开发区将以阜阳主城区、三塔集镇政府驻地为依托,优化产业结构。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配套,以战略性产业为支点,建设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为主的产业主导型经济开发区。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组织单位名称:安徽阜阳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8-*
联系人:刘晓凤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q.com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蜀山区翡翠路福斯中心1102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规划环评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1)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规划环评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总体规划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公众意见表的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规划环评组织单位:安徽阜阳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15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特向公众发布安徽阜阳颍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次 (略) 自然资源厅核定颍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为基础,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颍州经济开发区共包括两片区三区块:
园区主片区(一个区块):西起滨湖路、东至太平湖路、北至滨河路、南至花园湖路,用地分属中心城区和三十里铺镇,规划面积624.5337公顷。
三塔集镇片区(两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277.7942公顷,北至小润河,东至栖凤路、胜华路,南至五社路、张寨路,西至南阳大道。区块二规划面积204.6721公顷,北至张湖路,东至栖凤路、南至徐寨路、西至南阳大道。用地均属三塔集镇,面积合计482.4663公顷。
规划园区总用地面积1107公顷。与已核定的安徽阜阳颍州经济开发区面积一致。
2、总体定位与主导产业
安徽阜阳颍州经济开发区将以阜阳主城区、三塔集镇政府驻地为依托,优化产业结构。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配套,以战略性产业为支点,建设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为主的产业主导型经济开发区。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组织单位名称:安徽阜阳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8-*
联系人:刘晓凤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q.com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蜀山区翡翠路福斯中心1102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规划环评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1)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规划环评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总体规划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公众意见表的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规划环评组织单位:安徽阜阳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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